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
第一册
建 筑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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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
一、本册为《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 建筑工程》(简称本定额),共分10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及地基处理工程,砌筑工程,现浇混凝土及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构件制作安装及运输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及屋面工程,装饰工程,站区道路及地坪工程,脚手架工程,室内给排水、照明、采暖、通风工程。
二、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设计标准、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的:
1.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GB/T 6583—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3.建质(1994)102号 火电土建、变电站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4.DL/T 5210.1—2005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l部分土建工程。 5.DL 5009.3—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 6.GB 50009—200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局部修订)。
7.SDJ 69—1987 电力建筑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 8.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第一册 建筑工程(2006版)。 9.电力建设工程工期定额(2006年版)。 10.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11.GB/T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GB 50254—1996 电气装置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13.GB 50034—200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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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工、材料、机械:
1.本定额的技术工采用建筑专业技术工日单价。 2.施工中对周转性材料均按摊销量计列。 3.定额基价中未包括未计价材料费用。
4.本定额中的“六角螺栓精制(镀锌)”,均已包括螺母和垫圈,按成套考虑。 四、本定额中考虑的工作内容,均包括从施工准备、场内运输、施工操作到完工清理全过程所有的施工工序。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工程项目所需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套用时不做调整。
五、本册说明内未尽说明的,以各章节说明和附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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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土石方工程及地基处理工程
说明
1.土、石方定额关于土壤和岩石的分类见附录A。定额中的普土为附录A中所列一、二类土壤,坚土为附录A中所列三、四类土壤。 2.干土、湿土、淤泥(或流砂)的划分应根据地质资料确定: (1)地下水位标高以上的土为干土。
(2)含水率≥25%,或在地下水位标高以下的土为湿土。 (3)堆积起来不能成形或具有流动性的为淤泥(或流砂)。
3.人工挖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普通工人工乘以系数1.16,干、湿土工程量应分别计算。采用降水措施的土方按干土计算。
4.人工挖土方定额深度按6m以内,不分土方、沟槽、基坑是综合考虑的。 5.人工挖土如遇冻土应分层计算,冻土层按2m以内坚土定额基价调整为2.5倍。
6.计算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后,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7.支挡土板定额项目,不分密撑、疏撑及钢、木支撑等是综合考虑的,实际间隔不同时不做调整。
8.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际体积,普通工人工工日数乘以系数1.39。 9.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1中系数计算。 表1-1 运 距 系 数 坡度(%) 系数 5~10 1.75 <15 2 <20 2.25 <25 2.5 4
10.推土机推土定额不分功率大小综合考虑的。
11.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厚度平均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量乘以系数 1.25,铲运机台班量乘以系数1.17。
12.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13.运输机械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另行计算。 14.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一、二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表1-2中系数。 表1-2 机 械 台 班 量 系 数 项 目 推土机推土方 铲运机运土方 挖掘机挖土方 三 类 土 1.19 1.19 1.19 四 类 土 1.4 1.5 1.36 15.机械土方定额子目中工程量中已综合了人工清土、修坡的量,不另行计算。挖土所需机械行驶坡道的土方量,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6.汽车运土坡道如需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17.机械土方土壤含水率为25%~40%时,定额普通工工日数、机械台班量乘以系数 1.15。
18.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普通工工日数、机械台班量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人工工日数、材料使用量、机械台班量的消耗。 19.石方爆破定额不分平基、沟槽、基坑系综合考虑的,同时包括修理边坡。 20.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21.石方爆破定额中材料是按采用电雷管考虑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雷管应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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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定额含量不变。换算时扣除定额中的胶管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22.石方爆破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眼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如积水、渗水发生时另行计算。
23.土石方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施工中如有地表水(雨水除外)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24.施工降排水:轻型井点降水均包括设备按拆、井点成孔、井管安装及拆除、抽水、运行维护等工作内容,井点范围外的排水沟渠或排水管道应另行计算。 25.填料碾压换填工程:
(1)填料碾压遍数及机械推平是综合考虑的,并考虑了机械碾压不到处的人工平整夯实等各种因素,在执行中不得换算。
(2)填料工程量按压实方计算,定额材料用量已包含压实系数及施工损耗。 (3)大面积换土套用填料碾压相关定额子目。
(4)换填工程:主要指基础土方换填,包括基坑土方开挖、土方外运、基底夯实、换填材料铺设、密实等工作内容。换填土方不包括土方材料费。 26.强夯工程:
(1)强夯工程不分土壤类别,一律按本定额执行。
(2)本定额取定的强夯机组、规格、型号如与实际不同时,不得换算。 (3)本定额已考虑了锤、钩、架的摊销费,不得另行计算。
(4)遇有软地基在垫木上作业时,普通工工日数、机械台班量乘以系数1.15,铺垫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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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个单位工程强夯面积小于600m2的小型工程,应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25。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挖、填土石方工程量按挖掘前的自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2.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并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可按场区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挖掘土石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挖土方需放坡时按表1-3系数计算。
(2) 挖土方需支挡土板时,其基坑宽度按图纸中土方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基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如无规定可按表1-4计算。
表1-3 放 坡 系 数 表 土壤类别 普土 坚土 放坡起点(m) 1.20 1.80 人工挖土 1:0.5 1:0.30 机械坑内挖土 机械坑上挖土 1:0.33 1:0.75 1:0.20 1:0.45 注1.土方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基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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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200 150 基础材料 混凝土基础(基础垫层)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300 800 (4)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无规定的可按表1-5计算。 表1-5 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单位:m 管径铸铁管、钢(mm) 管 50~70 0.6 10~0.7 200 250~0.8 350 400~1.0 450 500~1.3 600 混凝土管 0.8 0.9 1.0 1.3 1.5 陶土铸铁管、钢管径(mm) 管 管 0.7 700~800 1.6 900~0.8 1.8 1000 1100~0.9 2 1200 1300~1.1 2.2 1400 1.4 混凝土管 1.8 2.0 2.3 2.6 陶土管 注:各种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的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5)基坑深度,按图纸中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平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坑底至室外地平深度计算。 4.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填土区中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方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卸土区中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运输机械运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填土区中心最短距离计算。 5.回填土按夯填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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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道沟槽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管道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径体积。管径超过500mm时按表1-6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管道超过1000mm时,管道填土量按实际填土量计量。 表1-6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单位:m3/m 管道名称 钢管 铸铁管 混凝土管 501~600 0.21 0.24 0.33 管道直径(mm) 601~800 0.44 0.49 0.6 801~1000 0.71 0.77 0.92 (2)余土外运或运回工程量计算式: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一回填总体积。计算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负值时为取土运回。计算工程量时,应考虑自然方与压(夯)实方的折算系数。土石方松实系数表见附录B。 6.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图纸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 爆破岩石按图纸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次坚石200mm,特坚石150mm。超挖部分并入岩石挖方工程量内。
