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二、 电动吊篮安全监理依据 三、 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
四、 吊篮进场安装前监理单位应审核的资料 五、 吊篮进场验收
1、 吊篮整机验收 2、 吊篮验收参加单位 3、 吊篮进场验收内容 4、 对验收有重大争议的处理 六、 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 1、 吊篮安装的安全控制 2、 吊篮安装验收程序 3、 吊篮安装验收要求 4、 吊篮安装的监理检查重点 5、 吊篮移位作业的控制及验收 七、 吊篮安全操作监理
1、 检查安全操作培训教育情况 2、 检查自锁器使用情况 3、 吊篮异常运作情况处理 4、 吊篮故障处理 5、 空载运行
6、 运转、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7、 吊篮维修前应的注意事项 8、 安全防护 9、 专用电箱 10、 吊篮作业人员要求 11、 安全员配置规定 12、 吊篮垂直运行规定 13、 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
14、 吊篮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的规范、规定 15、 重新启用吊篮的规定 八、 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1、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 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4、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九、 安全监理的工作主要工作程序
1、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2、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3、 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十、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各项制度
1、 安全会议制度 2、 安全报审制度
3、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4、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5、 巡视检查制度 6、 检查验收制度 7、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8、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9、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10、 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1、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吊篮安装拆除移位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 工程概况:
项 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质量监督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内 容 诚园小区项目工程 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京华路东侧 81000㎡ 张家口市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张家口市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张家口同创分公司 中经国际工程监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诚园小区项目工程 项目 建筑特本工程含一个地下车库,剩下均为住宅。 点 楼号 地下车库 1#楼 2#楼 3#楼 4#楼 商业1# 建筑面积㎡ 4606.85 10234.92 19770.80 4423.70 层数 8/-3 20/-3 20/-3 4(3) 地下层高(m) 3.00、3.05、390 3.15、3.15、3.90 3.15、3.15、3.90 / 地上层高 2.90 2.90 2.90 4.50、4.00、350、5.00 建筑总高 24.40 58.5 58.5 17.8 内 容 项 目 商业2# 幼儿园 360.56 523.68 2 2 / / 内 容 4.8、3.6 4.2、3.3 8.9 9.9
二、 电动吊篮安全监理依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 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4. 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5. 高处作业吊篮 GB19155-2013 6. 产权单位(包括吊篮租赁单位和自有吊篮的施工单位)编制的吊篮安装铲除专项方案
7. 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10.特殊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373号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JGJ33-2012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1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程 建设部第(2008)166号 14.重要用途钢丝绳 GB8918-2006 15.起重机、钢丝绳、保养 维护 安装 检验和报废 HB/T5972-2009 16.起重机设计规程 GB/T3811-2008
1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067.1-2010
三、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
1、电动吊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安全人员现场监护,电动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吊篮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3、使用前要对行程、限位、急停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4、吊篮安装完毕后,应经当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
5、操作人佩戴的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设置的生命绳上。
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120Kg/㎡),严禁集中堆载、偏载、超载。
7、电动吊篮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
8、吊篮内物料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长料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时规盖吊篮。 9、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承吊篮上下。
10、作业结束后,吊篮应与建筑物固定,并切断电源,锁好电器控制箱。
四、吊篮进场安装前监理单位应审核的资料
1、吊篮在进场安装前,吊篮产权单位(包括吊篮租赁单位和自有吊篮的使用单位)首先应向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使用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当向当地的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办理产
权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本企业的吊篮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维修人员名单。开展吊篮安拆业务的,还应提供本企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名单。 (3)本企业的吊篮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4)本企业吊篮设备一览表 (5)其他需要备案的资料 1)高处作业吊篮(整机)合格证
2)高处作业吊篮的出厂型号检验报告及产权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抽检报告(每个型号抽一台,有效期1年)
3)每次安装拆卸前,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应持有(本市或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 4)高处作业吊篮用钢丝绳质量证明书 5)高处作业用安全绳检测报告
6)安全锁在有效期内的校验证明;新出厂的安全锁自出厂之日起在12个月之内有效。
7)产权单位属于租赁单位时,产权单位还应提供与使用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责权与安全管理范围。 2、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使用单位应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
五、吊篮进场验收
1、吊篮整机验收:
(1)吊篮整机的使用年限原则为6年。对于超过使用年但使用状况良好的吊篮,应经具有相应计量认证资格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可以继续使用1年,检验不合格的应予以报废、 (2)吊篮进入施工现场应当进行验收,未经进场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严禁在施工现场安装使用。 2、吊篮验收参加单位:
(1)吊篮验收由吊篮使用单位会同吊篮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做好验收记录,填好《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电动吊篮)》(表AQ*C9-2),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经参与验收各方签字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租赁单位、拆装单位各存一份。 (2)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吊篮施工单位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吊篮进场验收。 3、吊篮进场验收内容:
