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生产和经营方式 土地关系变化:
背景:11世纪,欧洲农村各地纷纷开展垦殖运动,土地面积逐渐扩大,垦殖者成为新开发地区的主人,他们按自己的方式进行耕种。
自治:垦殖者们开发的地方仿效自治城市,成为具有独立司法权和行政自治权的地区。
自由:随着法律的规范,劳役量被固定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农奴可以用货币购买劳役豁免权,获得对自己劳动力的自由支配。
影响:西欧庄园逐渐衰落和瓦解,农民获得对自己剩余产品的支配权。
土地经营方式变化:
趋势:土地集中经营成为一种趋势。
表现:14世纪中叶后,领主出租直领地,靠租金生活,一些富裕的农民靠承租和购买领主的土地,或者转租和购买佃户的土地,将土地集中起来,建立租地农场。
经营方式:雇佣少地或者无地的农民耕种。
影响:将产品推向市场,将剩余的产品销往更远的地方。 手工业发展变化:
背景:一方面手工业者脱离农业,另一方面手工业更多的为市场而生产。
表现:13世纪,小型手工作坊得到发展,农村出现了手工工场。后来分散的手工工场逐渐转向集中的手工工场。
特点:商人提供原料和生产工具,工人成为完全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形成了彻底的雇佣关系。雇工分工合作,进一步提高了生产效率。
影响:土地关系的变化和手工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组织逐渐资本主义化,开始改变中世纪欧洲社会的整体面貌。
富裕农民和市民阶级 农村社会结构变化: 时间:13、14世纪。
原因:大多数贵族不重视或没能力经营自己的地产,将其抵押或者变卖,以偿还债务或应付开支。
表现:富裕的农民、骑士、乡绅通过各种手段不断集中土地,以新的经营方式控制了生产、交换等环节。
特点:富裕的农民、骑士、乡绅控制了乡村行政事物,成为农村中富有生气的阶级力量。
市民阶级:
地位提升:城市中的手工业者,商人成为城市市民,享有新的契约关系赋予的权利取得了特殊的法律地位。
提升过程:商人巨贾将巨大的利润投资乡村,置办田产,采用新的生产经营方式。还与贵族联姻或者成为官员,提高自己的身份,政治权利也不断扩大,成为强化王权的所需政治力量。
具体表现:
1、法王腓力二世在市民的支持下,获得英国在法国的大部分领地,将佛兰德尔地区置于法国控制之外,奠定了强化王权的基础。
2、13、14世纪,英国、法国等国的市民阶级作为第三等级,出席国王召开的会议,并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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