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A级要素 1 法律、法规和标准(100分) B级要素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50分) 达标标准 1.应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已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并定期更新。(B级要素否决项) 2.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对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识别到条款,将有关条款转化为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评审方法 1.未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清单或文本数据库的,扣5分; 2.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的,扣5分; 3.未将有关条款转化为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的,有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 4.未明确专门部门或人员定期识别和获取,扣50分。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50分) 每年至少1次对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进行整改。(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评价,一项扣2分;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未进行原因分析的,一项扣2分;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实,一项扣2分; 3.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50分。 2 机构和职2.1方针目标1.制定量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签订相关岗位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考核。(B级要素否决项) 1.安全生产目标未进行量化的,扣2分;从业人员不了解安全目标的,1人次扣5分;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与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不符合的,扣1分;未定期考核的,扣4分; 2.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或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0分。 2.制定加油站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2 负责人(25分) 1.明确加油站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加油站工作。(B级要素否决项) 2.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二级企业应初步建立安全文化体系。站内安全宣传标语、版报及时更新;安全标识、标志齐全完整、明显、清晰,安装位置准确、整齐;员工着装统一规范,符合安全要求;文明作业、礼貌用语;加油车辆秩序良好。(A级要素否决项) 未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扣4分。 1.主要负责人对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不清楚,扣5分; 2.责任制文件未明确加油站第一责任人,或不符合规定的,扣25分。 1.无主要负责人组织或参与安全标准化记录的,扣5分; 2.未作出安全承诺的,扣10分。 有一项不符合,扣100分。 责(100分) (20分) A级要素 B级要素 2.3 机构与职责(40分) 达标标准 1.制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一岗一责”;(A级要素否决项) 2.对《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进行细化。(B级要素否决项) 评审方法 1.安全职责与其所在岗位职责不符合,一项扣2分; 2.其他从业人员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1人次扣2分; 3.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0分; 4.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职责和细化后的安全职责内容不清楚,扣40分。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B级要素否决项) 4.应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 1.未按考核制度对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一项不符合扣2分。 2.未建立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扣40分; 5.加油站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A级要素否决项) 二级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并能够持续改进。(A级要素否决项) 2.4安全生产1.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安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100分。 不符合,扣100分。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扣2分; 2.安全生产费用台帐内容与规定要求不符,一项扣1分。 3.未按有关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扣15分。 投入(15分) 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B级要素否决项)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体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风险管理(100分) 3.1风险评价(30分) 1.制定风险管理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明确风险评价的频次和时机。 未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扣5分;每漏缴工伤保险费1人次扣1分。 1.未制定风险管理工作程序,或未明确风险评价的频次和时机,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应重点但不局限于对以下场所、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等进行风险评价:(1)加油、卸油、计量、清罐、设施检修与维护保养等作业;(2)油罐、油品管线、加油机、油气回收装置、电气设施、消防设施、建构筑物、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设施;(3)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破土作业等危险性作业;(4)周边环境等。 3.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对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等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 4.可选用JHA法(工作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法)对作业活动、SCL法(安全检查表法)对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1.未进行风险评价并建立风险评价台帐的,缺1项扣1分; 2.询问加油站负责人未参加风险评价,扣5分。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不全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 1.未规定选用风险评价方法,扣2分; 2.从业人员不清楚或未掌握选定的风险评价方法,1人次扣1分。 - 2 -