7.井点降水: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使用按套•天计算者,每昼夜24h算一天。其降水机械费每昼夜降水的实际累计开机时间不同,机械费可以调整,不足8h按1个台班计算,不足16h按2个台班计算,超过16h按3个台班计算。 井点间距,无规定时轻型井点按0.8~1.6m,有设计规定时按设计确定。 8.填料碾压按设计碾压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9.换填工程:换填按照被换填土挖掘前天然密实方量计算工程量。换填土基坑的开挖、支护、工作面等增加的工程量综合在定额中,不单独计算。 10.强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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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夯工程量按设计规定的强夯面积,区分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即以边缘夯点外
边线计算,包括夯点面积和夯点间的面积)。
(2)强夯面积中设计要求不布夯的空地,面积在64m2以上的,应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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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1.砌砖、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空心砖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 (2)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墙架、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套用相应定额执行。
(4)定额中砖墙是综合清水墙、混水墙、弧形墙、砖柱、内墙、外墙、实体墙、围墙等因素考虑的,使用时均执行本定额。
(5)砖砌挡土墙,两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两砖以内套用砖墙定额。 (6)零星砌体适用于厕所蹲台、小便池槽、各种砌砖腿、台阶、挡墙、花台、花池等。
(7)砌体材料及砌筑砂浆按未计价材料计列。 2.砌石:
(1)弧形基础、墙,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普通工及技术工)乘以系数1.09。 (2)砌体材料及砌筑砂浆按未计价材料计列。 3.其他:
(1)砖砌检查井不分圆形、矩形,均套用本定额,井盖按未计价材料计列。 (2)砖墙加固筋已综合考虑了制作、运输、安装,.其钢筋按未计价材料计列。 (3)定额中砂浆种类、配合比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 (4)砌体材料及砌筑砂浆按未计价材料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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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1. 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圈梁、过梁和挑梁)和暖气片壁龛等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砖、砖内墙的加固筋、铁件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内窗套以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体积亦不增加。 2.砖垛及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3.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材料时,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室内设计地坪分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5.砖、石墙以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6.基础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防潮层和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靠地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凸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计算。
7.墙的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计算。砌体厚度按设计尺寸计算。
8.外墙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图示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9.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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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11.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合并计算。 12.空心砖按图纸要求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空心部分体积。 13.零星砌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4.砖、石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15.砖检查井不分圆形、矩形,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6.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面所占面积,但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侧面的勾缝面积也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纸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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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 明
1. 本节模板是分别按组合式钢模板、木模板及砖地(胎)模和混凝土地(胎)模编制的,实际施工采用不同模板时,不换算。
2.定额中设备基础按木模板,沟道按一般组合钢模板编制,实际不同时,不做调整。
3.基础埋深按5m考虑,超过5m时,普通工工日在定额基础上乘以系数1.16。 4.现浇板定额中的有梁板包括肋型板、密肋型板和井式梁板,现浇框架中的构件分别套用柱、梁定额。
5.二次浇灌定额子目中如采用新型灌浆材料,可按设计规定进行材料调整,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不调整。
6.沟道指管沟、暖气沟、电缆沟等。
7.现浇零星构件指附属于建筑物上的门框和挑檐、天沟、压顶、雨篷。 8.电缆排管外浇混凝土定额中已含内衬管的安装。
9.检查井已包含井盖的安装,但未包含井盖的材料费用,可另行计算。 10.本册定额基价中不包括钢筋、铁件费用(括号内消耗量为参考量),编制预算时,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支撑用量,再加损耗后(损耗率见表3-1)套用相应定额。直径5mm以内的钢筋按冷拔钢丝计算,价格中包括加工费。
表3-1 钢筋、铁件损耗率 名 称 混凝土损耗率 钢筋损耗率
项 目 设备基础 损耗率(%) 1.5 3 14
铁件损耗率 预应力钢筋 预应力钢丝 其他现浇、预制混凝土 6 9 2 1 11.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钢筋已按机制、手工绑扎、焊接等各种连接方式综合考虑,连接方式不同时,定额不做换算。
12.钢筋连接若采用机制、手工绑扎、焊接方式,施工图中已注明搭接长度的,按施工图计算搭接用量;施工图中未注明搭接长度的,按设计钢筋总用量的4%计算搭接用量。若采用螺纹连接,套用定额时,钢筋用量乘以1.03系数,钢套筒不单独计算。
13.定额中φ10以外钢筋系按一定比例的普碳圆方钢和螺纹锰钢综合取定的,除有说明外不作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钢筋混凝土项目,计量单位除注明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的项目外,均按设计图纸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和螺栓所占体积。
2.现浇构件中的墙、板及预制构件中的板类构件,均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预留孔所需工料也不增加。 3.现浇钢筋混凝土。 (1)基础:
1)条形基础含有梁式和无梁式。凡有梁式条形基础其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顶面的高度)超1.2m时(见图3-1),B部分按条型基础计算,A部分按混凝土墙计算。
2)独立基础柱体部分高度超过1.2m时,其柱体部分按现浇柱定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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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按体积计算工程量。
4)设备基础工程量,不扣除地脚螺栓孔面积在0.05m2以内的孔洞。 4.现浇柱高度计算:有梁板柱,按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无梁板柱,按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口的高度计算;有楼隔层的框架柱,按柱基上表面至柱顶的高度计算;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合并在柱的工程量内计算。 5.现浇梁的计算:
(1)梁高为梁底至梁顶面的高度。梁的长度计算:梁与柱交接时,梁长按柱与柱之间的净距计算;次梁与柱和主梁交接时,次梁长度按柱侧面或主梁侧面的净距计算;梁与墙交接时,伸入墙内的梁头应包括在梁的长度内计算;梁头处如有浇制垫块者,其体积并入梁内一起计算。
(2)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圈梁与过梁不宜划分时,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外围宽度两端共加500mm计算,其他按圈梁计算。 6.现浇板、墙的计算:
(1)有梁板指板下有肋型、密肋型和井式梁者,包括框架结构主、次梁间的板,按梁间净(包括肋)体积计算,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同类型板工程量计算。主、次梁和板整体浇灌时,主梁分别计算,次梁并入有梁板工程量中。
(2)墙、间壁墙、电梯井壁,应扣除门、窗洞及0.3m2以上的孔洞体积。大钢模板混凝土墙中的圈梁、过梁及外墙八字角处,均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7.整体楼梯:应分层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井宽度超过300mm时,其面积应扣除,伸入墙内部分的体积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楼梯基础、栏杆扶手,应另列项目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斜梁、休息平台、平台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楼梯与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侧面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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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缆排管外浇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9.检查井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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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构件制作安装及运输工程
说 明
1.定额中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按现场预制考虑,其制作、安装损耗应按设计量乘以损耗系数0.75%。损耗系数包括:构件制作地点的堆放、运输损耗,占40%;构件安装损耗,占60%。
2.定额中预制构件制作包括地(胎)膜的铺设及拆除,混凝土构件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预制构件安装包括一般清理、冲刷、二次灌浆,混凝土构件表面需要凿毛者,每1m2处理面积增加0.26个普通工日;预制构件安装定额内已包括了1km场内运输。
4.小型预制构件,指预制过梁、雨篷、遮阳板、沟道板、通风道、垃圾道、围墙柱、楼梯踏体积1m3以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5.无框地沟预制盖板不论体积大小,均套用平板定额。
6.角钢框预制盖板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角钢、钢筋制作安装,钢材及混凝土按未计价材料计列。
7.金属构件安装定额中,未包括大型机械走道垫用的枕木和道路修整的工料使用量,发生时按实际另行计算,已包括1km场内运输。
8.定额中小型零星钢构件主要指钢梯、栏杆、平台等。其子目中均不含镀锌费,发生时按实际考虑计列。
9.定额中压型钢板墙板、屋面板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其厚度、材质不同等因素;压型钢板及复合压型钢板均按未计价材料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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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钢筋混凝土项目,计量单位除注明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的项目外,均按设计图纸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和螺栓所占体积。
2.预制钢筋混凝土板补浇板缝宽度(指下口宽度)在30mm以外时,套用平板定额。
3.金属构件安装均按图纸尺寸以吨计算,应计算螺栓的质量,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的质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4.压型钢板(复合压型钢板)墙板及屋面板按设计图纸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
5.定额中压型钢板墙板、屋面板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其厚度、材质不同等因素;压型钢板及复合压型钢板均按未计价材料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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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门窗工程
说 明
