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随着职业技能的不断提高,公司对于员工获得职称与证书的认可与重视也越来越高。为了鼓励员工提高职业素质,充分发挥员工的能力和潜力,我公司特制定了《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以规范津贴的发放,提高员工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推动公司人才队伍建设。
二、职称与证书的定义和范围
1.职称:指用人单位、行政管理机关等以职务、工种、专业技术等为名给予的一种聘任、评定、考核、认定等称号的通称。
2.证书:是指取得的各类职业技能、能力、知识等方面的专门考试或培训所发具有某种证明作用的文件。
3.发放对象:本办法所规定的津贴发放对象仅限于公司正式员工。
三、发放标准
1.职称津贴:公司给予聘任为高级、中级、初级讲师、技师、高级技师等职称的员工一定的津贴。
(1) 高级职称津贴为200元/月, (2) 中级职称津贴为150元/月, (3) 初级职称津贴为100元/月。
2.证书津贴:公司按照员工取得证书的级别分别发放一定数量的津贴。
(1)国家一级证书津贴为500元; (2)国家二级证书津贴为300元; (3)其他证书津贴为100元。 四、申请条件
1.职称津贴:员工通过公司职称考试或参加市级或以上职称评审,在公司岗位中取得资格证书的,可获得与其岗位和职称相应的津贴。
2.证书津贴:员工取得的证书必须为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且具备一定权威性,且证书有效期不少于2年,否则不予发放。
五、申请流程 1.申请职称津贴
(1)员工应当在取得聘任、评定、考核、认定等职称资格证书后一个月内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部门应当核查职称证书的真实性,符合条件的申请员工可填写申请表,附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影印件报所在单位审核;
(3)所在单位审核后,将申请表和证书复印件报公司人事部审核;
(4)公司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审批签字,并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流程发放职称津贴。
2.申请证书津贴
(1)员工应当在取得证书后一个月内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部门应当核查证书的真实性和员工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员工可填写申请表,并附上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影印件报所在单位审核;
(3)所在单位审核后,将申请表和证书复印件报公司人事部审核;
(4)公司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审批签字,并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流程发放证书津贴。
六、其他规定
1.津贴的发放为公司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员工如因违纪违规被公司管理部门通报批评、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应取消该次发放津贴的资格。
2.职称、证书津贴作为员工的个人福利,不计入个人工资总额,不纳税。
3.如有调职或岗位变更,员工的职称或证书津贴的发放也将相应改变。
七、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如有需要修订,经有关部门议定后,按程序由性质不同的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如员工对本管理办法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公司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决定。
以上是我公司《职称与证书津贴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希望员工们认真遵守并参照执行。通过实施本办法,公司将有效地提高职员的职业素养,帮助员工们更好地达成自身的职业目标,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积累了人才优势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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