A级要素 B级要素 3.2风险控制(10分) 达标标准 1.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建立重大风险清单; 2.结合加油站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 3.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B级否决项) 4.加油站负责人应将风险评价结果及控制措施对全体人员和相关方进行宣传、培训。 评审方法 1.未建立重大风险清单,扣1分; 2.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一项扣1分。 3.未将重大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扣10分。 1.培训教育记录缺少风险评价内容,扣2分; 2.询问从业人员不了解本岗位风险及其控制措施,1人次扣2分。 3.3隐患排查与治理(40分) 1.加油站应依据有关法规、标准,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帐。1.未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扣2分; 排查的范围包括加油站相关的人员、设备设施、环境场所和活动。 2.安全检查表内容不符合,一项扣1分; 2.加油站应采用风险评价、安全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应编制安3.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扣2分; 全检查计划,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 4.未建立隐患治理台账,扣5分;隐患项目未按要求整改,一3.加油站负责人应对排查出的隐患项目,确定隐患治理计划或方案,明确责任项扣5分。 人、治理时限、治理资金,对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证,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台账。 1.未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扣40分; 4.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2.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纳外,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B级要素否决项) 入计划,或未限期解决或停产,一项不符合扣40分。 5.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B级要素否决项) 二级企业符合隐患排查与治理要求,不得失分,不存在重大隐患。(A级要素否决项) 不符合,扣100分。 3.4供应商(20分) 4 管理制度(100分)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0分) 对供应商资格进行管理;建立供应商名录。 未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一项扣2分。 1.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的规章制度,并具有可操作性: (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投入保障;(3)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5)安全教育培训管理;(6)安全奖惩管理;(7)安全风险管理;(8)隐患排查治理管理;(9)应急管理;(10)班组安全活动;(11)设备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电气设备、监视和测量设备、拆除和报废设备、检维修作业、雷电与静电等);(12)作业安全管理(包括工程高工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高处作业等);(13)非油类辅助设施及区域的管理(包括超市、润滑油、餐饮、站房休息室和厨房等);(14)站区道路交通管理;(15)安全设施三同时;(16)密封管理;(17)交接班管理;(18)消防管理;(19)事故管理等(A级要素否决项)。 1.责任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可操作性等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2.缺少相关内容的管理制度,一项扣2分; 3.询问有关人员不清楚制度的相关要求,1人次扣2分; 4.现场发现有未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现象,按相关要素评审标准扣分,没有评审标准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 5.未制定达标标准所要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缺一项扣100分。 - 3 -
A级要素 B级要素 达标标准 2.加油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审定并签发。 3.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工作岗位。 评审方法 未按规定审定或签发,一项扣5分。 未按规定发放,一项不符合扣2分。 1.操作规程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按规定审定或签发,一项扣5分; 3.现场发现未执行操作规程的,按相关要素评审标准扣分,没有评审标准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 4.有岗位未编制操作规程,或岗位无法提供操作规程,扣40分。 4.2操作规程(40分) 1.应编制但不局限于下列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加油、卸油、计量、发电、配电岗位操作要点应在岗位公示。(B级要素否决项) (1)加油操作规程;(2)卸油操作规程;(3) 配电设施操作规程;(4)发电机运行操作规程;(5)清罐操作规程;(6)检维修操作规程;(7)计量岗位操作规程。 2. 操作规程应按规定审定并签发。 3. 加油站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B级要素否决项) 4.3修订(20分)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至少每3年评审和修订一次。 2.修订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注明生效日期。 3.加油站应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投用前未编制操作规程,扣40分。 1.未按规定评审和修订扣3分,漏评一项扣1分。 2.修订发布后,未注明生效日期,扣1分。 相关岗位使用失效(或已被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个岗位扣5分。 5培训教育(100分) 5.1培训教育管理(20分) 1.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实施。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条款;(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应急技能及应急预案;(4)岗位风险及控制;(5)加油、卸油原理及工艺信息;(6)油品危险特性;(7)加油站设备信息等。 2.提供培训、教育所需的人员、资金。 3.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1.