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理,有效规避或控制工程建设风险,编制本指南。 1.0.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各阶段均宜开展工程风险评估工作。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土建工程风险评估工作,可供其他建设阶段的风险评估参考。
1.0.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评估应当遵循科学、客观的原则。 1.0.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评估工作,除应符合本指南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环境影响、工期延误等不利事件的可能性(P)及其损失(C)的组合,表达式为:风险R=f(P,C)。 2.0.2 损失
工程建设中因不利事件导致的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环境影响、工期延误、耐久性降低等。 2.0.3 风险事件
工程建设中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环境影响、工期延误等各种不利事件。 2.0.4 风险因素
导致风险事件发生的直接因素,包括各种主观或客观的潜在原因或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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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风险评估对象
需要进行工程风险评估的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2.0.6 风险识别
对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和可能导致的风险事件进行确认和分类的过程。 2.0.7 风险估计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各种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损失进行综合分析和估算的过程。 2.0.8 风险分级
在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的基础上,根据工程风险等级标准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2.0.9 风险接受准则
各方对不同等级的工程风险可接受或可容忍的水平。 2.0.10 风险控制
为规避、降低风险提出处置对策建议。 2.0.11 风险评估
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分级和风险控制。
3 基本规定
3.0.1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工程风险评估工作,并在工程概算中确定风险评估费用。
3.0.2 工程风险评估应遵循下图所示工作流程(见图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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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资料 前期准备 现场踏勘 勘察设计交底 方案编制 风险评估方案编审 方案审查 风险识别 风险估计 风险评估实施 风险分级 风险控制措施及建议 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与论证 报告编制 报告论证
图3-1 风险评估工作流程
3.0.3 建设单位应当从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论证。
3.0.4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经专家论证的风险评估报告,按照规避、降低风险的原则,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文件。
3.0.5 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经专家论证的风险评估报告。
4 工程风险分级标准 4.1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等级标准
4.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等级按照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分为1级、2级、3级、4级、5级,1级为最高等级。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等级可采用定量或定性判断标准确定。各等级标准见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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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 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等级标准
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 定量判断标准(概率区间) 1 Pf≥0.1 2 0.01≤Pf<0.1 3 0.001≤Pf<0.01 4 0.0001≤Pf<0.001 5 Pf<0.0001 定性判断标准 极可能 很可能 可能 较可能 可能性极小 4.1.2 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等级可综合考虑地质条件特殊性、工程周边环境的易损性、工程周边环境与工程的空间关系、工程技术复杂性等因素进行定性判断。
4.2 风险损失等级标准
4.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损失等级按照风险事件的损失严重程度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A级为最高等级。各等级标准见表4-2。
表4-2 风险损失等级标准
风险损失等级 A B C D E 判断标准 灾难性 非常严重 严重 较大/需考虑 可忽略 4.2.2 风险损失等级标准可考虑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破坏、工期延误、社会影响等因素或指标,并在权重分析的基础上综合确定。具体参照《地铁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指南》。
4.3 工程风险等级标准
4.3.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等级由大到小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Ⅰ级为最高等级。 4.3.2 工程风险分级可根据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和风险损失建立风险分级矩阵表,见表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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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 工程风险分级矩阵表
损失等级 A 可能性等级 灾难性 1 极可能 Ⅰ 2 很可能 Ⅰ 3 可能 Ⅰ 4 较可能 Ⅱ 5 可能性极小 Ⅲ B 很严重 Ⅰ Ⅱ Ⅱ Ⅲ Ⅲ C 严重 Ⅱ Ⅱ Ⅲ Ⅲ Ⅳ D 较大 Ⅱ Ⅲ Ⅲ Ⅳ Ⅳ E 可忽略 Ⅲ Ⅲ Ⅳ Ⅳ Ⅳ 4.3.3 各地工程风险等级标准应以本指南为基础,并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风险特点、建设规模、建设管理能力和经验、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等级标准划分可参考附表1。
4.3.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针对不同等级的工程风险,根据风险接受准则,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对策。各等级风险的接受准则及风险处置措施参见表4-4。
表4-4 风险处置原则 风险等级 风险接受准则 风险控制措施 Ⅰ 不可接受 应规避或采取专项风险处理措施降低风险。 Ⅱ 不愿接受 采取专项风险处理措施,加强工程监测。 Ⅲ 有条件接受 实施常规风险控制,加强工程监测。 Ⅳ 可以接受 实施常规工程监测。 5 风险评估方案编审
5.0.1 开展风险评估应当收集以下资料:
1 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图纸、概算等;
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工程所在地类似工程的风险评估资料、事故案例等;
3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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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5 工程建设区域内水文、气象等自然环境资料; 6 拟建工程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资料; 7 拟建工程周边环境调查资料; 8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 9 其它与风险评估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5.0.2 风险评估方案编制前,应当开展如下工作:
1 收集并分析5.0.1条规定的资料;
2 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沿线地形、地貌、工程周边环境条件; 3 与勘察设计单位充分沟通,了解勘察设计意图。