(1)吊篮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购机日期(购机合同)
(2)吊篮及重要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编号、吊篮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
(3)吊篮整机《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标明各关键零件的材质等技术要求,主要承载构件的截面与壁厚尺寸等技术参数)
(4)吊篮整机使用年限、安全锁有效标定证明、吊篮钢丝绳质量合格证明,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而未标定的安全锁。
(5)组装吊篮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
验合格证书》及同意组装的授权书
(6)吊篮结构的焊缝、裂纹、变形、磨损等以及钢丝绳的外观,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的规定
(7)吊篮结构件的实际壁厚和截面尺寸的偏差,不得大于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的设计壁厚10%和设计截面尺寸5%
(8)吊篮配重重量必须符合吊篮生产厂家设计轨道灯,严禁使用严重破损的配重件,眼见使用液体或散状物体做配重填充物。 (9)吊篮及重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维修保养记录应齐全、真实。
4、对于吊篮进场验收有重大争议的,吊篮产权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计量认证资格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六、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
1、吊篮安装的安全控制
(1)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由吊篮安拆单位负责,安装前监理人员检查吊篮安拆单位于使用单位签订的吊篮安拆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检查安装拆除方案是否逐级审核签字,没有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不可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3)对于特殊建筑结构或者非标吊篮的安装、移位、拆卸,吊篮安拆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吊篮安全专项方案和非标吊篮生产厂家的专项设计计算书进行论证审查。
(4)检查对吊篮安装、移位、拆卸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的原始记录,并且要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要求必须
持证上岗。
(5)吊篮安装前要对临时用电电源及其他用电设施进行验收,要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吊篮安装过程中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2、吊篮安装验收程序
(1)吊篮安装完毕后,吊篮安拆单位应当先行自检,做好吊篮安装自检记录并存档备查。
(2)吊篮使用单位应会同吊篮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吊篮安装验收。
(3)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吊篮使用单位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3、吊篮安装验收要求
(1)标准吊篮的安装应当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2)吊篮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不得安装在同一悬挂点上,不得使用有缺陷的钢丝绳。
(3)当悬挂机构前梁支撑在建筑结构上时,应当有可靠的防止前梁产生滑移和侧翻的措施,支撑处的建筑结构承载力应当大于吊篮各工况的载荷最大值。
(4)悬挂机构前横梁外伸强度、刚度必须完整设计要求,悬臂的距离满足整机稳定力矩与倾覆力矩之比大于2的标准要求,前支撑与承接面的接触要扎实稳定,悬挂机构横梁安装水平高差≤2%横梁长度,而且只允许前高后低,不允许前低后高。
(5)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应当固定在具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结构上,严禁与吊篮的任何部位连接,安全绳拐角处须采取防磨保护措施。 (6)每一台吊篮必须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装置的专用配电箱。 (7)其他安装项目应当符合《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8)吊篮安装验收应当逐台逐项验收,经空载运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悬吊平台在不小于5M的行程中升降,测试升降速度和电动机功率,试验三次,将试验结果记入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5-2003表A5)
(9)吊篮安装验收执行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电动吊篮)AO-C9-2表。经参与验收的各方签字,由各方存档备查。
(10)凡未经安装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严禁投入使用。 4、吊篮安装的监理检查重点: (1)张紧绳必须在方管横梁上方居中。
(2)拉紧加强绳时,吊耳装置必须在横梁的中部向后拉,严禁从后支座直接对拉。
(3)生命安全绳应固定在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固定在吊篮结构上,并在两个支架中间下垂,每台吊篮配一根生命安全绳。 (4)安全绳和电缆在建筑物结构拐角处必须做保护。 (5)钢丝绳在做回弯时,必须使用鸡心环保护使其圆滑过渡。 (6)前后支架、横梁等结构件必须用可拆卸的标准螺栓紧固,严禁用销轴组装。
(7)支架配重码放到位后应固定采取防止丢失措施。 (8)重锤应安装在安全钢丝绳下方。
(9)前支架的上立柱和下立柱必须在同一条垂直线上。
(10)现场如需要使用骑墙马式支架时,女儿墙结构必须有足够强度。
5、吊篮移位作业的控制及验收
(1)吊篮移位可分为一般移位和安装移位。一般移位是指在同一楼层或同一平面内,不需要拆散和重组安装悬挂机构的移位,安装移位是指需要对悬挂机构进行拆除,并在移动位置后需要重组安装的位移。 (2)吊篮一般移位作业应该由吊篮安拆单位负责,也可在其指导下,经安全技术交底,有吊篮使用单位操作实施,但移位完成后,必须由吊篮安拆单位进行校验和调试。
(3)吊篮移位的验收,经吊篮使用单位会同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报告上签字后,吊篮方可投入使用。
(4)吊篮安装移位作业,应当按本导则《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安装移位和拆卸屋顶吊篮部件时,其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吊篮安装操作监理
做好对施工现场吊篮的日常巡查及维护。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 检查安全操作培训教育情况,应有《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
并经被培训人员签字确认。吊篮安全操作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和吊篮使用说明书等内容。 2、 检查自锁器使用情况,吊篮上的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自锁器将安
全带连接到生命绳或其它安全装置上,严禁超载或故障使用。 3、 吊篮异常运转情况的处理。吊篮操作人员发现吊篮运转异常或
者出现故障时,应当立即切断电源并停止操作,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4、 吊篮故障处理。吊篮故障应当由吊篮产权单位的专业维修人员
及时进行修复或排除,在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安全锁须由安全锁生产厂家进行维修。
5、 空载运行。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
认无故障方可使用,并应当组织吊篮操作人员对吊篮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内容是操作系统、上限位装置、提升机、手动滑降装置、安全锁动作等均应灵活,并做好检查记录。产权单位驻场人员、使用方安全员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认真检查现场吊的运行情况。(每班作业前,产权逗你玩的专业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6、 运转、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吊篮操作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吊
篮运转、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交接班记录。吊篮使用单位应
当妥善保管原始记录备查,其中吊篮运转、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提交吊篮产权单位。
7、 吊篮维修前应注意事项。在吊篮运行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不得进行吊篮保养、调整和检修工作。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设置“维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牌或者指派专人警戒后,方可进行检修。
8、 安全防护。上吊篮工作时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