未制定培训计划,扣2分; 2.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缺一项扣3分; 3.抽查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情况,未按照计划要求实施培训,1次不符合扣2分。 查安全生产费用台账,资金不落实,扣1分。 1.未建立档案,扣5分;每少1人档案,扣1分; 2.培训教育档案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一项扣1分。 4.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 1.未进行教育效果评价,扣3分; 2.未制定改进措施并改进,扣2分。 5.2管理人员1.加油站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2.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1.查安全资格证书及培训记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每年进行再培训,1人次不符合扣5分。 2.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考核合格的,有一项不符合扣20分。 培训(20分) 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B级要素否决项); - 4 -
A级要素 B级要素 5.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30分) 达标标准 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3.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B级要素否决项);培训的内容、学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评审方法 1.查培训教育记录,人员安全培训、再培训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学时,1人次扣2分; 2.现场从业人员未持上岗证上岗,1人次扣2分。 1.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项扣2分;学时不符合规定,1人次扣2分。 2.未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上岗,1人次扣30分。 4.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B级要素否决项) 应定期复审,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5.加油站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4其它人员培训教育(20分) 5.5班组安全1.加油站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培训告知。 2.应对承包商、供应商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保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加油站班组安全活动应有内容、有记录,每月不少于2次,活动时间不应少2.班组安全活动内容至少包括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事故案例分析、应急训练、操作技能训练等。 3.加油站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应每月对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2..加油站设施与外部建(构)筑物安全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加油站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2014年版)中表4.0.4的规定。 加油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2014年版)中表4.0.5的规定。 (A级要素否决项) 6.1生产设施1.加油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要求。(A级要1.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扣2分; 2.操作资格证未按期复审,1人次扣2分。 3.无操作证或失效,在现场从事特种作业,1人次扣30分。 1.未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1人次扣2分; 2.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上岗,1人次扣2分。 1.未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2分; 2,培训教育内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2分; 3.未建立承包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的,1人次扣1分。 1,班组安全活动频次、时间或内容不符合计划或规定要求,一项扣1分; 2.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活动并签字,1人次扣1分。 活动(10分) 于1小时; 1.建设项目各阶段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审批手续不全,一项扣3分; 2.未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要求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或竣工验收的,扣100分。 加油站工艺设施与外部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足,扣100分。 建设(40分) 素否决项) - 5 -
A级要素 B级要素 达标标准 2.加油站平面布置应符合规定: (1)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2014年版)中表5.0.13-1和表5.0.13-2的规定。(A级要素否决项) (2)加油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3)当加油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表4.0.9中安全间距的1.5倍,且大于25m时,可设置非实体围墙。 (4)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可设非实体围墙或不设围墙。 (5)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6)加油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7)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摩托车加油区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 (8)加油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9)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 (10)加油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有界线标识。 (11)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于6m,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②加油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12)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 2m。 (13)加油岛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 0.15~0.2m。 ②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 1.2m。 ③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 0.6m。 评审方法 1.围墙设置不满足规定,扣25分; 2.车辆出入口未分开设置,扣10分; 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不符合规定,一项扣2分。 4.其他不符合规定,一项扣2分。 5.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足,扣100分。 6.2安全设施(30分) 1.加油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具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2)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1.应当配备的安全设施,缺1项扣2分; 2.配备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1项扣2分。 - 6 -
