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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方工程承包合同大全

2023-02-17 来源:星星旅游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大全

石方工程有场地平整、基坑(槽)与管沟开挖、路基开挖、人防工程开挖、地坪填土,路基填筑以及基坑回填。那么石方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决定将___x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及污水处理池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x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场地内土石方平整工程及污水池的挖土及运输。

1.2工程地点:___x有限公司

1.3工程内容:污水池的土石开挖、装车、外运及场地平整。 1.4工程承包范围:___x(常德)高科技新业园建设项目的红线范围内所有场地平整的土石方工程及污水池土石方工程。

1.5工程量:土石方工程总量约250万方。土方约95%。石方约占5%,实际验收填方方量为准(污水池按挖方为准)。

二、开放时间、竣工日期 2.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合同工期为120天有效工作日(以开工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 2.4在施工中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雨、冰雹天气)拖延工期甲方必须签证相应的顺延。

三、工程承包内容

3.1场地平整及污水处理池的土石方开挖(不含石方的爆破)、外运

及平整(不含填方碾压及污水池的挡土墙工程)。

四、工程承包价格

4.1土石方单价按填方计算20.8元/m3,污水处理池内清理土石方价格,按20.8元/方,(如遇纯石方就地协商)、(运距1公里以内),土石方运距每超过1公里单价上浮2元/m3.km,即运距大于1km小于等于2km时单价上浮4元/m3、运距大于2km小于3km时单价再上浮6元。以此类推。乙方只负责挖和运输(铺路、排水及其它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4.2以上单价含税金,不含其他任何方收取的任何费用(例如:两险一金、管理费、协调费等及其它当地村民、当地其它机构、交通、环卫、渣土、交警等费用)。

五、工程款支付

5.1工程进度款支付:乙方人员进场,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作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10天内必须成立工程项目部并搭好临建设施,同时组织调运机构设备到场。

5.2乙方机构设备到场开挖二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5%作进度款。

5.3每30万立方结算一次工程进度款,符合工程进度款申报条件(即完成满30万立方时)乙方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甲方必须在乙方申报后3天内核算好工程量,5天内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申报第1次工程进度款时(即完成第1个30万立方土石方工程时),甲方按所完工程价款85%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余下15%工程款,在一期工程完成后乙方申报本期工程的最后一次工程进度款时支付,第2次30万立方按本次所完工价款的100%支付进度款,第3次工程进度款按第2次工程进度款支会方式进度款,第4次按第3次付进度款。最后一次支付进度款时补足第1次所欠的工程款(即30万立方工程价款的15%)。

5.4工程结算及结算款支付,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书半个月完成审核(若半个月内未完成审核则视同甲方认可乙方竣工结算金额)。审核结论下达后10天之内结算所有工程款。

六、质量与施工要求

6.1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6.2土石方工程竣工后平整度在甲方预定标高范围内,允许误差正负30公分内视为合格工程。

七、竣工验收

工程完成、乙方自检合格,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一星期内完成验收(若甲方一星期内未组织验收则视同为工程合格)。

八、其他

8.1由乙方自行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场,甲方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8.2甲方指定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所签订的有关业务联系、经济签证等文件均视同为甲方认可。

8.3乙方指定为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所签订的有关业务联系、经济签证等文件均视同为乙方认可。

九、帐号开立使用

甲方所有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均打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设立工程款帐户为:帐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

十、甲方责任

10.1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场3天前做好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办理好一切相关开工手续。

10.2甲方必须在乙方开工3天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安装及临时设施到位。

10.3甲方必须在乙方开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三份及现场开挖设施到位。

10.4甲方必须在乙方开工3天前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10.5乙方所需要的油料、配料、炸药材料、火工材料由甲方联系流动加油车到现场(中国石化)。但化工材料的发放、回收及办理相关手续、评估、监理、监测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提供爆破资质,按当地政府市场价格定价。

10.6甲方处理好当地邻里关第,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当地公民干

涉、阻工、闹事损坏机械设备或阻塞道路畅通等问题所误工期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实际损失赔付给乙方。并签证顺延工期,顺延工期每月不超过5天,否则甲方按实际损失挖机每台每天20_元运输车辆每台每天1000元,其它机械每台每天1000元,人工每人每天200元赔付给乙方,当月付清赔款。