酒后上吊篮作业。严禁把吊篮作为垂直运输工具使用。夜间禁止使用吊篮。
9、 专用电箱。高处作业吊篮的专用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
一箱”吊篮自配的电气控制箱可视为现场的开关箱,现场的配电箱内接驳的吊篮数量应根据现场吊篮电源线长度及负荷情况合理配置。现场吊篮专用配电箱和吊篮自配的电气控制箱严禁接驳其他用电设备。
10、 吊篮作业人员要求。每次吊篮运行只能有一个人控制,在运行
前提醒篮内其他人员并确定上、下方有无故障碍物方可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有两人,不允许单独一个人作业,已确保在突发停电时,可由两人分别使用吊篮手动下降装置安全落地。 11、 安全员配置规定。原则上,每30台吊篮现场派驻至少1名专
业人员依此类推,遇安装、拆除时,适当增派专业人员。 12、 吊篮垂直运行规定。吊篮使用单位在吊篮下方可能造成坠落物
伤害的范围,应当设置安全隔离区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不
得在吊篮垂直运行区域内进行交叉作业。
13、 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遇有雷、雨、大风(5级)天气不得
使用吊篮。
14、 吊篮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的规范、规定。吊篮操作人员应当
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吊篮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5、 重新启用吊篮的规定。对停用15日及以上重新启用的吊篮,
吊篮使用单位应当会同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标准规范和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启用。
八、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1、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
(1) 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 并做好记录 ; 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 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
1) 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 监理日志 ;
2) 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临
时用电、 起 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 次;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3)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 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 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 明确重点 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4) 安全专题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 人员主持,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现场技术负责人、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 单位人员参加 ;
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
3) 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5) 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 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 发现违规施工和 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 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 工作联系 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 凡立即整改能够 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
人员予以指出, 监督其改正, 并在监理 日记中记录。 2) 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或者监理人员认为 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 ,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 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 . 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 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 ,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 《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 《工程 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 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6)监理报告
1) 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 向建设单位报告 ;
2)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 。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
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 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 附表 5),向工程所在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 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 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 . 结合发出
监理指令的 执行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 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交建设 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 理日志。
1) 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 2)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
3)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 况;
4) 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 交 底的记录。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 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 ,签 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1)项目监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 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 ; 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 ; 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4)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4、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前,监理人员应核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租赁 合同、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 ; 监 理人员应检查其是否编制了专项拆装方案 ; 安装完毕后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 的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
(2) 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 并在相应的验收表上签字。 九、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1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吊篮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 技术文件报审表》表 AQ-B2-1(表 B2-1);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方案。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2、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1)电动吊篮安拆报审验收程序
1 )电动吊篮安装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高处作业吊篮验收 表》中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 ) 电动吊篮安装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其验收程 序进行核查,并在施工单位报送的《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上签署意见