A级要素 B级要素 达标标准 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 (3) 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不少于2块、沙子2m3。 (4)其余建筑的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5)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6)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7)手提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8)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强腐蚀及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2.供配电设施 (1) 加油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380/220V的外接电源。 (2)加油站的消防泵房、罩棚、配电室、发电机室、营业室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3)加油站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机组。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排烟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应符合规定:①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不应小于5m。②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不应小于3m。 (4)低压配电装置可设在加油站的站房内。 (5)加油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穿钢管保护。 (6) 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加油作业区内的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管道以及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7)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8)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罩棚下处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照明灯具。 评审方法 - 7 -
A级要素 B级要素 3.防雷设施 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1)钢制油罐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2)加油站电气系统的工作和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3)埋地钢制油罐以及非金属油罐顶部的金属部件和罐内的各金属部件,应与地面的工艺金属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4)加油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5)按要求进行防雷设施检测。 (6)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当外供电源为380V时,可采用TN—C—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4.防静电设施 (1)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或卸气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应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2)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工艺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 (3)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5.建筑物 (1)加油站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罩棚应符合:①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②罩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3)加油站内,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4)当加油站内的锅炉房、厨房等有明火设备的房间与工艺设备之间的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2014年版)中表5.0.13的规定但小于或等于25m时,其朝向加油作业区的外墙应为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实体墙。 (5)站房可与设置在辅助服务区内的餐厅、汽车服务、锅炉房、厨房、员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合建,但站房与餐厅、汽车服务、锅炉房、厨房、员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之间应设置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实体墙。 (6)加油站内不应建地下和半地下室。 - 8 -
A级要素 B级要素 6.加油机 (1)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2)加油软管上应设安全拉断阀。 (3)以正压(潜油泵)供油的加油机,其底部的供油管道上应设剪切阀,当加油机被撞或起火时,剪切阀应能自动关闭。 (4)位于加油岛端部的加油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应小于0.5m。 (5)采用一机多油品的加油机时,加油机上的放枪位应有各油品的文字标识,加油枪应有颜色标识。 7.油罐 (1)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2)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油罐。 (3)当埋地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4)埋地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设在行车道下面的人孔井应采用加油站车行道下专用的密闭井盖和井座。 (5) 油罐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设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站,其站内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 (6)油罐通气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汽油与柴油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 ②管口应高出地面 4m 及以上。 ③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 1.5m 及以上。 ④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50mm。 ⑤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8.工艺管道 (1)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应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 (2)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3)每个油罐应各自设置卸油管道和卸油接口。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4)卸油接口应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 9 -
A级要素 B级要素 达标标准 (5)加油站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应符合规定:①汽油罐车向站内油罐卸油应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系统。②各汽油罐可共用一根卸油油气回收主管,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宜小于80mm。③卸油油气回收管道的接口宜采用自闭式快速接头。采用非自闭式快速接头时,应在靠近快速接头的连接管道上装设阀门。 (6)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均应埋地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必须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 9. 油气回收系统 加油站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 (2)汽油加油机与油罐之间应设油气回收管道,多台汽油加油机可共用1根油气回收主管,油气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3)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应采取防止油气反向流至加油枪的措施。 (4)加油机应具备回收油气功能,其气液比宜设定为1.0~1.2。 (5)在加油机底部与油气回收立管的连接处,应安装一个用于检测液阻和系统密闭性的丝接三通,其旁通短管上应设公称直径为25mm的球阀及丝堵。 二级企业应满足: 1.油罐卸油采取防满溢措施: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应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应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 2.应设置紧急切断系统: (1)该系统应能在事故状态下迅速切断加油泵的电源和关闭重要管道阀门。 (2)紧急切断系统应具有失效保护功能。应能由手动启动的远程控制切断系统操纵关闭。 (3)紧急切断系统应至少在下列位置设置启动开关: 1)在加油现场工作人员容易接近的位置。 2)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3)紧急切断系统应只能手动复位. 3.油罐设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单层油罐的液位监测系统尚应具备渗漏检测功能,其渗漏检测分辨率不宜大于0.8 L/h。 一项不符合扣100分。 评审方法 - 10 -
A级要素 B级要素 达标标准 4. 自助加油站营业室内应设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应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1)营业员可通过监控系统确认每台加油机的使用情况。 2)营业室可分别控制每台自助加油机的加油和停止状态。 3)发生紧急情况可启动紧急切断开关停止所有加油机运行。 (A级要素否决项) 二级企业须满足以下内容:加油站应设置油气回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加油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有界线标识;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采取防止油品渗漏的措施。(B级要素否决项) 评审方法 一项不满足,扣30分。 6.3工艺安全(20分) 操作人员应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 ①物理特性; ②化学特性,包括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等; ③职业接触限值。 2.最大储存量。 3.设备信息、电气类别。 4.安全设施(如报警器等)。 询问操作人员对工艺安全信息掌握程度,1人不掌握扣3分。 6.4检维修(10分) 1.加油站应对加油机、油罐等设施实行检维修管理。 2.自行更换零配件的作业活动,作业相关人员需对风险进行识别并控制,经加油站负责人审批许可后方可进行,并记录。 3.外委检维修作业时,应对承包商资质进行审核,签订安全协议,并执行下列程序: 检维修前:(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2)编制检维修方案;(3)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5)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6)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维修后组织验收。同一加油站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加油站应组织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种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未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扣2分; 2.现场检查设备状况,发现一台不完好,扣2分。 3.自行更换零配件的作业活动,一项不符合达标标准,扣1分; 4.外委检维修作业,一项不符合达标标准,扣5分。 - 11 -
A级要素 7 作业安全(100分) B级要素 7.1作业许可(20分) 达标标准 1.加油站涉及特殊作业时应按照GB30871的要求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A级要素否决项) 2.各种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 3.加油站负责人作为作业许可审批人,应到作业现场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签字批准。 二级企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及吊装作业管理制度、作业票证及作业现场评审不失分。(A级要素否决项) 若失分,扣100分。 评审方法 未实施危险作业许可管理,扣100分。 抽查,1次不符合扣2分。 抽查,1次不符合扣2分。 7.2警示标志(30分) 1.在加油站出入口及周边、油罐及卸油区、加油区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符合GB2894、GB15630、AQ3010等规定要求的安全标志: 应设“禁止标志”的情况(AQ3010):(1) 加油站出入口及周边、作业防火区内,选用“禁止烟火”、“禁止使用手机”标志;(2) 作业场所动火时,选用“禁放易燃品”、“禁止烟火”、“禁止使用手机”标志;(3) 可能产生静电会导致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选用“禁止穿化纤服”、“禁止穿带钉鞋”标志;(4)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选用“禁止穿带钉鞋”标志;(5)润滑油储存区域,选用“禁止吸烟”。 