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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话与方言

2021-04-29 来源:星星旅游
学课 辅导 关于普通话与方言 @李晋萍 关于普通话与方言,这是我国近期社会语言生活中出现的 重要而实际的问题。普通话是汉语的标准形式,也是世界上使 推广普通话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这是根据国家、社会的实际 情况和需要而确定的。长期以来,国家推广普通话一直采取积 极而稳妥的方针和做法,在政策上与实际工作中一再申明,推广 普通话是为了克服语言障碍,让方言区的人在使用方言的同时 掌握普通话,以利社会公共交际。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 言,方言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将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 存在,并发挥其作用,为各地人民群众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时确需使用,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的播音用语,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出版、教学、研 究中确需使用等情况下可以使用方言。至于个人语言活动中使 用方言,属于公民语言权利,不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调整的 范围,国家不予干涉。国家对方言的态度十分清楚,并在法律、 用人口最多的民族共同语。汉语方言是中国地域文化的载体, 是总体文明的土壤,是社会生活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定地 区人民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是和一定地区的地域文化相联 系的。怎样看待推广普通话和使用方言的关系,我觉得这涉及 几个具体问题: 关于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 普通话是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语,是国家法定的语言,又是 一、全国通用的语言,它有比较明确的规范标准,语言规范程度比较 高,语言声望最高,在社会语言生活中发挥重要的全局性作用。 而方言是地域文化的载体,为各自地域的居民服务,记录、保存、 传播地域优秀文化;它在普通话之下,受普通话的影响,又吸收 普通话成分增强自己的活力,同时又丰富普通话。因此可以说: 普通话在方言之上,又在方言之中,普通话与方言是相依共存、 互补分用的关系,它们既互相影响又互相丰富,并非互相对立、 互相排斥。 二、关于推广普通话 政策、要求上作了明确规定,给方言的使用与发展保留了相当的 空间。 四、正确看待方言的变化及有些方言的萎缩或消亡 当今社会是大改革大发展的社会,是大流动的社会,是统一 世界上一般国家、民族都不同程度地重视、推广共同语和标 准语,以利社会交际和事业发展。推广国家通用语是国家统一、 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需要,是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 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交际的需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 直重视并加强推广普通话,使普通话在社会语言生活中很好 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必然促使语言及语言生 活发生激烈的变化。因此,对于方言兴衰演变以及某些方言濒 危乃至逐渐消亡的现象,我们应当客观地、理性地去看待。 方言的变化,这是无时无刻都在发生的事实。方言在长期 演变中,因为社会发展、事物变化,以及方言自身等因素,有些适 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方言会不断增强其功能与活力,成为强势方 地发挥主导作用,以满足各方面的需求,促进国家、社会的不断 发展。 尽管我们国家推广普通话已经取得很大的成绩和实效,普 言,而有些不适应社会需要的方言会成为弱势方言,甚至还会发 生萎缩,乃至濒危、消亡,这是方言进化的客观规律,是古今中外 皆然的正常现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方言的演变、发展 通话在社会语言生活中的主导作用越来越大,但在我国深化改 革开放和加速建设现代化,进一步发展、完善国内统一市场的今 天,普通话还不能满足各方面的需要。普通话的普及标准一般 来说主要有两条:一是会说普通话的人是否已占全部人13的大 多数,大致要在7O 以上;二是教学、传媒、公务和社会公共服务 是否普遍使用普通话。据全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领导小组 最近正式发布的信息,现在全国15岁至69岁的人群中,会使用 普通话的占53 ,因此可以说,普通话在我们国家远没有普及, 社会交际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语言障碍,即使是在比较发达的 东部地区,社会语言生活中使用方言还相当普遍。推广普通话 任重道远! 或萎缩,主要是社会、经济、文化等兴衰变化的结果,是一个极其 缓慢、长久的过程。任何一种方言都有其特点与魅力,凡是使用 方言母语的人,对自己的方言都有一种特殊的难以割舍的感情, 都深深地热爱、迷恋着自己的乡音,所以才有“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的历史名句留在诗史。 同普通话相比,方言总体上处于弱势,对于一些弱势方言, 国家应多加关注、适当保护,从政策、舆论、措施等各方面,尽可 能为方言的存在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更多空间,并尽力延 缓濒危方言的消亡,及时记录、妥善保存其珍贵资料,力争在普 通话大力普及的基础上,方言得以永久传承。 (作者单位:山西省晋城陵川县教师进修学校048300) 三、推广普通话并非消灭方言 辨别“启事”与“启示" @康军义 摘要:在日常的教学及生活中,笔者总是看到“寻物启示”、 “征订启示”等写法,这种写法显然是错误的,他没有辨别清楚 “启事”和“启示”的用法,其实,“启事”与“启示”无论是从词义、 词性、用法还是使用范围方面,二者都是有明显区别的,所有我 们一定要仔细辨别,区别使用。 关键词:启事;启示;辨别 也只有四个字:开导,启发。字虽不多,但两者意义之截然不同, 是一目了然的。再查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对“启事”、“启示”的 释义也完全两样,简单地从字面上来理解,“启事”是“启告事情” 的意思;而“启示”则是“启发指示”的意思。再查“汉典”我发现 解释更清楚,“启事”,是为了公开声明某事而登在报刊上或墙上 的文字。这里的“启”是“说明”的意思,“事”就是指被说明的事 在生活中,“启事”和“启示”是人们用得较频繁但又容易混 淆的两个词,我们经常会看到“寻物启示”、“征订启示”等写法, 但这种写法是错误的,应将其中的“启示”改为“启事”。所以,我 们很有必要重新辨析一下“启事”与“启示”的区别。 “启事”与“启示”词义不同 《辞海》对“启事”的解释只有两个字:陈述;对“启示”的解释 一、情。而“启示”的“启”,则是“开导”的意思,“示”是把事物摆出来 或指出来让人知道。“启示”是指启发指示,开导思考,使人有所 领悟。可见“启事”和“启示”的含义是迥然不同的。 二、“启事”与“启示”词性不同 “启事”在现代汉语中只指为了公开说明某事而登在报刊上 或贴在墙壁上的文字,它是一种常用的文体,仅作名词用,如“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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