5.0.3 风险评估方案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评估目的与依据、评估时间、评估对象与范围、评估手段与方法、风险分级原则、评估流程、评估成果形式、技术力量配备与质量控制要求等。 5.0.4 风险评估方案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会同勘察、设计等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6 风险评估实施
6.0.1 实施风险评估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方案和工程实际,对工程风险进行识别、估计、分级,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6.0.2 风险识别应在分析工程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针对风险评估对象全面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导致的风险事件,并编制风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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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当针对工程地质、工程周边环境、工程技术方案等因素进行风险识别。
1 工程地质风险识别应重点从不良地质条件、特殊性岩土、地下水、勘察资料深度及可靠性、对工程施工的不利地质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2 工程周边环境风险识别应重点从周边环境的类型、重要程度、复杂性及安全现状、周边环境与新建工程的位置关系等方面进行分析。
3 工程技术方案风险识别应根据拟采用的施工工法,从工程的规模、平面位置与尺寸、断面尺寸、埋设深度、围(支)护结构、地下水控制、土方开挖方式、岩土加固、特殊工程部位等方面进行分析。 6.0.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件有:
1 环境风险事件: 建(构)筑物变形过大、开裂、倒塌,地下管线破坏,市政道路或桥梁变形过大、开裂、限制或禁止通行、坍塌,地面过大隆沉、塌陷、列车限速或停运、地表水灌入基坑或隧道等。
2 明挖法风险事件:支护结构变形过大、倾斜、断裂、滑移、倒塌,支撑体系变形、掉落,基坑周边土体渗水、流砂、开裂、滑移、坍塌,管涌、突涌、基底隆起等。
3 矿山法风险事件:开挖面突水、涌砂、坍塌,冒顶,围岩松动、侧壁失稳,洞底隆起等。
4 盾构法风险事件:掘进困难、盾构机姿态失控、出土量过大、喷水涌砂、围岩空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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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风险识别可采用检查表、专家调查、工程类比、事故树和归纳等方法。
6.0.6风险估计应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合理、简洁和可操作的风险估计模型,采用适当的估计方法,估计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风险损失。
6.0.7 风险估计可采用专家评议、专家调查、工程类比、事故树、概率统计、风险矩阵、层次分析、模糊综合评判、敏感性分析等方法。 6.0.8工程风险分级应在风险识别和估计的基础上,对各类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等级进行判断,根据工程风险等级标准进行等级划分,并编制风险分级清单。
6.0.9不同等级的工程风险应当按照风险接受准则,结合工程实际提出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包括设计方案调整优化、工程监测实施、施工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分级管理策略等内容。
7 风险评估报告
7.0.1 工程风险评估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 2 评估目的与依据 3 评估对象与范围 4 评估程序与方法 5 风险识别及风险识别清单 6 风险估计 7 风险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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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风险分级清单 9 风险控制措施及建议 10 风险评估结论 11 有关附图、附表
其中,附表主要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点风险评估表、线路风险评估汇总表等。样表可见附表2、附表3。
7.0.2 工程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 风险评估依据的合法性; 2 风险评估方法的可行性; 3 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合理性; 5 风险处置措施及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 风险评估结论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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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等级标准划分参考表
工法 等级 Ⅰ级 描 述 1.深度大于30m(含30m)的深基坑工程; 2.深度大于20m,紧邻既有线(地铁)、重要既有建(构)筑物、桥梁或重要市政管线的深基坑工程; 3.深度在20~30m(含20m)且地质条件复杂的深基坑工程。 1.深度在20~30m(含20m)的深基坑工程; 2.深度在10~20m,临近重要既有建(构)筑物、重要市政管线等的基坑工程; 3.深度在10~20m(含10m)且地质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 1.深度在10~20m(含10m)的基坑工程; 2.深度在5~10m,临近重要既有建(构)筑物、重要市政管线等的基坑工程; 3.深度在10m以内且地质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 深度在10m以内,临近一般既有建(构)筑物、市政道路的基坑工程。 1.下穿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的工程; 2.地下二层及以上且地质条件复杂的暗挖车站; 3.净跨超过15m且地质条件复杂的单层暗挖车站; 4.断面宽度大于10m且地质条件复杂的暗挖区间隧道。 1.地下二层及以上的暗挖车站; 2.净跨超过15m或净跨不超过15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单层暗挖车站; 3.断面宽度大于10m或断面宽度为6~10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暗挖区间隧道; 4.上穿或临近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的暗挖工程; 5.下穿重要既有建(构)筑物、重要市政管线及河流的暗挖工程。 1.净跨不超过15m的单层车站; 2.断面宽度为6~10m的暗挖区间隧道; 3.临近重要建(构)筑物、重要市政管线及河流的暗挖工程; 4.临近一般建(构)筑物、重要市政道路的工程; 地层条件好、无地下水、周边无建(构)筑物、无地下管线、无市政道路等的暗挖工程。 1.较长范围接近距离小于0.3D的平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下穿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的工程; 3.穿越复杂地质条件的工程。 1.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 2.盾构始发、到达区段; 3.盾构下穿重要既有建(构)筑物、重要市政管线及河流的工程; 4.穿越中等复杂地质条件的工程。 1.盾构上穿或邻近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的工程; 2.盾构临近重要建(构)筑物、重要市政管线及河流的工程; 3.盾构下穿一般建(构)筑物、重要市政道路的; 4.盾构隧道外径大于或等于10m的工程。 1.盾构临近一般既有建(构)筑物、重要市政道路的工程; 2.盾构隧道外径小于10m的工程; 3.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的工程。 明(盖)Ⅱ级 挖法工程 Ⅲ级 Ⅳ级 Ⅰ级 矿山法工程 Ⅱ级 Ⅲ级 Ⅳ级 Ⅰ级 Ⅱ级 盾构法工程 Ⅲ级 Ⅳ级 注:当新建轨道交通工程采用与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工法施工时,风险等级可结合施工经验、管理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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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点风险评估样表
工点名称 风险评估对象 风险因素 风险事件 ××基坑工程 ××站 (××区间) ××隧道工程
风险状况描述 工程风险等级 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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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风险评估汇总样表
风险分级汇总 标段或工点名称 Ⅰ级 ××站 ××区间
Ⅱ级 Ⅲ级 Ⅳ级 Ⅰ级、Ⅱ级风险描述 Ⅰ级、Ⅱ级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备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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