应设“指令标志”的情况:(1) 加油站出入口放置“入口”、“出口”标志;(2) 卸油作业时对应加油机放置“暂停营业”;(3)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选用“必须戴防毒面具”、“禁止烟火”、“注意安全”。 2.在加油站进口醒目位置,宜设置加油站安全告知牌,告知牌不应少于以下内容:(1)外来人员进站安全须知;(2)汽油危险危害告知;(3)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灭火常识和应急疏散图。 3.加油站应在油罐操作井盖、加油机及油枪、卸油口等位置标识出醒目的油品标号。 4.加油站应设置明显标示加油车辆引导线。 5.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 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一处扣2分。 7.3作业环节(50分) 1.加油作业 (1)加油员在使用加油机前,应确认加油机机件性能良好,油气分离器及过滤器功能正常,排气管应畅通、无损,泵安全阀定压正常。 (2)加油岛上不应放置除消防器材外的其他物品。 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一项不符合扣2分。 - 12 -
A级要素 B级要素 达标标准 (3)加油员不应向绝缘性容器加注汽油、柴油及煤油等。 (4)车辆驶入加油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当加油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方可开始加油作业。 (5)有加油车辆进站时,加油员应避免站在车辆正面车道上。车辆移动时操作人员应避开车辆以防被撞。 (6)非自助加油站加油作业应由加油员操作,不得由顾客自行处置。 (7)加油机运转时,电机和泵温度应保持正常,计量器和泵的轴封应无明显泄漏,汽油加油流量不应大于60 L/min。 (8)加油时应避免油料溅出,若有油料溢出,应立即擦拭。油污布料应妥善收存到金属制污油布存放桶内。 (9)加完油后,应立即将加油枪复位于加油机。 (10)站内有人吸烟或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工具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并及时制止。 (11)摩托车加油前驾驶人员应离开座位;摩托车加油后,应用人力将摩托车推离加油机4.5 m后,方可启动。 (12)不得使用塑料桶来存放汽油。 2.卸油作业 (1)必须具备密闭卸油的条件。 (2)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完好。 (3)油罐车车况良好,防火、防静电设施完备;油罐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阻火器。 (4)卸油作业所需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卸油时卸油区域内应停止其他非卸油作业活动。 (6)油罐车站内移动时,应由加油站人员引导、指挥,车速不应大于5 km/h。 (7)油罐车停于密闭卸油点,熄火并拉上手刹车;车头宜向外。 (8)油罐车进站后,卸油人员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后,应先将静电接地线夹头接到专用接地端,并确认接触良好,报警器不报警。按规定数量在卸油位置上风处摆放消防器材。 (9)油罐车熄火并静置15 min后,卸油员按工艺流程连接卸油管及油气回收管接头,将接头结合紧密,保持卸油管自然弯曲;经计量后准备接卸。 (10)油罐卸油、计量前,与该罐连接的给油设备应停止使用。 评审方法 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一项不符合扣2分。 - 13 -
A级要素 B级要素 达标标准 (11)卸油前,应准确计量油罐的存油量。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12)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 (13)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并检查通气管阀门是否关闭。 (14)卸油作业中,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护,并禁止车辆及非操作人员进入卸油区。 (15)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油罐车驾驶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16) 油罐车驾驶员缓慢开启卸油阀卸油。卸油员应监视卸油管线、相关阀门、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17)卸油时严格控制油的流速,在油面淹没进油管口200 mm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 m/s,卸油时流速应不大于4.5 m/s。 (18)卸油时若发生油料溅溢,应立即停止卸油并及时处理。 (19)卸油时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破坏性事故和伤亡事故等,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0)在卸油过程中,严禁修理、擦洗油罐车,不得鸣笛;使用器具时要轻拿轻放。 (21)卸油完毕,油罐车驾驶员应关闭卸油阀。卸油员应先拆卸油管与油罐车连接端头,并将卸油管抬高使管内油料流入油罐内并防止溅出。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并加锁,收回静电导线。收存卸油管、油气回收管时不可抛摔,以防接头变形。 (22)卸油完毕应静置5 min,卸油员全面检查确认状态正常后,引导油罐车启动车辆、离站,并清理卸油现场,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 (23)卸油完毕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方可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 3.油罐计量 (1)油罐计量时应使用经法定检定并符合安全要求的计量器具。 (2)油罐计量时应停止使用与此油罐相连的加油机。 (3)卸油后,待静置15 min后方可计量。 (4)采用人工采样、计量和测温时,测量工具上提速度不得大于0.5 m/s,下落速度不得大于1 m/s。 4.清洗油罐 (1)清洗油罐时必须按清洗油罐安全要求进行。清洗油罐处须设置施工标识,评审方法 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一项不符合扣2分。 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一项不符合扣2分。 - 14 -
A级要素 B级要素 并严禁无关人员接近。 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2)油罐清洗前,必须对油罐的油管和电气连接采取隔离措施。 (3)油罐清洗前和作业中,应适时测试油罐油气浓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和个体防护措施。 (4)油罐清洗作业期间,监护人须在现场监督清洗作业过程。 (5)油罐清洗后,监护人应检查所有部件,确认完好后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5.供电、发电 (1)供电、发电基本要求应按GB/T 13869规定执行。 (2)电气检修、临时用电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明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责任。必须办理签发、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3)变、配电房间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 (4)变、配电设备无论带电与否,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 (5)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 (6)不得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断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得拿下标示牌或送电。