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编制依据……………………………………………………………2 三、施工准备……………………………………………………………2 四、施工工艺及流程……………………………………………………3 五、技术保证措施………………………………………………………3 六、质量标准及要求……………………………………………………4 七、成品保护措施………………………………………………………4 八、环境安全措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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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颍南裕民路安置区C区工程 桩间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界首市裕民路安置区C区工程位于界首市颍河路以北、大桥南路以西、裕民路以东。建设单位为界首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和界首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设计、勘察单位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盛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采用CFG桩,桩径为400mm,12#楼342根,19#楼218根,20-23#楼345根,24#楼446根,设计有效桩长有13.5、14、14.5米。桩身混凝土强度均为C25。桩顶设计标高有-5.4、-5.5、-5.55、-6.8m。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图纸 2、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主要规范规程:
a、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b、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c、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d、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 三、施工准备
1.主要机具:水准仪、挖掘机、自卸汽车、铁锹、手推车、钢钎、铁锤、大铲、托线板、线坠、灰桶、小线、靠尺板等。
2.作业条件:现场基本平整,土方开挖前对开挖区域加密平面控制网,并对平面加密控制网进行了复核。
3. 桩基施工完毕。
4.合理安排开挖顺序,不出现死角,防止错挖或超挖,汽车运行线路通畅。
5.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6.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7. 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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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工艺及流程
(一)挖桩间土
确定开挖顺序—抄平—分层开挖至筏板垫层底标高—放筏板线—挖掘机开挖—人工清底 (二)凿桩头
抄平—沿水平方向两两相对同时击打钢钎,将桩头截断—人工清凿 五、技术保证措施
(一)挖桩间土
1.土方开挖测量:
1.1土方开挖前对开挖区域加密平面控制网并对平面加密控制网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根据土方开挖范围、放坡尺寸、坑底作业面尺寸计算确定开挖的外轮廓线和坑底线并在适当位置设置长期的定位控制桩。基坑边线放线完毕以后,用全站仪进行验线。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偏差在允许范围内(+100mm~-50mm),报监理单位进行验线。依据控制桩用白灰洒出基坑上边线和基坑底边线,开挖时从坑底线开挖。 1.2鉴于本工程施工控制点离基坑较近,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水准仪进行往返测法,将高程控制点引进基坑内,其点数不少于2个,以便进行校核。控制点采用水准仪把标高投测到基坑。经检查合格后,用水准仪测设标高,用红油漆标志,每根桩不少于2个点,操作时用钢卷尺直接检查即可。
1.3控制土方开挖标高,利用水准仪跟踪监控土方开挖深度,并相互校核,校核后的误差不得超过3mm,取平均值作为施工中标高的基准点,以此标高为依据,按照《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要求开挖坑底标高控制精度-50mm,表面平整度20mm,进行坑底清理。
2.土方开挖施工方法及措施
2.1土方开挖采用机械挖土结合人工清底的方法,机械开挖到垫层底标高以上5~10cm,再由人工跟随机械清土一次性完成。
2.2桩间土采用一台反铲挖掘机开挖,根据运土距离安排运土自卸汽车数量,满足挖掘机挖土速度,人工辅助清理,开挖出来的土方全部一次性运走。
2.3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运至机械能挖到的地方,以便机械及时把土方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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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严格控制基底标高,尽可能避免超挖或欠挖太多现象。如个别地方发生超挖,严禁用虚土回填,可用碎石类填充夯实,重要部位可用低强度砼填充,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2.5桩间水平方向控制与桩四周保持20~30cm安全距离由人工挖除,挖除至槽底设计标高,再进行清凿桩头施工。
2.6施工期间抓紧施工,遇降雨时,及时准备好抽水设备,将基槽内的积水用潜水泵抽往就近的基坑集水井或排水沟,然后抽排出基坑外。 (二)凿桩头
1.截桩头紧跟土方开挖进行施工,采用水平方向两两相对同时击打钢钎,将桩头截断,严禁用钢钎斜向击打,行走路线紧跟桩土方开挖。要求不损伤设计桩顶标高以下部分的桩体,桩头表面平整,不出现凸头形状。
2.在水平凿除桩头时,杜绝过大的水平力,防止断桩。清桩头时,桩头部分的松散砼或砼浮浆必须清除干净。首先在桩侧面用人工钻水平方向凿50~100mm深沟槽,然后用风镐自上而下进行凿除作业,保证不冲击破坏有效桩体。
3.如果在截桩头时,破坏了有效桩体,则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接桩处理。
4.截除的桩头和部分土方及时清运。
5.土方开挖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完成,及时报质监部门进行CFG桩和基槽验收,验收合格后,铺设褥垫层及浇筑混凝土垫层,防止下雨天或基槽长时间遭暴晒。 六、质量标准及要求
1.桩间土开挖应避免扰动基础持力层土,开挖后的标高允许偏差值为+0,-50mm;平整度为20mm。
2.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开挖尺寸,避免超挖和二次开挖。 3.不允许横向重锤凿桩,桩头清除允许偏差+30,-50mm。 七、成品保护措施
1.桩清好后,严禁重型机械行走或扰动,防止使桩头压松造成桩顶混凝土不成形,断桩。
2.清土采用小型机械设备及人工开挖、清运,清土预留5~10cm人工清除、找平,避免断桩及对地基土的扰动。 八、环境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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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
2.机械挖土时,施工人员应与挖掘机保持一定距离。必须在挖掘机旋转半径以外工作。
3.人工清土时,相邻的人应有3米的作业距离,二人不得对头挖土。 4.挖出的土应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 5.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措施。
6.桩间土开挖前必须保证基坑周围的排水沟、集水井能正常使用,准备好水泵,提前接好线路。预防开挖期间遇雨水天气出现基坑内积水。
7.土方开挖时测量人员应作好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及是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所有外运杂土车辆均需覆盖,不得沿路抛撒。 9、运土路线及施工场地大门口设专人清扫。
10、夜间施工尽量减少噪音,严禁车辆、机械不间段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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