本章节中的门窗、卷闸均按未计价材料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其中卷闸门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实际宽度。
2.扶手以延长米计算(不包括伸入墙内的长度部分),其斜长部分可按水平投影长度乘系数1.1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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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楼、地面及屋面工程
说 明
1.水泥砂浆、混凝土等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换算。 2.定额项目中的土为就地取土,如需场外购土时,可调整土的单价。 3.混凝土垫层按无筋考虑。如设计要求为钢筋混凝土垫层时,其钢筋部分按钢筋制作安装相应定额及规定计算另行增加;混凝土垫层定额用于条形基础或独立基础时,按相应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系数1.2;混凝土垫层如需支模时,每立方米混凝土技术工增加0.48工日,模板木材增加0.013m3。
4.本节防潮、防水子目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及室内卫生间等防潮、防水。 5.水泥砂浆地面工程中已综合考虑了踢脚线,不另行计算。其他面层地面不包括踢脚线。
6.水泥砂浆地面厚度以20mm考虑,与定额规定厚度不同时,套用水泥砂浆找平层每增减5mm定额子目进行调整。
7.块料地面面层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块料踢脚板并入块料地面计算。
8.保温层的保温材料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9.屋面砂浆找平层、面层,按地面及楼地面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10.铁皮排水项目,咬口和搭接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铁皮厚度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11.卷材屋面,坡度超过15°时,人工乘以系数1.23。冷底子油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12.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如设计要求每增加一道,人工乘以80%,卷材、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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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增加100%。
13.屋面刚性防水,钢筋网制作安装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钢筋按未计价材料计列。
14.本章定额垫层子目中的毛石干铺(灌浆)、碎砾石灌浆、无筋混凝土、水泥炉渣垫层中的砂石及配比材料为未计价材料,其他各节中的混凝土、砂浆按未计价材料计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设备基础、室内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
2.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3.各类伸缩缝分不同用料以延长米计算。外墙伸缩缝如内、外双面填缝时工程量乘以系数2。
4.找平层、整体面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
5.块料面层,按图纸尺寸的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
6.楼梯面层(包括踏步、平台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不包括踢脚板、侧面及底板抹灰,应另行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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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边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散水、坡道按图纸尺寸以平方米计算。穿过散水的踏步和花台等面积应予扣除。
9.保温层按图示尺寸的面积乘以平均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烟囱、风帽及水斗、斜沟所占的面积。
10.瓦屋面均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屋面坡度延尺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风道、风帽底座、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亦不增加。
11.卷材屋面按图纸所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屋面坡度延尺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风道、风帽底座、斜沟等所占面积,其根部弯起部分不另增加。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纸所示尺寸并入卷材屋面工程量内,以平方米计算。如图纸未注明尺寸,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12.PVC雨水管按图纸所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雨水斗以个计算。
13.雨水管的长度,应由水斗的下口算至设计室外地坪,泄水口的弯起部分不另增加。当雨水管遇有外墙腰线,设计规定必须采用弯头绕过时,每个弯头折长按250mm计算。
14.屋面坡度系数见表6-1。 表6-1 屋 面 坡 度 系 数 坡度B(A=1) 1 0.75
坡度B/2A 1/2 坡度角度延尺系数C(A=1) 隅延尺系数D(A=1) α 45° 1.414 2 1.732 1 36°52′ 1.25 1.600 8 23
0.7 0.666 0.65 0.6 0.577 0.55 0.5 0.45 0.4 0.35 0.3 0.25 0.2 0.15 0.125 0.1 0.083 0.066 1/3 1/4 1/5 1/10 1/20 1/30 35° 33°40′ 33°01′ 30°58′ 30° 28°49′ 26°34′ 24°14′ 21°48′ 19°17′ 16°42′ 14°02′ 11°19′ 8°32′ 7°8′ 5°42′ 4°45′ 3°49′ 1.220 7 1.201 5 1.192 6 1.166 2 1.154 7 1.140 3 1.118 1.096 6 1.077 1.059 4 1.044 1.030 8 1.019 8 1.011 2 1.007 8 1.005 0 1.003 5 1.002 2 1.577 9 1.562 1.556 4 1.536 2 1.527 1.517 1.5 1.483 9 1.469 7 1.456 9 1.445 7 1.436 2 1.428 3 1.422 1 1.419 1 1.417 7 1.416 6 1.415 7 注 1.两坡排水屋面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延尺系数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 = 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A×C。 4.B为坡屋面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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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装饰工程
说 明
1.天棚面抹灰综合考虑了现浇和预制顶棚的抹灰。
2.内外墙裙装饰按墙面装饰定额执行,如砂浆配比不同可以换算。 3.墙面抹灰的护角线和天棚的小圆角均已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4.混凝土墙面、天棚如需凿毛时,每100m2增加3个普通工工日。 5.柱面抹灰综合考虑了矩形、圆形、多边形柱,均套用同一定额。 6.抹灰、油漆按手工操作,喷涂按机械操作。施工方法不同,不调整。 7.零星抹灰指挑檐、天沟、腰线、楼梯、门窗套、内窗台、压顶、阳台、栏板、池槽、雨篷底面、遮阳板等抹灰。
8.抹灰所需各类脚手架,套用第9章相应定额。 9.喷涂按抹灰或混凝土墙上施工考虑。
10.本章定额中的水泥砂浆及混合砂浆按未计价材料计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天棚抹灰:
(1)无坡度天棚以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洞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的两侧抹灰面积应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 (2)有坡度及拱顶的天棚,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内墙面抹灰:
(1)以主墙间(包括墙裙)净长尺寸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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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境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也不增加,垛的侧面抹灰并入墙面计算。 3.外墙面抹灰:
(1)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内。
(2)零星抹灰按图示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阳台、雨篷底面有悬臂梁的,其抹灰工程量乘以系数1.3。
(3)镶贴各种块料面层,均以粘贴面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块料不同时主材可换算。
4.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抹灰。
5.油漆的工程量参照表7-1和表7-2,乘以相应系数计算。 表7-1 其他金属面油漆的系数表 项 目 钢屋架、支撑、檩条 铁栅栏门、栏杆、窗栅 钢爬梯、踏步式钢扶梯 零星铁件 表7-2 抹灰面油漆涂料的系数表 项 目 槽形底板、混凝土折瓦板、混凝土平板或楼梯底面 有梁底板
系 数 1 1.71 1.2 1.42 计 算 方 法 质量(t) 质量(t) 质量(t) 质量(t) 系 数 1.3 1.1 计 算 方 法 水平投影面积 长×宽 26
密肋、井字梁底板
1.5 长×宽 27
第8章 站区道路及地坪工程
说 明
1.本节定额适用于各种混凝土道路。
2.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及有筋、无筋等不同情况时的工效,施工时无论有筋、无筋均不换算。
3.混凝土路面如设计有钢筋时,其钢筋用量另计,套用相应定额。 4.本章道路不包括基层处理和路面伸缩缝,发生时套用其他章节相应定额。 5.本章定额的混凝土、砂浆、预制块、路沿石按未计价材料计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道路(路面)按路面净宽度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路面上的上下水井、消火栓井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道路由此增加的工料不另计,路面上各种井按相应定额另计。 3.路缘石按设计图示延长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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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1.综合脚手架定额适用于凡能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均套用综合脚手架定额。
2.综合脚手架定额中已综合了施工中各分部分项工程应搭设脚手架的全部因素。套用综合脚手架定额的工程,不得再计算任何单项脚手架。
3.综合脚手架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结构及层高因素,使用时不调整。 4.综合脚手架的檐口高度系指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如建筑物前后檐高不同时,以高者为准。
5.不适用于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的构筑物工程,套用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 6.单项外脚手架定额中,已综合了斜道、上料平台、安全网等因素,不重复计算。
7.砌砖、砌混凝土块高度为1.2~3.6m,套用里脚手架定额。砌石高度在1m以上的,套用外脚手架定额。
8.不论采用木制、金属或竹制脚手架,均套用本定额。 9.挡墙按其垂直投影面积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
10.围墙砌筑高度在3.6m以内,套用里脚手架定额,超过3.6m套用单排外脚手架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
(1) 综合脚手架按建筑物的总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建筑物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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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录F。
(2)建筑物层高超过2.2m的技术层,既计算建筑面积又计算高度;地下室(包括层高超过2.2m的深基础架空层)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 2.单项脚手架:
(1)按规定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工程需搭设的外脚手架、里脚手架,均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独立柱脚手架,按柱断面外围周长加3.6m乘柱高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现浇框架的梁、柱的脚手架计算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当楼板为预制板时,四周大梁和联系梁不能利用外墙砌筑架时,计取单排脚手架;内部大梁和联系梁分别按全长和梁长计算双排脚手架;柱的架子不再计算。另一种情况是楼板为现浇板,仅柱按规定计算单排脚手架。
2)现浇混凝土单梁、柱无法利用砌墙脚手架时,单梁以外露梁净长乘室内地坪至梁底高度计算,工程量套用双排脚手架乘以0.4;柱按其外围周长加3.6m乘以高度(楼板底)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现浇钢筋混凝土板不得计算脚手架。 (3)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满堂脚手架高度在3.6m以内为基本层,超过3.6m时再计算增加层,增加层的高度在0.6m以内,舍去不计,在0.6m以上至1.2m按一层计算。
(4)围墙脚手架的高度按自然地坪至围墙顶计算,长度按围墙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大门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脚手架亦不增加。