3、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1) 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及时启 动安全救援应急预案, 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 及 时报告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部。
(2)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 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3)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 ,要求施工单位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 14 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 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 中签署复查意见,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 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 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 《工程暂停令》, 并及时向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单 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
现场, 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成 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项目监理部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 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5)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 监理单位应立即收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监理资 料。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各种制度
1、安全会议制度 每周进行安全检查, 每周例会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结, 对现场存在的安全 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每月中旬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 施工方项目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安全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参加。 会议对前月安全工作进行点评,对下月安全工作进行布置并形成纪要供各方执行。
2、安全报审制度 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审查 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 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审 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 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 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
3、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4、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5、巡视检查制度
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 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 记录与汇报。 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 并记录 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6、 检查验收制度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 书面要求施工 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 健全 及专职质量、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检查施工安全情况; 对需验收的工程 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 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签署意见。 7、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 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 2~4 小时内消 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 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 应要求施工 单位在 4~8 小时内消除隐患, 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 如仍得不 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情况紧急, 施工单位又拒绝 整改或停工, 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 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 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 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 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 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以电话形式报告的,
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 应及时补充 书面报告。 8、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 全生产检查活动, 制定安全检查计划, 该计划应取得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的同意。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类型有定期安全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 节假日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安全检查 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 项目监 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明确参与检查的人员。
(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 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消除安全隐患, 保证施工安全。
(5)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 式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通报。 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1)重大施工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有针对性的巡视监理 方案,明确本工程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安全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排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理的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3)安全巡视监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应进
行必要的 旁站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将巡视、 旁站监理情况填写巡视旁站监理记录表。
(4)各专业工程的安全巡视、旁站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按照有关规定 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事先做好方案。 10、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方案 突发事故时按程序及时上报
1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施工单位安全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 证上岗。
(2)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 总结前期的安全情况,布置后一阶段的安全工作。 (3)要求施工单位各专业施工队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 (4)要求施工单位在吊篮安装、移位、拆除作业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 有针对性的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有交底签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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