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话与方言
时间:2005-04-18 编辑:陈章太
关于普通话与方言,这是我国近期社会语言生活中出现的重要而实际的问题,社会上正在进行热烈的讨论。我想这当中有两个问题,一是怎样认识关于普通话与方言的讨论,二是怎样看待推广普通话与“保卫方言”。我搞了一辈子语言学,许多精力用在调查、研究方言与普通话及其相关问题,对这些问题还是有些实际感受,现在简要谈谈我的想法,同朋友们讨论。
首先,怎样认识这场讨论。作为语言研究与语文工作者,我认为这是极大的好事儿,因为我们的语言问题过去很少引起社会这样关注。一般人都认为语言与语言问题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同穿衣吃饭一样平常,现在有这么多人参加讨论,这说明大家关心这个问题,社会关心这个问题。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来说,语言存在于社会,应用于社会,它就离不开社会,离不开政治、经济、文化、心理、民族等,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现在这场讨论必然促使大家认真思考,到底怎样正确认识和客观对待这个问题;认识不全面,处理不妥当就会影响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语言生活,这是非常实际的。这场讨论还会促使国家有关部门和我们语文工作者进一步思考有关问题,理性总结过去的工作,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将语言文字工作做得更好,并继续推向前进。
第二,怎样看待推广普通话和“保卫方言”?我觉得这涉及几个具体问题,需要很好讨论、认真研究。
1.关于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普通话是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语,是国家法定的语言,又是全国通用的语言,它是在北方话和北京话基础上长期形成的,又不断吸收方言成分丰富发展自己,它有比较明确的规范标准,语言规范程度比较高,语言声望最高,在社会语言生活中发挥重要的全局性作用。而汉语方言是汉民族共同语的地域变体,为各自地域的居民服务,是地域文化的载体,记录、保存、传播地域优秀文化;它在普通话之下,受普通话的影响,又吸收普通话成分增强自己的活力,同时又丰富普通话。因此我赞同“普通话在方言之上,又在方言之中”的说法,也可以认为普通话与方言是相依共存、互补分用的关系,它们既互相影响又互相丰富,而不是互相对立、互相排斥。
2.关于推广普通话。世界上一般国家、民族都不同程度地重视、推广共同语和标准语,以利社会交际和事业发展。我们国家也是如此,自古以来就推行共同语“雅言”“通语”“官话”和“国语”,以适应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需要。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来国家一直致力于推广普通话,这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需要,是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交际的需要,这是大家都了解、看到的客观事实。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都不能没有普通话,国家当然应当重视并加强推广普通话,使普通话在社会语言生活中很好发挥主导作用,以满足各方面的需求,促进国家、社会的不断发展。不难想像,如果没有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我们国家现在会是什么样子,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会是什么样子?现在,国家昌盛,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经济繁荣,事业发展,交际便利,普通话功不可没。
3.当前普通话是不是已经普及,已经完全满足国家、社会的需要?我想答案是否定的。我认为普通话的普及标准主要有两条:一是会说普通话的人是否已占全部人口的大多数,大致要在70%以上;二是教学、传媒、公务和社会公共服务是否普遍使用普通话。显然没有,据全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领导小组最近正式发布的信息,现在全国15岁至69岁的人群中,会使用普通话的占53%,我认为实际使用普通话的人比例还要小一些,普通话在我们国家远没有普及,社会交际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语言障碍,即使是在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社会语言生活中使用方言还是相当普遍的现象,该使用普通话而没有用普通话的也很不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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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司法、警务、公共服务等,对此大家都能感觉到。尽管我们国家推广普通话已经取得很大的成绩和实效,普通话在社会语言生活中的主导作用越来越大,但在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和加速建设现代化,进一步发展、完善国内统一市场的今天,普通话还不能满足各方面的需要,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我们不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推广普通话任重道远,还需加把劲儿!
4.普通话是不是挤压了方言,方言是不是发生了危机,需要“保卫”了?推广普通话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这是根据国家、社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而确定的。长期以来,国家推广普通话一直采取积极而稳妥的方针和做法,在政策上与实际工作中一再申明,推广普通话是为了克服语言障碍,让方言区的人在使用方言的同时多掌握一种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以利社会公共交际;推广普通话不是企图消灭方言,方言不可能人为消灭的,方言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将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并发挥其作用,为各地人民群众服务。还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明确规定方言可以使用的情况,具体包括公务、播音、艺术、出版、教学、研究等需要使用的,范围相当广泛。至于个人言语活动中使用方言,属于公民语言权利,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调整的范围,国家不予干涉。国家对方言的态度十分清楚,并在法律、政策、要求上作了明确规定,给方言的使用与发展保留了相当的空间。而在实际工作中,总的来看没有发生限制、挤压方言的情况,没有影响方言的存在与发展,方言在一定领域或特定地区一直在自由使用,没有受到侵犯,方言的变化并未引发危机,方言与普通话存在的一些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实际上方言不需要“保卫”,因此“保卫方言”的提法是不正确、不恰当的,我们不能同意这种提法。如果提“保护方言”,几十年来国家一直这样做,从多方面保护方言,为方言提供了相当的空间,相信今后还会继续这样做,必要时还会有所加强。
