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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024-03-23 来源:星星旅游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系统 1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1 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库。

1.2 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一级易燃易爆品、与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1.3 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指定专人,熟悉每个储存物品的危害和泄漏应急处理措施,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 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化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储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在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按最高等级危化品的性能标志。

1.5 危化品储存的建筑物、该区域严禁吸烟和明火。 2 危险化学品储存要求

2.1 危化品仓库不得有地下室,其防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警戒区,无管人员严禁入内。

2.2 仓库内的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必须配备避雷针设备。

2.3 危化品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通风和排气系统应配备接地装置,以消除静电,不得使用蒸汽和机械采暖。

2.4 库房温度、应严格控制湿度,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2.5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一起储存。

2.6 有毒物质应存放在阴凉处、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质。

2.7 腐蚀类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质共存。

2.8 储存期危险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 危险化学品入库和出库管理

3.1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不得入库。

3.2 危化品的领取,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3.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和搬运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3.4 装卸对人体有害和有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5 相互禁忌的材料不得在同一辆车内运输。

3.6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无电火花的铜、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1 使用危化品的作业人员,应根据其危险特性,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作业场所注意通风排毒。

4.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4.3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应与一般作业区域相对隔离,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工作完毕,未使用完的危险物料应及时清点退库。

5 废物处理

5.1 禁止在危化品储存、易燃废物在使用区域内累积。 5.2 泄漏或泄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5.3 按危化品特性,用化学或物理方法处理废料,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6 消防措施

6.1 根据危险化学品和仓库的特点、作业场所条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具。

6.2 仓库经理和用户必须熟悉储存的化学品类型、特性、事故处理程序、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所存放物品的扑救办法。

6.3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区域的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制度。

6.4 储存、应根据情况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中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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