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 (7)发电、供电过程中应有专人巡回检查。 (8)当外线停电时,及时断开配电柜中外电总闸和加油站内设备及照明的电源开关。按发电操作规程启动发电设备。 (9)当外线来电时,断开加油站内设备及照明的电源开关。注意观察外电指示灯及电压表变化情况,确认电压稳定后,按操作规程恢复供电。 6.其他 (1)严禁在加油站内吸烟、使用明火。加油站内不应使用移动通信设备。 (2)作业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及安全防爆照明设备。 (3)不得在GB 50156标准规定的防火距离内提供住宿、餐饮、娱乐经营性活动,不得进行修理和洗车作业。 (4)加油站上空有闪电或雷击时,应停止卸油、加油作业。 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一项不符合扣2分。 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一项不符合扣2分。 - 15 -
A级要素 B级要素 达标标准 (5)站区内搬运金属容器时,严禁在地上抛掷、拖拉或金属容器相互碰撞。 (6)加油站应使用金属制污油布存放桶,并定期清理。 (7)泄漏在加油站地面的油料必须立即清除。 (8)不得使用汽油做清洁工作。 评审方法 8职业健康(100分) 8.1职业危害项目申报(50分) 8.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50分) 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接受其监督。(B级要素否决项) 1.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每漏一种,扣2分;申报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扣50分。 1.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1.未定期进行检测,扣2分; 2.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或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扣5分; 3.档案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2.加油站不应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按规定对新进、在岗、离岗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未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1人次扣2分; 2.安排有职业禁忌人员从事禁忌作业,1人次扣5分。 3.加油站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进加油站区域内各类作业人员上岗时防穿戴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手套等个体防护用品。 1.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一项不符合扣2分; 2.从业人员在生产现场未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1人次扣2分;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或器具不符合规定要求,1人次扣1分。 二级企业已建立完善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并有效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A级要素否决项) 9危险化学品9.1危害告知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培训,使其了解加油站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1.油品(汽油、柴油、甲醇汽油、甲醇)的储存应符合GB50156及相关标准要求。 2. 油品(汽油、柴油、甲醇汽油、甲醇)的储存场所,设置明显安全标志、通讯和报警装置,并由专人管理。 3. 油品(汽油、柴油、甲醇汽油、甲醇)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4.选用合适的液位测量仪表,实现储罐物料液位动态监控。 未建立完善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或未有效实施,或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未得到有效控制,扣100分。 劳动合同、宣传、培训、公告栏、现场告知牌等,一项不符合扣1分。 1.未建立油品入库记录,扣2分; 2.现场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合规定要求,一处扣2分; 3.无动态液位监控系统扣2; 4.安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5.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扣2分。 管理(100分) (30分) 9.2储存和运输(70分) - 16 -
A级要素 10事故与应B级要素 10.1应急救分) 10.2应急救援设施(15分) 达标标准 1. 加油站应设置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服务协议。 2.加油站应明确应急救援人员职责。 1.加油站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雷击、坍塌、交通、触电、罐飘浮、自然灾害等事故类型,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应急照明、潜液泵、消防设施等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2.加油站应建立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台账。 评审方法 未设置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扣5分。 急(100分) 援组织(10应急救援预案未明确应急职责,一项不符合扣2分。 1.未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完整性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1.未建立应急救援器材台账,扣1分; 2.未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账,扣1分。 1.未设置报警电话,扣2分; 2. 未明确应急救援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及外部救援单位联络电话,扣2分; 3.询问作业人员不了解报警电话,1人次扣2分; 4.报警电话不能保证畅通,扣1分。 1.未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少1处扣5分; 2.应急处置方案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 3.加油站应设置报警电话,明确应急救援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及外部救援单位联络电话。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 10.3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20分) 1.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至少但不局限于编制以下应急处置方案: (1) 汽油、柴油、甲醇汽油、甲醇等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 (2)灭火预案; (3) 站内车辆交通事故预案; (4) 油罐飘浮事故预案; (5)触电事故预案; (6)罩棚等建构筑物坍塌事故预案等。 2.