(5)砌筑高度1.2m的室外管沟墙脚手架,其工程量以砌体长度乘高度计算,套用里脚手架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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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三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2. 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按1/2计算面积。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联通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5.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泵房等及相应的出人口建筑面积,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应计算1/2面积。
6.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其层高在2.2m及以上者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m者计算1/2面积:设计不利用的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回廊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8.两个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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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在2.2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计算1/2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9.室内楼梯间、电梯间、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超出外墙2.1m以上的雨篷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1.屋面上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机房等,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外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橱窗、挑廊、走廊等有围护结构者,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者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1/2计算。
13.建筑物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14.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15.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沉降缝等,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16.以幕墙做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17.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超出外墙2.1m及以内的雨篷。
2.构筑物,如防洪堤、沟道、设备基础、油罐、水塔、储油(水)池、储仓等。 3.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
4.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墙面抹灰、镶贴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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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面等。
5.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6.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7.建筑物内操作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 8.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联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以上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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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室内给排水、照明、采暖、通风工程
说 明
1.本节适用于建筑物室内给排水、照明、采暖、通风工程。
2.给排水工程包括室内管道、管道支架水表及普通卫生洁具的安装,给排水定额中的管材、阀门、水嘴、洁具按未计价材料计列。 3.给排水工程的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与外接水源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外接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室外管道与外接管道界线以与外接管道碰头井为界。
4.照明子目按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定额中已包含了电线、线管、开关、插座、接线盒等材料费及灯具、配电箱的安装费,实际用量不同时,不做调整,灯具、配电箱材料按未计价材料计列。
5.采暖、通风定额中包括采暖、通风工程设备的安装费,未包括设备费与设备运杂费和应配备的地脚螺栓价值。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风口、钢百叶窗安装以“个”为单位计算。 2.暖风机安装区别不同重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3.照明工程按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
4.照明电源线以建筑物照明总配电箱分界,无总配电箱者以照明配电箱或照明配电盘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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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
第二册 电 气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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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
一、本册为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八章,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绝缘子、母线,控制及直流装置,构件制作安装,低压电器安装,配管、配线,防雷接地。
二、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设计标准、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的:
GBJ 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QBJ 148—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9—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2—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2900.11一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 2900.33—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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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GL 5009.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三、人工、材料、机械
1.本定额的技术工采用安装专业技术工日单价。
2.施工中对周转性材料如脚手架、枕木等均按摊销量计列。
3.定额未计价材料栏内或注解内注明的材料,使用时应按设计用量加施王损耗另计。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不能提供数量,可按未计价材料栏内所列定额用量计算。施工损耗率见表0-1。
表0-1 材 料 施 工 损 耗 率 表 损耗率序 号 材 料 名 称 序 号 (%) 1 裸软导线 1.3 6 2 绝缘导线 1.8 7 3 硬母线 2.3 8 4 绝缘子类 2.0 9 5 接地开关 1.0 10 11 塑斜制品(槽、板、管) 5.0 13 12 石棉水泥制品、砂、石 8.0 14 损耗率(%) 金属板材 4.0 金属管材、管件 3.0 型钢 5.0 压接式线夹、螺栓 2.0 金具 1.0 油类 0.5 桥架 0.5 材 料 名 称 注:硬母线、裸软导线,其损耗率中不包括连接电气设备、器具而预留的长度.也不包括各种弯曲(包括弧度)而增加的长度。这些长度均应计算在工程量的基本长度中。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开箱检查,场内运搬,脚手架搭拆、设备安装,施工结尾、清理、配合电气试验等。 五、本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表计修理和面板修改、翻新、设备修复、更换后的重新安装试验。 2.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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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下变电站三类设备(变压器、配电柜、控制柜)垂直运输。 六、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降效增加费用可按人工费的10%计算。 七、本册说明内未尽说明的,以各章节说明和附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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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变压器
1.内容包括:油浸变压器、干式变压器、非晶变压器、单相变压器和消弧线圈的安装。 2.未包括内容:
(1)变压器防地震措施费。 (2)端子箱、控制箱的制作、安装。 (3)二次喷漆。
(4)变压器干燥和油过滤。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单相、三相电力变压器安装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2)消弧线圈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3)油浸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同样适用于自耦变压器、带负荷调压变压器的安装。电炉变压器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2.0,整流变压器执行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1.6。
(4)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外罩时,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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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配电装置
1. 内容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互感器、避雷器、开闭所成套装置、高压成套配电柜、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低压无功自动补偿成套装置、成套配电箱和低压配电柜等设备的安装。 2.未包括内容: (1)支架制作及安装。
(2)基础槽钢或角钢的安装、埋设。
(3)柜的二次油漆或喷漆,设备的干燥,设备试验。 (4)柜内母线配制。 (5)柜内绝缘子的安装。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断路器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2)隔离开关、负荷开关、避雷器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三相为一组。 (3)互感器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4)10kV开闭所成套装置安装以“座”为计量单位,一个集装箱体为“一座”。 (5)10kV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按固定式、手车式、开启式或封闭式综合考虑,使用时不作换算。定额以“面”为计量单位,一个柜体为“一面”。 (6)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以“座”为计量单位,一个集装箱体为“一座”。
(7)低压无功自动补偿成套装置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8)成套配电箱安装综合考虑明装和暗装,使用时不作换算,定额以“台”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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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低压成套配电柜安装以“面”为计量单位,一个柜体为“一面”。 4.相关说明:
(1)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等,按施工图设计量计算,套用本册铁构件安装定额。
(2)配电设备的端子板外部接线,应按本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3)设备安装用的地脚螺栓按土建预埋考虑,不包括二次灌浆。
(4)开关柜的安装按单母线柜编制的,如果为双母线柜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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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母线、绝缘子
1.内容包括:绝缘子串、穿墙套管及穿通板、引下线及设备连接线、带形母线、铜铝过渡板、绝缘热缩管和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等安装。
