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书
送 交 单 位 交 底 内 容 隧道架子队( ) 2014-11-09 隧 道 施 工 用 电 安 全 一、隧道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供电线路可采用380/220V三相五线系统。 2、 动力设备应采用三相380V。 3、 照明电压:作业地段不得大于36V,成洞和不作业地段可采用220V。 二、洞外变电站宜设在洞口附近,并应靠近负荷集中地点和设在电源来线一侧。变电站电源线当需跨越施工地区时,其最低点距人行道和运输线路的最小高度应满足:电压35kV时7.5m。 三、洞内电线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应用绝缘良好的胶皮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宜采用橡套电缆。 2、照明和动力电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电线悬挂高度应满足:380V以下不小于2m。 4、在而衬台车、防水板台车、开挖台车上各安装一个隔离变压器,变压器可将380/220v变为36v安全电压供照明,变压器外壳和低压36v应该接地保护,变压器高度2.4m。 5、动力干线上的每一分支线,必须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路上加挂照明设施。 四、隧道施工作业地段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采用普通光源照明时,其照度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隧道施工照明标准 施工作业地段 照度标准(lx) 施工作业面 平均照度不小于30 开挖地段和作业地段 10 成洞地段 4 交底人: 复核人: 接受交底人: 注:本文一式两份,送交单位一份,交底人留存一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