10.7甲方保证工程款的支付进度,如甲方不能够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则所欠工程款按当地农业银行利息的4倍计算予以赔付给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承担。

10.8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引起乙方停工造成经济损失,按本合同第十项的第六条规定赔偿给乙方。

十一、乙方责任

1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图纸及书面通知的要求进行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11.2乙方必须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制定各项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做好安全生产,若因忽视安全生产教育,放松安全管理而发生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切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当地民风民俗,不许以酒发疯,打架斗殴,注意生活作风。

11.3乙方进场时必须对甲方现场测量的各项数据进行复核,若乙方复核测量的数据与图纸有出入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对。

十二、附属工程如挡土墙、碾压、清淤泥、抽水、安下水管不能影响乙方施工,若影响按第十项第六条规定实行。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完所有工程款时合同自动失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2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充市嘉陵区总真山观音寺扩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总真山观音寺 (三)工程内容:土方挖运回填。

(四)工程方量:挖方总工程量约4万立方米。 二、工期

开工日期: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合同生效后,乙方积极组织机械进场,在3天内开工。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等级。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实测方量验收(GPS方格网数据结算为准)。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综合单价:

1、综合单价:8.8元/立方米,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基础的综合单价包干,包括土石方开挖、排渣运输、装车费、场地平整、卫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如有其他地理地质即含有坚石或青石等因素变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此综合单价为甲方指定地点倒土。(如超出指定运输范围、增加工程成本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

(二)工程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对实际施工数量共同测定汇签并盖章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或实际工程量结算。

2、乙方施工进场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组织方案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应认真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无条件重新施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价款拨付办法:银行转账支付或现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诺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在指定弃土点弃土,非经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运,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外运数量10倍的罚款且不少于5000元。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回填范围及标高标志。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如因协调产生的弊端问题导致农民及相关执法部门阻工由甲方负责。)

4、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完工并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3日内进行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项目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7、双方约定的由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责任

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3、安全施工

①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②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③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对行人、过往车辆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乙方对于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应加强

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6、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8、乙方必须与项目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交材料供应计划申请或因材料堆放不当发生的丢失、损耗、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9、涉及到材料运输用工等当地群众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甲方无故中止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总工程量金额的20%赔付给乙方,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二)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如乙方在甲方规定期限内重新施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则已完成项目不予结算,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经甲方催告,乙方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则已完成项目不予结算,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工程: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连续停工5日以上,视为终止工程,甲方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计算工程价款,从合格工程价款中扣除5%作为罚款,并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

担。

6、乙方必须安排具体人员长驻工地负责施工,连续3日不在工地或不为本工程服务的,每日罚款1000元。

八、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下面方式逐级解决。

1、调解;

2、依法向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3

甲方名称:四川华蓥建工集团宜宾市政工程项目部 乙方名称:机械作业班(曾极端)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市政广场(中心广场)土石方平场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工作内容(土方开挖241758立方米、回填碾压52767立方米、弃土188991立方米、平整场地73310平方米)。

二、工程地点:宜宾市市政府对面。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项目部(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土方运输过程中的道路维修、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搞好。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项目部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内容)。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和新增工程时,经项目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后签定补充协议。弃土地点施工现场南边场外就近弃土、红番弃土场弃土,土方堆积高度按规划设计规定的高度以下。

七、价格: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基础的综合单价包干(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碾压、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内容)。综合单价人民币6.10元/m由乙方自负盈亏包干施工。

八、施工现场内的障碍物(含房屋搬迁、水电拆迁)由甲方负责清除,决不影响乙方施工。施工现场红线以外弃土场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因素由甲方解决。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若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以40个工作日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将对承包人处以20_ 元的罚款)。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顺延,但应由甲方签证。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工,其停工损失按有关规定计算,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费。

十一、付款方式:乙方按到甲方进场通知即入进场施工。甲方首次预付机械油料费10万元(进场三天内付款),每10天以工程进度付款50%。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在双方完成工程

结算后7日内甲方支付75%的工程款。3个月内甲方付清乙方余款。

十二、结帐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班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三、保证金:在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交5000元保证金给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十四、违约责任: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单方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未违约方的一切损失,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给未违约方。如有争议按国家《劳动法》和《经济合同法》执行。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工程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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