2.未包括内容:支架、铁构件的制作安装,需要时另套本册相应定额。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悬垂绝缘子串指垂直安装的绝缘子串,以“串”为计量单位。 (2)支持绝缘子按户内安装考虑,以“柱”为计量单位。 (3)穿墙套管不分水平和垂直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4)软母线引下线指由耐张线夹或并沟线夹从架空线引向设备的连线;设备连线指两个设备间的连接线。引下线、设备连线均按导线截面以“组”为计量单位,一组三相。
(5)带形母线综合考虑了主母线和引下线安装,分片数和截面以“m”为计量单位。
(6)母线伸缩节安装分每相片数,按伸缩节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7)铜铝过渡板安装均以“块”为计量单位。 (8)绝缘热缩管按管长以“m”为计量单位。
(9)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按导体的额定电流以“m”为计量单位。在10m以上竖井内安装时,人工和机械定额均乘以系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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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控制及直流装置
1.内容包括:控制屏、保护屏、站用电源屏安装,直流屏(柜)安装,高频开关电源安装,阀控式免维护蓄电池组安装,太阳能蓄电池安装。 2.未包括内容:
(1)屏、柜的二次油漆或喷漆,设备的干燥,设备试验。 (2)屏、柜母线配制及绝缘子的安装。
(3)屏、柜压接线端子、端子板外部(二次)接线。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控制屏、保护屏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2)模拟屏以“列”为计量单位。
(3)大屏幕投影屏以“块”为计量单位;投影仪按成套设备以“套”为计量单位。
(4)通信机柜、机架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其抗振底座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5)直流屏(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6)高频开关电源安装以“架”为计量单位。
(7)免维护蓄电池安装以“组件”为计量单位,含由制造厂配套提供的支架安装,例如:一组蓄电池为220V/300A•H,由18个12V的组件组成,则工程量为18组件。
(8)太阳能电池方阵铁架安装,以“m2”为计量单位。 (9)太阳能电池安装,以“组”计算。 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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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蓄电池电极连接条、紧固螺栓、绝缘垫均按设备供货考虑,但不包括蓄电池抽头连接用电缆及电缆保护管的安装,发生时另套其他册有关定额。 (2)太阳能电池按在基础底座上安装考虑,但不含基础底座施工、预埋件及防雷接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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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铁构件制作安装
1.内容包括:铁构件制作安装、箱盒制作、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二次喷漆等。
2.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设计尺寸,以成品重量“t”为计量单位。轻型铁构件系指结构厚度在3mm以内的构件。 (2)箱盒制作以成品重量“kg”为计量单位。
(3)屏(柜)基础槽钢(角钢)安装以槽钢或角钢长度“m”为计量单位。 (3)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设计图示的框外围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 (4)二次喷漆以“m2”为计量单位。 3.其他说明
铁构件制作、安装中的防腐处理按刷漆考虑,不包括镀锌、镀锡、镀铬、喷塑等其他金属防护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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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低压电器安装
1.内容包括:控制开关安装,熔断器、限位开关安装,仪表、小电器、小母线安装,盘柜配线,端子箱、端子板及端子板外部接线端子安装,压铜接线端子等安装。
2.未包括内容:
(1)低压电器安装,除限位开关及水位电气信号装置外,其他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发生时可执行第4章相应定额。
(2)屏上辅助设备安装,包括标签框、试验盒、光字牌、信号灯、附加电阻、连接片及二次回路熔断器、分流器等,但不包括屏上开孔工作。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控制开关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2)熔断器、限位开关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3)仪表、小电器以“个”为计量单位;小母线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 (4)盘内汇流排、汇线槽的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 (5)盘柜配线分不同规格,以“m”为计量单位。
(6)端子箱安装分户内式和户外式两种,以“台”为计量单位;端子板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7)端子板外部接线按设备盘、箱、柜、台间相互联系的外部接线图计算,以“个”为计量单位。电源接线与接地端子接线不属此列。 (8)压铜接线端子以“个”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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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配管、配线
1.内容包括:钢管敷设,硬塑料管敷设,金属软管敷设,管内穿线,混凝土地面刨沟,蝶式绝缘子配线。
2.未包括内容:接线箱、盒及支架的制作、安装。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各种配管适用于砖、混凝土结构明配,按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为单位,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等所占长度。
(2)管内穿线的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以单线长度“100m”为计量单位。线路分接头线的长度综合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
(3)配管混凝土地面刨沟工程量应按管材直径,以管长“m”为计量单位计算;如地面基层为砖时按相应子目乘以0.7系数。
(4)蝶式绝缘子配线不含支架制作,其工程量按不同敷设方式、不同截面,以单线长度“m”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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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防雷接地
1.内容包括:接地极制作安装,接地母线敷设,降阻接地、避雷引下线安装,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安装。 2.未包括内容:
(1)采用爆破法敷设接地线、接地极的安装。 (2)接地电阻率高的土质换土。 (3)接地电阻的测定工作。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接地极按材质、土质以“根”为计量单位,其长度每根按2.5m综合考虑。 (2)接地模块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化学降阻剂铺设,以“kg”为计量单位:电解质离子接地体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其使用的电极、防护罩、高能回填料及连接线为未计价材料。引出连接线可按长度另套户外接地母线敷设定额。
(3)接地母线敷设按材质以“m”为计量单位,按设计长度计算,定额已总综合考虑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
(4)接地跨接线以“处”为计量单位,按规定凡需作接地跨接线的工程内容,每跨接一次按一处计算,电机接地、配电箱、管子接地、桥架接地等均不在此列。 (5)避雷引下线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 (6)电源避雷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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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
第三册
架 空 线 路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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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
一、本册为第三册《架空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包括工地运输、土石方工程、基础
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杆上变配电设备安装。
二、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设计标准、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
术操作规程,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的: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3—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T 599—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 899—2004 架空线路杆塔结构荷载试验
DL/T 5076—2008 220kV及以下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 DL/T 5130—2001 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定 DL/T 5154—2002 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 DL/T 5219—2005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 DL/T 5220—2005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21—2005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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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 125—2005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Q/GDW 169—2008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状态评价导则 Q/GDW 173—2008 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 Q/GDW 174—2008 架空输电线路状态检修导则 三、人工、材料、机械:
1.本定额的技术工采用安装专业技术工日单价。 2.施工中对周转性材料如脚手架、枕木等均按摊销量计列
3.定额未计价材料栏内或注解内注明的材料,使用时应按设计用量加施工损耗另计。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不能提供数量,可按未计价材料栏内所列定额用量计算。施工损耗率见表0-1。 表0-1 材料施工损耗率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材 料 名 称 平地、丘陵 山地、高 损耗率序号 材 料 名 称 (%) 0.4 13 钢筋、型钢(成品、半成品 0.6 0.6 2.5 1 1.5 2 0.5 2 3.5 2.5 1.5 7 5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钢管 夹 塑料制品(管材、板材) 金具 螺栓、脚钉、垫片(不包括基础用地脚螺栓) 耐张压接线夹 水泥压力管 混凝土杆(包括底盘、拉盘、卡盘) 山地 石子 其他地区 山地 黄砂 其他地区 钢筋(加工制作) 51
裸软导线 损耗率(%) 0.5 1.5 3 5 1 3 2 2 0.5 15 10 18 15 6 绝缘导线 专用跨接线和引线 电力电缆 控制电缆 镀锌钢绞线(拉线,承力线) 电缆终端头瓷套 绝缘子、瓷横担(不包括出库8 前试验损耗) 9 混凝土叉梁、盖板(方、矩形) 10 砖 11 商品混凝土 水泥、石灰、降阻山地 12 剂 其他地区
注 1.裸软导线、绝缘导线按架空线路设计用量计算,其施工损耗率不包括线路驰度及跳线等长度。
2.导线损耗率中不包括与电器连接应预留的长度。
3.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损耗率中不包括备用预留的长度,以及因敷设有弯曲或有弧度而增加的长度。输电用电力电缆不计算施工损耗。
4.拉线的计算长度应以拉线的展开长度(包括制作所需的预留长度)为准。 四、本定额除各章节已说明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施工地点转移的时间(含上下班用车、材料看护),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施工地点范围内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工器具和机具的运输等。 五、本定额同一子目出现两种及以上调整系数,除章节内有具体规定外一律按增加系数累加计算。
六、本定额均按平地施工考虑,如在其他地形条件下施工时,在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其人工和机械可按表0-2地形增加系数予以调整。 表0-2 地 形 增 加 系 数 地形类别 调整系数 丘陵 1.15 一般山地、泥沼地带、沙漠 1.60 高山 2.20 注 1.各种地形的定义:
(1)平地:指地形比较平坦广阔,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指陆地上起伏和缓、连绵不断的矮岗、土丘,水平距离1km以内地形起伏在50m以下的地带。