5.怎样看待方言的变化及有些方言的萎缩或消亡?至于方言的变化,这是无时无刻都在发生的事实。方言在长期演变中,因为社会发展、事物变化,以及方言自身等因素,有些适应社会发展等需要的方言会不断增强其功能与活力,成为强势方言,而有的不适应社会需要的方言会逐渐削弱其功能,成为弱势方言,有的还会发生萎缩,乃至濒危、消亡,这是方言进化的客观规律,是古今中外皆然的正常现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方言的演变、发展或萎缩,主要是社会、经济、文化等兴衰变化的结果,是一个极其缓慢、长久的过程;一种方言的萎缩与消亡,一般要经历上百年乃至数百年,很少能够看到在几十年内一种方言就从社会语言生活中消失了,那怕是其活力很差的弱势方言。任何一种方言都有其特点与魅力,凡是使用方言母语的人,对自己的方言都有一种特殊的难以割舍的感情,都深深地热爱、迷恋着自己的乡音,所以才有“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的历史名句留在诗史。但是当今社会是大改革大发展的社会,是大流动的社会,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必然促使语言及语言生活发生激烈的变化。因此,对于方言兴衰演变以及某些方言濒危乃至逐渐消亡的现象,我们应当客观、理性去看待。当前,有些方言处于强势地位,如吴方言、粤方言、闽方言,有些方言则处于弱势地位,同普通话相比,方言总体上处于弱势,这虽是正常现象,但值得重视,对方言应多加关注、适当保护,从政策、舆论、措施等各方面,尽可能为方言的存在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更多空间,并尽力延缓濒危方言的消亡,及时记录、妥善保存其珍贵资料。
关于普通话与方言的问题,讨论讨论当然很好很必要,但更重要的是,应当进行更多更深入的调查、研究,取得更丰富、更具体的材料与数据,从理论与实际等方面,把问题弄得更清楚,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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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是汉语的代表,是汉语使用者交流的工具,它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在长期推广普通话的情况下,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个说普通话的氛围,生活的需要迫使人们都说起了普通话,普通话的推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普通话已经得到了普及。
在普通话推广取得良好成果的情况下,方言却正在逐渐萎缩。有人认为“方言的消亡是正常的”。皮之不存,毛将焉在?我们应该看到在方言日益萎缩的情况下,以方言为载体的地方曲艺等地方精髓文化也深受其影响,在逐步消失,在这样的情况下,提出保护方言是十分必要的。
普通话普及与方言保护的关系就像是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两者不能舍其一。虽然方言的萎缩是推广普通话的客观结果,但是我们可以为方言留下一方生存的空间。普通话可以作为工作语言,公众语言;而方言可以用于家庭生活和民间艺术。人类运用语言的能力是很强的,有些人能掌握多种语言,所以我们完全有能力同时掌握普通话和方言。
在普通话推广取得良好成果,方言却正在逐渐萎缩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呢?不做什么就是我们应该做的。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学校都没有规定在校不准说方言,但是学生却很少在学校说方言,孩子在学小说惯了普通话,在家里也说起了普通话,家里的大人也随之说起了普通话。针对这种情况,作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在课堂之外不一定说普通话,给方言留下一些空间。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可以将推普工作由指令性调整到指导性,并且将工作重点放在规范普通话和提高普通话水平上。
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方言的萎缩不是人能阻挡的,是个自然的过程。五彩缤纷的方言就像是五彩缤纷的民族一样,民族一律平等,各方言也是一律平等。
和谐语言生活包括正确处理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关系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王登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广播网记者]现在有一些省电台包括一些市电台会用一些地方方言来播音,还有一些区域性的学校可能会设置一些地方语言的专业,您认为推广普通话和地方方言的加大学习,有什么冲突?另外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逐渐消失,咱们语言工作会不会对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加大力度? [16:17]
[王登峰]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和敏感的问题。关于电台、电视台里面播放的方言节目,其实国家广电总局最近几年不断地在推出一些新的规范化的要求。比如说,像在广东,在建国初期作为对外宣传的需要,批准他们成立了一些广东话的电台或者频道,到了今天,实际上这方面的工作,好多地方也还在做,这是一个背景。 [16:18]
[王登峰]另外一个,这些年确实方言的广播和电视节目越来越多,一方面广电总局在不断地进行规范,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现在遵守相关规范和按照国家要求去做的情况,可能并不是太好。有些地方可能并没有严格地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约束。比如说在地方台使用方言进行播音,有严格的要求,新闻类的节目不可以,播报新闻不能用方言播音,另外占的时间,播出的时间,所占的比例和方言类节目的总数比例也都是有严格要求的。所以这里面可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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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登峰]另外关于方言保护的问题。实际上从国家政策来讲,是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是一个国策,是国家的利益,或者是国家的意志。从宪法里面规定的,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里面提出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这一点是不变的,讲到方言的消亡也好,讲到方言的发展也好,我在这里首先想说明的就是方言的使用,从我们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来讲,并不是消灭方言,而是要把该说普通话的场合必须说普通话,这是规定的,必须要做的。 [16:19]
[王登峰]另外,其实关于方言的发展,我们不可避免的,随着普通话的进一步普及,也随着交通通讯的发达,很多方言可能使用的人越来越少。这在国际上都是一样的,可能将来方言区就会变成相对来讲更加宽泛的一个方言地带的情况。从过去的十里不同音,三里不同音的状况,将来发展成为百里千里不同音的状况。这时方言的差距会拉小。但是从文化的角度、民族的角度来讲,要去研究和关注,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国家的政策来讲,我们是希望能够在应该讲普通话的地方讲普通话。至于研究方言,把它作为文化现象进行保护,这是没有问题的,和我们现行的语言文字政策也没有冲突。而且我们现在也强调,国家语委要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 [16:19]
[王登峰]和谐语言生活就包括正确处理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什么关系呢?我们再重复一遍,在国家规定的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的地方,我们应该坚决地执行这样的一个规定。比如说,讲普通话在什么地方,政府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时候必须讲普通话。新闻媒体要用普通话传递信息。我们的公共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要用普通话。 [16:20]
[王登峰]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的要说普通话。除了这几个国家法律规定的领域之外,私下里的交流,其他场合的交流,使用什么样的语言,甚至使用外语都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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