组织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及演练效果评价: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 (2)每年至少组织2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3)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演练效果评价,并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形成记录。 3.加油站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每3年至少评审修订1次;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及时评审修订应急救援预案。 4.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培训,1人次扣1分; 2.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2分; 3.未对预案演练进行效果评价,扣1分; 4.询问有关人员不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及参加演练情况,一人次扣1分。 未定期或及时评审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扣2分。 未按规定备案,扣2分; - 17 -
A级要素 B级要素 10.4抢险与救护(20分) 达标标准 1.发生安全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站长直接指挥抢救,妥善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抢救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熟练使用相关防护器具。 评审方法 询问相关人员不了解应急职责,1人次扣1分。 1.询问抢救人员不会使用防护器具,1人扣2分; 2.询问抢救人员不了解抢救知识,1人次扣2分。 10.5事故报告(15分)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加油站现场人员应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加油站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A级要素否决项) 加油站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从业人员不了解事故报告程序或事故现场应采取的措施,1人次扣2分。 1.询问加油站负责人不了解事故报告的职责和时限,扣5分; 2.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扣100分。 1.企业负责人不了解有关事故补报要求,扣5分; 2.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未按规定及时补报,扣5分。 10.6事故调查处理(10分) 1.加油站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加油站应制定并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要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发生事故时,未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扣2分; 2.事故调查期间,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擅离职守,1人次扣4分。 1.未制定或未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一项扣2分; 2.事故整改、预防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项扣1分。 10.7事故事件管理(10分) 1.加油站应加强对事件(未遂事故)的管理,分析发生原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2.加油站应落实整改和预防措施,做到事故事件管理“四不放过”。 二级企业应将承包商在加油站内部发生的事故事件纳入管理。(A级要素否决项) 1.没有建立事件台账,扣2分; 2.对事件没有进行调查,一项扣2分。 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一项扣2分 未将承包商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扣100分。 - 18 -
A级要素 11自评(100分) B级要素 11.1自评(60分) 达标标准 主要负责人应负责自评工作,应做到: 1.明确自评时间。 2.制定自评计划。 3.编制自评检查表。 4.建立自评组。 5.每年至少1次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A级要素否决项) 6.编制自评报告。 7.提出进一步完善的计划和措施。 8.对自评有关资料存档管理。 9.自评报告在内部及网上公示(A级要素否决项) 评审方法 1.自评文件不全,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制定并落实进一步完善计划和措施,扣2分; 3.不符合项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4.未按规定每年至少1次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扣100分; 5.自评报告未在内部及网上公示,扣100分。 11.2持续改进(40分) 企业应根据自评结果,落实纠正与改进计划和措施,实施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未进行安全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的,不得分;未制定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扣10分;修订完善的记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定结果不一致的,每处扣1分。 二级企业持续改进不得失分。(B级要素否决项) 12 山西省补充规定(100分) 12.1贯彻本省安全生产规定和工作要求(30分) 12.2符合清洁文明和泄漏控制率要求(70分) 1.加油站之污油布存放桶应为金属制,并定期清理。 2.加油站地面油渍必须立即清理,以防滑倒或引起火灾。 3.油罐人孔操作井、卸油口、加油机底槽等可能发生油品渗漏的部位,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4.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及时加油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 5. 操作井内部不得积水、锈蚀或存在油污。定时检测操作井油气浓度。 6. 建立密封管理制度(应包含消漏、故障特护和包机管理内容)。 7. 站内油品设备设施如有泄漏须及时处理。 8.无钩、连、绑、挂现象。 9. 主要设备(包括备用设备)完好率大于95%。 1.企业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及安监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 2.依法接受安监部门的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失分,扣40分。 1.查会议记录、上级文件,对政府、安监部门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2分; 2.现场检查对安监部门责令整改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一项扣1分。 1.主要设备完好率不达标扣10分; 2.发现一处设备、站区清洁不达要求扣1分;发现一处钩、连、绑、挂现象扣1分 ; 3.未及时消漏,一处扣1分; 4.卫生脏、乱、差扣5分; 5.二级企业每发现一处扣5分。
10. 站区清洁、卫生。 - 19 -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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