(3)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或沟谷等,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50~150m的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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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泥沼地带:指经常积水的田地或泥水淤积的地带。 (5)沙漠:指沙漠边缘地带。
(6)高山:指人力、牲畜攀登困难,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150~150m的地带。 2.套用说明:
(1)编制预算时,工程地形按全线的不同地形划分为若干区段,分别以其工程量所占长度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2)在确定运输地形时,应按运输路径的实际地形来划分。
(3)西北高原台地沿线路平台长度2km以内的工程地形按“山地”论。工地运输地形则按运输路径的实际情况而定,上台运输按“山地”论;台上运输按“平地”论。
(4)城市市区参考丘陵地形计算,城市市区界定由省(直辖市)级电力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本册说明内未尽说明的,以各章节说明和附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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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工地运输
1.内容包括:人力运输,汽车运输,船舶运输。 2.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工地运输是指未计价材料自材料仓库运至沿线各杆、塔位的装卸、运输及空载回程等全部工作,平均运距以“km”为单位。
(2)人力运输,平均运距按卸料点至各杆塔位的实际距离计算;高山地带进行人力工地运输时,平均运距的确定,应以山地垂直高差平均计算斜长,不得按实际的运输距离计算。人力运输平均运距保留两位小数。杆上设备如发生人力运輸,参照相应线材运输子目。
(3)船舶、汽车运输中均已综合考虑了车、船型式,路面、河流级别和一次装、分次卸等因素,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换算。用汽车、船舶运输时,其平均运距不足1km者,按1km计算。
(4)塔材装卸、运输重量包括铁塔用螺栓、脚钉、垫圈等。
(5)凡有盘山公路的可利用汽车进行工地运输的地形,作为一般山地论。 (6)未计价材料的单位运输重量按附录C.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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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土石方工程
1.内容包括:线路复测及分坑,电杆坑、拉线坑、自立式铁塔坑的挖方(或爆破)及回填,接地槽的挖方及回填,排水沟开挖,尖峰及施工基面挖方。 2.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线路复测分坑中三联杆定额乘以1.5的系数。
(2)施工操作裕度按基础底宽(不包括垫层)海边增加量为: 1)普通土、坚土坑、水坑、松砂石坑为0.2m。 2)泥水坑、流砂坑、干砂坑为0.3m。
3)岩石坑有模板为0.2m,岩石坑无模板为0.1m。 (3)各类土、石质的边坡系数见表2-1。 表2-1 各类土、石质的边坡系数 土质 坚土 坑深 2.0m以下 3.0m以下 3.0m以上 1:0.10 1:0.22 1:0.30 普通土、水坑 1:0.17 1:0.30 1:0.45 松砂石 1:0.22 1:0.33 1:0.60 泥水、流砂、岩石 不放边坡 不放边坡 不放边坡 (4)电杆坑、拉线坑、铁塔坑的土、石方量计算。
1)电杆坑、拉线坑、铁塔坑的土、石方量计算按通用规则计算,见附录B。 2)电杆坑和拉线坑的土、石方量,未包括马道的土、石方量,需要时按每坑0.2m3另行计算。
3)无底盘、卡盘的电杆坑:V=0.8×0.8×h(m3),如果h≥1.5m时,按放坡计算。
4)带卡盘的电杆,如原计算坑的尺寸不能满足安装时,因卡盘超长而增加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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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方量另计。
计算公式中字母含义: V—土、石方体积,m3; h—坑深,m。
(5)接地槽土、石方量的计算:V=0.4×长度×槽深(m3),如遇接地装置需加降阻剂时,当设计无规定时,槽宽可按0.6m计算。
(6)尖峰及施工基面土、石方量计算:应按设计提供的基面标高并按地形、地貌以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常见的计算方法如下: 1)塔位立于山坡的施工基面(见图2-1)。 基面总体积: V=Va+V2+V3,其中:
①不放边坡部分的体积(ABCDEF体积):Va=lnh′
②放边坡部分体积由三个部分组成,即上坡方向体积(CDEFJK体积):③左右二侧(ADMJA+BCKNB)体积:
2)塔位立于圆形山顶上的施工基面(见图2-2)(可按近似椭圆球体积的-半计算):
3)塔位立于山脊上的施工基面(见图2-3)。由于山脊两侧坡度的陡缓不同,不按近似长方体体积计算,但应乘以小于1的修正系数K,一般取0.6~0.4。因而
V=klnh+μhhn=Klnh+μh2n 式中 V—土、石方体积,m3; μ—放坡系数; h—坑深,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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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长度,m; n—宽度,m。 (7)其他计算规则:
1)各类土、石质按设计地质资料确定,不作分层计算。同一坑、槽、沟内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土、石质时,则一般选用含量较大的一种确定其类型。出现流砂层时,不论其上层土质占多少,全坑均按流砂坑计算。
2)挖掘过程中因少量坍塌而多挖的,或石方爆破过程中因人力不易控制而多爆破的土、石方工作量已包括在定额内。
3)回填土均按原挖原填和余土就地平整考虑,不包括100m以上的取(换)土回填和余土外运。需要时可按设计规定的换土比例和平均运距,另行套用尖峰挖方和工地运输定额。
4)余土处理,一般工程不予考虑,需要时,可考虑余土运至允许堆弃地,其运距超过100m以上部分可列入工地运输。余土运输量的计算如见表2-2。 表2-2 余土运输工程量计算 序类型 计算基数V(m3) 计算公式 号 桩设计零米以下部1 灌注桩钻孔渣土 V×1.7t/m3 分体积 现浇和预制基础2 混凝土体积 V×1.5t/m3×80% 基坑余土 挖孔桩基础基坑3 混凝土体积 V×1.5t/m3 余土 备注 其中0.2t/m3为含水量 5)冻土厚度≥300mm者,冻土层的挖方量,按坚土挖方定额乘以2.5的系数,其他土层仍按地质规定套用原定额。
6)石坑挖填,如需要排水,可按挖填方(岩石)人工定额乘以1.05的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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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水、流砂坑的挖填方,已分别考虑了必要的排水和挡土板的装拆工作量,套用定额时,不再另计。
8)人力开凿岩石坑是指在变电站、发电厂、通信线、电力线、铁路、居民点以及国家级的风景区等附近受现场地形或客观条件限制,设计要求不能采用爆破施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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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基础工程
1.内容包括:预制基础,现浇基础,钢管桩基础,灌注桩基础,预制桩基础,桩基础护壁,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拉线棒防腐。 2.不包括内容:桩基的检测。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预制底盘、卡盘和拉线盘安装无论是什么组合方式,均以“块”为计量单位。
(2)现浇基础:
1)基础钢筋加工及制作以“t”为计量单位,按设计用量计算,不包括热镀锌费用。
2)现浇基础的基础垫层,如“铺石”、“铺石并灌浆”、“铺石并加浇混凝土”、“灰土垫层”定额,是以垫层的实际量为计算单位。对石灰、砂浆或混凝土的用量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作规定时,其石灰、砂浆的用量可以按垫层体积的20%计列,混凝土的用量可以按垫层体积的30%计列。
3)“混凝土搅拌及浇制(包括商品混凝土浇制)”定额是按照有筋基础计算的,若为无筋基础时定额乘以0.95的系数。
4)混凝土现场浇制中,洗石、养护、浇模用水的平均运距按100m计算,如果运距超过部分可按每立方混凝土500kg的用水量另套“工地运输”定额。 (3)钢管桩基础定额只包括钢管桩身部分,混凝土及基础垫层另套现浇基础相应定额。
(4)灌注桩基础:
1)灌注桩钻孔土质分类见附录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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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灌注桩基础定额中,不包括基础防沉台、承台和框梁的浇制工作,如有就另套现浇基础定额。
3)灌注桩、钢管桩基础定额中未包括余土的清理,需要时另套相应的施工基面挖方和工地运输定额。
4)灌注桩基础钻孔定额孔径不足1m按1m计取,孔径超过1m按实际尺寸根据相邻定额步距按插值法进行调整。
5)灌注桩基础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17%;掏挖式基础如不采用护壁施工时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7%。
(5)预制桩基础:打预制桩的体积,按设计全长乘以桩的截面积,扣除桩尖的虚体积;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顶面标高至自然地坪另加0.5m长度计算;接桩按桩头个数计算,截桩按根数计算。
(6)基础护壁分现浇和预制,均以设计混凝土量m3为计量单位,现浇护壁混凝土超灌量为护壁设计计算量的17%计算。 (7)护坡、挡土墻及排洪沟砌筑:
1)定额内未包括挖土工作,需要时另套用第2章中排水沟挖方定额;锥形护坡和挡土墙内侧如需要填土时,可套用第2章中2.0m以内普通土定额和相应的运输定额。
2)浆砌护坡和挡土墙砌筑中的砂浆用量,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做规定时,其砂浆用量可为护坡和挡土墙体积的20%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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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杆塔组立
1.内容包括:木杆组立,混凝土杆组立,撑杆及钢圈焊接,钢管杆组立,铁塔组立,横担及绝缘子安装,拉线制作及安装,接地安装。 2.不包括内容: (1)警示标识安装。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木杆、混凝土杆组立:
1)定额中“每基重量”不包括底、拉、卡盘的重量。
2)线路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根以上电杆考虑的,如5根以内者,其人工、机械定额乘以系数1.3。
3)定额中按单杆考虑,双杆按每根单杆重量套用相应单杆定额乘以1.8系数;如出现三联杆组立,可按每根单杆重量套用相应单杆定额乘以2.5系数。 4)钢圈连接定额包括钢圈的连接与防腐处理。 (2)钢管杆组立:
1)定额中“每基重量”系指钢管杆杆身自重与横担、螺栓等全部杆身组合构件的总重量。定额是按螺栓连接考虑,插入式钢管杆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 2)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电压等级、结构型式、杆高和施工方法。使用时,不能由于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调整定额。
3)薄壁式混凝土杆组立套用钢管杆组立定额。
(3)铁塔组立:定额中铁塔“每基重量”系指铁塔总重量=∑(铁塔本身所有的型钢、连板、螺栓、脚钉、爬梯等)。
(4)拉线制作及安装定额对不同材质和规格已作了综合考虑,它适用于单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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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的制作与安装。
(5)接地安装定额只适用于铁塔、钢管杆接地,以及长距离线路的重复接地;柱上设备及配电装置的接地执行第二册的相关子目;接地安装不包括接地槽的挖方、填方;接地极长度按2.5m考虑,如长度超过2.5m时,定额乘以1.25的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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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导线架设
1.内容包括:裸铝绞线、钢芯铝绞线、绝缘铜绞线、绝缘铝绞线、钥绞线、集束导线架设,低压架空电力电缆敷设,导线跨越及进户线架设。 2.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导线架设中钢绞线架设系指架空电缆承力线架设。 (2)导线架设定额以“100m”为单位,系指单根线长度。
(3)低压架空电缆和集束导线架设按线缆芯数及截面划分。定额是按铜芯考虑的,若为铝芯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 (4)导线跨越:
1)在同跨越档内,有多种(或多次)跨越物时,应根据跨越物种类分别套用定额。
2)跨越定额仅考虑因跨越而多耗的人工、机械台班和材料,在计算架线工程量时,其跨越档的长度不应扣除。 3.其他说明:
(1)跨越电力线定额是按停电考虑的,如需带电跨越,另计带电跨越措施费。被跨越电力线为10kV时,措施费按2500元/处计,被跨越电力线为双回路或多回路时,措施费按3800元/处计,不参与取费。
(2)进户线是指在供电线路从杆线或者分线箱接出到各户计量表箱前的一段线叫进户线。沿墻敷设、地埋敷设部分套相关册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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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杆上变配电设备安装
1. 内容包括:杆上油浸式变压器、非晶式变压器、单相变压器安装;杆上配电装置安装:接地环及绝缘护罩等安装。 2.不包括内容:
(1)杆上变配电设备本身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和接地装置调试,使用时套用调试册。
(2)变压器干燥、接地装置、检修平台、防护栏杆的安装。 (3)配电箱未包括焊(压)接线端子。 (4)带电搭接头措施费。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杆上变压器安装以“台”为单位计算。
(2)跌落式熔断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以“组”为单位计算,三相为一组; (3)断路器、配电箱、负荷开关、变压器综合监测仪、低压无功补偿装置、10kV户外计量箱、低压户外计量箱、电压(电流)互感器,以“台”为单位计算。 (4)线路故障指示器以“只”为单位计算。 (5)接地环以“组”为单位计算; (6)电杆反光膜以“套”为单位计算;
(7)设备绝缘护罩和驱鸟器以“个”为单位计算。 4.其他说明:
