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承诺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位于 工程项目,由 开发建设,现办理 手续。关于农民工清欠工作问题,我公司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切实落实好国家和山东省及烟台市农民工清欠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严格要求项目各有关建筑企业执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程监控项目有关企业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保证不出现农民工上访讨薪事件。
2.若上述项目(包括在建、完工)发生农民工工资讨薪事件,由我公司负责全权处理。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置,选择最佳方案,以最快速度解决实际问题,尽最大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不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同时,保证在5日内结案;若不能结案,我公司保证在5日内,将该工程项目前期未交及免缴的劳务工资保证金,按照《烟台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缴纳标准的双倍全部足额补缴到位。若上述承诺未履行到位,我公司自愿自动停工整改,接受烟台市住建局停办我公司在该项目的一切相关手续。如因农民工上访讨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我公司自愿接受主管部门上调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记入信用档案、通报批评、限制市场准入、停止投标资格、暂停办理合同备案、暂停办理房屋预售、暂停办理竣工备案等一切处理.
特此承诺!
建设单位法人(签字): 电话: 建设单位专门负责人: 电话: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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