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法学 班级 法学072 姓名 徐可欣 学号 072358
本周进入了实习的第二周,我发现自己已经渐渐习惯了早上八点半上班晚上五点半下班的生活,甚至对此有更多的期待和盼望。随着工作和学习的日益开展,在指导老师耐心热诚的帮助和辅导之下,我对很多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能够更好的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学着把课本中反复芜杂的知识抽象成最有利于解决案件的框架,很多熟悉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 我所在的侦查监督处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我们平时的工作流程是大概的将从三区四县集中上来的一些棘手的案件分给科室内的工作人员,大家利用两三天的时间将卷宗研究透彻,并写出与此相关的案件报告,到了周五的时候大家则集中起来开个会,把手头的各个案子总结一下,通过讨论的形式,将案件是否符合起诉的程序条件的问题解决,再由负责该案件的责任人给公安机关以相应的回复。本周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当属我随着科室果哥一同处理的郝秉文合同诈骗案。案件的内容并不复杂,如果说用司法考试的题的难度来判断,这也就是十分容易的题目,但是整个过程却让我受益匪浅,通过具体的研究案宗,不仅让我熟悉了一些法律方面的相关用语,而且还给了我带来一个很重要的启示,那就是实习的过程中,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本案件中的相对当事人李德凯,就是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而遭遇到诈骗。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随着社会的进步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当我深入实践,才发现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很大程度的不足。人们只是单纯的了解出了纠纷可以采用法律方式来解决,但是却不能有效的做到在产生问题之前用法律手段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避免问题和纠纷的产生。另外抚宁县的一个有关于村会计选举的案件,被告人原是某村的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他手中的一些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账目清算后再进行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个案例中就是典型的人们对于一些法律条文和规定有浅显的了解,但是却不知道该如何适用它,因此在适用的过程当中往往出现错误和疏漏,即会造成对法律的触犯。这几个案例的综合就说明我们的普法工作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才会更有希望,才能从根本上更加有效率的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这一周我的工作可以说已经日渐的步入轨道,周处长和单位的各位领导已经开始将一些具有专业性的工作交给我,我除了不断反省自己觉得自己有很多方面不足之外,也日渐喜欢上这份工作,希望日后的学习中能够更进一步,让这次的实习变得更加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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