本章设备安装工作内容均含配合电气设备试验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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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
第四册
电 缆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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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
一、本册为《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 电缆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电缆工程包括电缆沟槽及保护管敷设、电缆桥架安装、电力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安装、控制电缆敷设、电缆防火、电缆分支箱、电缆试验。 二、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设计标准、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的:
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DL/T 5221—2005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DL/T 599—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Q/GDW 125—2005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三、人工、材料、机械:
1.本定额的技术工采用安装专业技术工日单价。
2.施工中对周转性材料如脚手架、枕木等均按摊销量计列。
3.定额未计价材料栏内或注解内注明的材料,使用时应按设计用量加施工损耗另计。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不能提供数量,可按未计价材料栏内所列定额用量计算。施工损耗率见表1。单位运输质量见表2。 表1 材料施工损耗率表 序材料名称 号 1 电力电缆 2 控制电缆 损耗率损耗率序号 材料名称 (%) (%) 1.0 9 钢管 1.5 塑料制品(管材、板1.5 10 5.0 材) 66
3 4 5 6 7 8 电缆头及附件 钢筋(加工制作) 混凝土叉梁、盖板(方、矩形) 商品混凝土 钢筋、型钢(成品、半成品)、桥架 山地 水泥、石灰、降其他地阻剂 区 2 6.0 3.5 1.5 0.5 15 5.0 11 金具 12 螺栓 13 耐张压接线夹 山地 14 石子 其他地区 山地 15 黄砂 其他地区 1.0 3.0 2.0 15.0 10.0 18.0 15.0 注 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损耗率中不包括备用预留的长度,以及因敷设有弯曲或有弧度而增加的长度。输电用电力电缆不计算施工损耗。 表2 未计价材料的单位运输质量 材料名称 混凝土 制 品 线 材 导线 光缆(有线盘) 电缆 人工浇制 离心浇制 单位 m3 m3 kg kg kg m3 m3 m3 m3 m3 kg kg kg 运输质量(kg) 2600 2860 备 注 包括钢筋 包括钢筋 G为盘质量 实挖量 袋装 W×1.15 W×1.20 W+G 2560 1500 1600 1200 1550 W×1.01 W×1.07 W×1.0l 商品混凝土 土 方 块石、碎石、卵石 石 灰 黄砂(干中砂) 水泥、降阻剂 金具、绝缘子 螺栓 注 1.表中未列入的其他未计价材料按净重计算。 2.W为理论质量。
四、本定额除各章节已说明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施工地点转移的时间(含上下班用车、材料看护),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工器具和机具的运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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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定额同一子目出现两种及以上调整系数,除章节内有具体规定外一律按增加系数累加计算。
六、电缆工程中定额已考虑了材料在100m范围内的场内移动;超出时执行第3册工地运输子目。
七、本定额均按平地施工考虑,如在其他地形条件下施工时,在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其人工和机械可按表3地形增加系数予以调整。 表3 地 形 增 加 系 数 地形类别 增加系数 丘陵 15% 一般山地、泥沼地带、沙漠 60% 高山 120% 注 各种地形的定义如下。
1.平地:指地形比较平坦广阔,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指陆地上起伏和缓、连绵不断的矮岗、土丘,水平距离1km以内地形起伏在50m以下的地带。
3.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或沟谷等,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50~150m的地带。
4.泥沼地带:指经常积水的田地或泥水淤积的地带。 5.沙漠:指沙漠边缘地带。
6.高山:指人力、牲畜攀登困难,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150~250m的地带。
八、在已有运行电缆的沟(隧)道内敷设时,降效增加费用可按人工费的10%计算。
九、本册说明内未尽说明的,以各章节说明和附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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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电缆沟槽及保护管敷设
1.内容包括:破路面、直埋电缆沟槽挖填土及移动盖板、电缆保护管铺设、顶过路钢管。 2.不包括的内容:
(1)顶管工作坑的开挖,可套用第一册有关定额。
(2)电缆排管、沟(隧)道的开挖,可套用第一册有关定额。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破路面根据实际路面种类分别按路面厚度,以“m2”为单位计算。 (2)人行步道预制板路面和人行步道彩色预制板路面以“m2”为单位计算。其厚度均综合考虑,无论实际厚度是多是少,均不作调整。
(3)电缆沟槽挖、填土方,直埋电缆除特殊要求外,可按表1-1计算土方量。如需要砌筑沟槽时,相应土石方工程可套用第三册相关子目,砌筑工程套用第一册相关子目。 表1-1 项 目 每米沟长挖方量(m3) 电 缆 根 数 1~2根 0.45 每增l根 0.153 注 1.两根以内的电缆沟,系按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度900mm计算的常规土方量;
2.每增加1根电缆,其宽度增加170mm;
3.以上土方量系按埋深从自然地坪起算,如设计埋深超过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
(4)揭盖盖板按板长以沟长“100m”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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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缆沟铺砂盖砖、盖板,按埋设电缆根数以沟长“100m”为单位计算。 (6)电缆过路保护管以设计管长度“100m”为单位计算。
(7)电缆上杆保护管以“根”计算,其长度已综合考虑,无论实际长度是多是少,均不作调整。
(8) 密封式电缆保护管分管径以“根”计算,其长度已综合考虑,无论实际长度是多是少,均不作调整。
(9) 顶过路钢管以设计管长度“m”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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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电缆桥架安装
1.内容包括:钢制桥架、玻璃钢桥架、铝合金桥架的安装。
2.不包括的内容:电缆沟(隧)道内的电缆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2册铁构件制作安装的子目。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电缆梯架、托盘分规格(宽+高)以设计长度“m”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弯通、三通等附件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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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电力电缆敷设
1.内容包括:直埋式电力电缆敷设、电缆沟(隧)道内电力敷设、排管内电缆敷设、电力电缆沿支架、沿墙卡设。 2.不包括的内容:
(1)冬季施工的电缆加温措施费用。 (2)隔热层、保护层的制作、安装。 (3)沿墙支架的制作安装。 3.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高压电力电缆敷设按设计长度分截面以“100m/3相”为单位计算。(2)低压电力电缆敷设按设计长度分截面以“100m”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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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电缆头制作安装
1.内容包括:电力电缆终端头、中间头的制作安装、肘形电力电力终端头制作安装。
2.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高压电力电缆头按电缆截面以“套/三相”为单位计算。(2)低压电力电缆头按电缆截面以“个”为单位计算。 (3)预制式电缆头套用本章热(冷)缩头的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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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控制电缆敷设
1.内容包括:控制电缆的敷设、电缆头的制作安装、感温电缆敷设。 2.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控制电缆敷设按设计长度分芯数以“100m”为单位计算。 (2)控制电缆终端头按芯数以“个”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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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电缆防火
1.内容包括:防火堵料、防火隔板、防火槽、防火带、防火墙的安装。 2.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防火带按防火带设计长度“100m”为单位计算。 (2)防火堵料以“t”为单位计算。 (3)防火隔板以“m2”为单位计算。
(4)防火涂料以所用涂料质量“kg”为单位计算。 (5)防火槽盒按设计长度以“100m”为单位计算。 (6)防火墙以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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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电缆分支箱
1.内容包括:高压、低压电缆分支箱的安装。
2.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电缆分支箱以“台”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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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电缆试验
1.内容包括:电缆绝缘摇测、直流耐压试验、交流耐压试验、电阻比试验、电缆局放试验。
2.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电缆试验按“回路”为单位计算,在同一地点做两路及以上试验时,从第二回路起按60%计算。
(2)绝缘遥测预试验按“盘”为计量单位,交接试验以“回路”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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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
第五册
调 试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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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
一、本册为《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调试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电气设备单体调试、电气设备分系统调试、成套电气设备单体及系统调试。
二、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设计标准、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的:
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5161—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第六册 调试工程(2006年版)》 三、人工、材料、机械:
本定额的技术工采用安装专业技术工日单价。 四、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定义:
1.单体调试是指电气设备在安装工作前或安装工作结束而未与系统连接时,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为确认其是否符合产品出厂标准和满足实际使用条件而进行的单一试运或单一调试工作。
2.分系统调试是指工程的各系统在电气设备单机试运或单体调试合格后,为使系统并网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而进行的调试工作。
五、本定额中的调试除各项目另有规定外,均为安装就绪并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电气装置。
六、调试工作内容除已注明外,还包括熟悉图纸及有关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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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记录、保护整定值的整定和调试报告的整理工作。 七、电气调试所需的电力消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八、本定额不包括内容:
1.大型试验设备、仪器的场外转移费用。
2.非调试方原因延长调试工期、增加或重复的调试工作。
九、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降效增加费用可按人工费的10%计算。十、本册说明内未尽说明的,以各章节说明和附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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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电气设备单体调试
一、内容包括:10kV电力变压器调试;消弧线圈调试;断路器调试;隔离开关调试;电压互感器调试;电流互感器调试;避雷器调试、绝缘子调试、穿墙套管调试;绝缘油调试;10kV 高压成套配电柜调试;低压无功自动补偿成套装置调试;低压成套配电柜调试;蓄电池充放电试验等。 二、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电力变压器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2.消弧线圈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3.断路器、互感器的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4.隔离开关、负荷开关、避雷器的调试以“组”为计量单位,三相为一组,且已包括带接地开关的调试。
5.绝缘子的调试以“10个”为计量单位。 6.穿墙套管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 7.绝缘油调试以“样”为计量单位。
8.10kV高压成套配电柜调试以“面”为计量单位,一个柜体为“一面”。 9.低压无功自动补偿成套装置以“套”为计量单位。
10.低压成套配电柜调试以“面”为计量单位,一个柜体为“一面”。 11.蓄电池充放电按不同容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蓄电池补充电及蓄电池容量试验仅适用于改造工程中局部更换电池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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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电气设备分系统调试
一、内容包括:10kV 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送配电系统调试;母线系统调试;特殊保护装置调试;自动投入装置调试;UPS 系统调试;直流电源系统调试;接地装置调试等。
二、不包括的内容:不间断电源蓄电池安装和配套的发电机组的相关费用。 三、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以每个电压侧有一台断路器为准。超过一个断路器的按相应电压等级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定额另行计算。 2.送配电系统调试按其电压等级以“系统”为计量单位。母联系统调试,套用同电压等级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定额;母线分段或备用开关套用同电压等级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定额乘以系数0.50
3.母线系统调试以“段”为计量单位。仅适用于装有电压互感器的母线段,如无电压互感器的母线段,则不得计列。
4.特殊保护装置,以构成一个保护回路为一套,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5.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连锁机构的个数确定各用电源自投装置系统数。装设自动投入装置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计算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试时,应为两个系统。
6.自动重合闸调试系统,按自动重合闸装置的断路器数量计算,一台断路器为一系统。
7.不间断电源装置UPS调试,已包括蓄电池充放电调试,不再套用单体调试定额,按容量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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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直流监视系统调试以“系统”为单位计算。定额是按通用型直流屏编的,对微机型直流屏调试应乘以1.3系数。
9.事故照明切换装置调试,按设计能完成交直流切换的一套装置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10.高频开关电源以“系统”为单位计算。 11.接地网的调试规定如下:
(1)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以一个独立接地网为一个系统计算,如由接地断接卡连接的接地网可独立计算。
(2)独立的接地装置以“组”为单位计算。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个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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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成套电气设备单体及系统调试
一、内答包括:10kV开闭所成套装置调试;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调试。 二、定额套用及计算规则:
1.10kV开闭所成套装置调试以“座”为计量单位,一个集装箱体为“一座”。 2.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调试以“座”为计量单位,一个集装箱体为“一座”。 3.成套电气设备单体及系统调试包括了箱体内所有设备的单体及分系统调试,不得重复套用相应设备的单体和分系统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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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
第六册
通 信 及 自 动 化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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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
一、本册为《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通信及自动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三章,依次为通信工程、配电自动化工程和电能表集中采集系统。
二、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设计标准、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的。
三、人工、材料、机械:
1.本定额的技术工采用安装专业技术工日单价。
2.未计价材料见各章节附注内有关说明,使用时应按设计用量加施工损耗另计,施工损耗率见表1。 表1 材料施工损耗率表 序材料名称 号 平地、丘陵 1 2 3 4 9 裸软导线 山地、高山 绝缘导线 电力电缆 控制电缆、通信电缆 压接式线夹、螺栓 0.6 0.6 1.0 1.5 2.0 1.0 5.0 6 7 8 12 13 14 损耗率序号 (%) 0.4 5 材料名称 拉线材料(钢绞线、镀锌铁线等) 金属板材 金属管材、管件 型钢 电缆头套件 桥架 插座 损耗率(%) 1.5 4.0 3.0 5.0 5.0 0.5 2.0 10 金具 11 塑料制品(槽、板、管) 注 绝缘导线、电缆、硬母线、裸软导线,其损耗率中不包括连接电气设备、器具而预留的长度,也不包括各种弯曲(包括弧度)而增加的长度。这些长度均应计算在工程量的基本长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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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表计修理和面板修改、翻新、设备修复、更换后的重新安装试验。 2.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五、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降效增加费用可按人工费的10%计算。 六、本册说明内未尽说明的,以各章节说明和附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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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通信工程
一、工作内容:通信线敷设、光缆架(敷)设、通信设备安装、调试。 二、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设备电源电缆(线)的敷设。
2.电缆沟内敷设光缆的揭和盖电缆沟盖板,敷设直埋式光缆的破路面,挖沟,埋塑料或钢管,顶管,沟内铺砖,铺砂、板等。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通信线综合了敷设方式分对数以“100m”为计量单位。
2.跳线制作以“条”为计算单位;跳线卡接以“对”为计量单位;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盒以“个”为计量单位。 3.通信线测试以“点”为计量单位。 4.光缆架设、敷设均以“km”为计量单位。 5.光缆成端按芯数以“个”为计量单位。
6.光缆单盘测试以“盘”为计量单位;光缆全程调测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7.光端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其他说明:
1.架空式、直埋式光缆是按平地形考虑的,如在其他地形条件下施工时,在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其人工、机械费定额可按表1地形增加系数予以调整。 表1 地形增加系数 地形类别 增加系数 丘 陵 15% 一般山地、泥沼地带、沙漠 60% 88
注 1.各种地形的定义:
(1)平地:指地形比较平坦广阔,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指陆地上起伏和缓、连绵不断的矮岗、土丘,水平距离1km以内地形起伏在50m以下的地带。
(3)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或沟谷等,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50~150m的地带。
(4)泥沼地带:指经常积水的田地或泥水淤积的地带。 (5)沙漠:指沙漠边缘地带。 2.套用说明:
(1)编制预算时,工程地形按全线的不同地形划分为若干区段,分别以其工程量所占长度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2)城市市区参考丘陵地形计算,城市市区界定由省(直辖市)级电力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2.音频电缆套用4对通信线敷设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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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配电自动化
一、工作内容:自动化设备安装调试、自动化分系统调试。 二、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走(配)线架、支架等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
2.光缆敷设,设备电源电缆(线)的敷设,配线架跳线的安装、焊(绕、卡)接、打洞等。有关线缆安装、布放执行本册相关定额。 3.系统试运行。 4.电源系统安装测试。 5.通信测试。
6.软件的生产和系统组态以及因设备质量问题而进行的修配改工作,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7.设计或开发单位的现场服务。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自动化设备安装调试。
(1)自动化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2)开闭所配电采集器安装按分散分布式考虑,若实际采用集中组屏分散式定额乘以0.9系数。若为集中式配电终端安装,可套用环网柜配电终端(柜式)安装子目“PZ2-5”乘以1.2系数;单独安装屏可另套用通信机柜安装子目。 (3)环网柜配电终端安装按集中式配电终端考虑,安装按“台”计算。若采用分散式配电终端,安装套用开闭所配电终端的安装子目“PZ2-3”乘以0.85系数。
(4)配变采集器、柱上配变采集器、环网柜配电采集器调试按变压器、或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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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数以“台”为计量单位。
(5)开闭所配电采集器调试按综合考虑安装方式,以“间隔”为计量单位,一台断路器为一个间隔。对应用综合自动化系统新技术的开闭所,其测控系统单体调试可套用“PZ2-4”乘以0.8系数,其常规微机保护调试已包含在断路器系统调试内。
(6)环网柜配电采集器调试不论其安装方式如何,一律按“台“数计算。 (7)电压监控切换装置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8)GPS时钟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含天线。
(9)配电自动化子站、主站系统本体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2.自动化分系统调试按间隔数量以“系统”为计量单位。一个站点为一个系统。一个柱上配电终端若接入主(子)站可套用两个以下间隔的分系统调试定额,若就地保护则不能套用。当终端信息通过分站上传到主站时,系统联调分别套用主(分)站与终端联调、主站与分站联调各一次,若终端信息只上传到子站层,则只套用主(分)站与终端联调子目。
3.分系统及单体调试中只考虑了目前实际使用的三遥(遥控、遥信、遥测)功能,若实际工作中增加遥调的内容时则相应定额乘以1.2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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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电能表集中采集系统
一、工作内容:基表安装调试、抄表采集系统安装调试、系统调试。 二、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箱体及固定支架的制作、安装。
2.箱体内需增加的端子板、汇线槽和电气设备元件安装。 3.485通信线敷设、通信线敷设、保护管敷设。 4.设备电源安装测试。 5.通信测试。 6.系统试运行。
7.设计或开发单位的现场服务。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电能表、中间继电器安装,以“块”为计量单位。 2.采集器、数据集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3.电度表调试定额适合于现场测试,不包含实验室测试。
4.电能表与采集器调试,按采集器划分,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5.采集器与数据集中器调试,按数据集中器划分,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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