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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三镇中心小学2014年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2021-12-18 来源:星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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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三镇中心小学绩效工资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

为保证我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加强我校绩效考核分配管理的组织保障,根据学校实际,对我校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名单如下:

组 长:吴国学(校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周光鸿(副校长)

刘 凯(毛力小学校长) 易 波(安坪小学教学点校长) 付德伦(辉黔小学教学点校长)

成 员:杨毓红(教务主任)

余国灿(后勤主任) 杨 军(办公室负责人) 佟 炼(工会主席) 陈 兵(教师代表) 龙 炜(教师代表) 陆万峰(教师代表) 张升举(教师代表) 付进云(教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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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绩效工资管理办公室,由杨毓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管理的日常事务。

冯三镇中心小学 2014年12月2日

冯三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根据《开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开教[2011]66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促进我校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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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管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我校在岗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和奖励加分方面,前四部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奖励加分封顶10分。

对教师“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占指标体系的10%。对教师“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开展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能等方面的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学历提升等方面的能力。占指标体系的60%。“勤”主要考核教师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工的情况。占指标体系的20%。“绩”的主要考核教师履行岗位情况和取得的工作业绩情况,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占指标体系的10%。(附《教师考核细则》)

(二)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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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服务态度和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校长与教育室签订“年度目标责任状”后,要将目标任务科学分解,与学校中层干部分级签订目标责任状。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由常规督导检查和年终目标考核两部分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常规督导检查40%,年终目标考核占40%。管理岗位按照教育局对学校考核所对应管理岗位考核指标分值,折合为百分制的60%计算;教学岗位按照一线教师的考核指标分值,折合为百分制的40%计算。

(三)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学生巩固率、沟通家长、组织班集体和少先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班主任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计划总结占5%;文明守纪占20%;环境卫生占15%;班队活动占20%;培优辅差占5%;爱护公物占10%;安全教育占15%;学生巩固占5%;沟通家长占5%。(附《班主任考核细则》)

五、考核方法

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教师的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每年度开展两次,每年的1—7月份为阶段考核一次,8—12月份为阶段考核一次。根据绩效考核细则规定的考核指标进行考核评分、统计、计算考核结果、公示,并按照管理权限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六、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要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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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距。绩效考核结果同时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和年度考核等次确定的依据。

七、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利益的再分配,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认真研究制定学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三)公平公正,严肃纪律。严格按照制定的绩效考核程序、办法、细则和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四)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不断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八、本方案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原《冯三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停止使用。

冯三镇中心小学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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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教师绩效工作考核表

教师姓名: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考 核 细 则 1、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法律或行政处分,扣10分;未受处分,但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5分。 思 想 道 德 素 质 10 分 2、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影响教育工作稳定的言行,扣10分。 3、有违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每次扣2分。 4、遇学生偶发事件不予以制止处理,每次扣2分。 5、违反打麻将“三不许”规定,每次扣2分。 6、酗酒闹事,有损自我形象,每次扣5分。 7、违反《贵阳市教师十不准、十个严禁》等规定,一次扣2分。 8、体罚学生受纪律处分扣10分,因体罚致伤扣5分,未致伤但家长反映到校,每次扣3分。 9、排挤差生随意停学生课,造成学生流失,每次扣5分。 10、增加学生负担,留学生超过40分钟,有损学生身心键康行为每次扣2分。 出勤 1、旷课每节扣2分,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5分钟扣0.2分、10分钟扣0.5分、20分钟扣1分,超过20分钟作旷工一节论处(学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责)。 加减分 得分 6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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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2、会议、学习、升旗、两操、集合,缺一次扣0.5分,病假扣0.1分,事假扣0.2分,迟到或早退扣0.1分。 3、一般病假每天扣0.5分,每节扣0.2分,一般事假每天扣1分,每节扣0.3分。婚、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超过规定按事假计。有亲属住院,请假护理须符合有关规定。(具体细则按教职工出勤制度执行) 1、按《冯三镇中心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每月检查一次,每学期检查的平均分×60%纳入教师个人考核成绩。 即:总分/次数×60%=该项得分。 履岗2、学校中层干部(教务主任、后勤主任、办公室主任)所分管工作常规督导能力检查得分占40%,年终目标考核得分占60%;中层干部此项得分为70分,不60分 再考核工作效绩。 即:(常规督导检查得分×40%+年终目标考核得分×60%)×70%=该项得分。 3、教育辅助人员此项得分为70分,不再考核工作效绩。由学校行政领导根据其工作完成情况和上级相关部门反馈意见打分。 工作效绩2、综合学科:组织学生组队参加比赛获县级一等奖以上10分,县级二等奖10分 9.8分,县级三等奖9.5分,县级优秀奖9分;组队参赛未得奖8.5分;组织开展校级活动8分;未组织开展校级活动一次扣3分(奖项均指团体奖)。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期末统考全镇第一名10分,第二名9.8分,第三名9.6分,依次递减;在上学年基础上每提升一个名次加0.2分,加分不封顶。(上同级同科双班以上的教师取其综合值,跨级英语教师自选一个级。) 1、辅导学生获集体奖按国、省、市、县加5~2分,辅导学生或个人奖按国、省、市、县每人次加1~0.2分(同一项目只能加一样);教师个人参赛(指论文、教学设计、优课评比、技能竞赛等)获奖按集体奖50%加分。 加分 2、学校中层干部(教务主任、后勤主任、办公室主任)所分管工作在年终目 标考核中获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 10分 3、班主任在班主任考核中获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 4、教师志愿支教加3分,主动承担学校教研任务(教研组工作、教研课、课题研究等)一次加1分,举办讲座培训一次加1分。 合 计 冯三镇中心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

根据《开阳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开教[2011]6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实维护教师利益,稳定教师队伍,明确内部分配政策,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奖励性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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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激励作用和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主要分配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评分配全过程要公开,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每年进行一次分配。

三、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组 长:吴国学

副组长:周光鸿、刘 凯、易 波、付德伦

成 员:杨毓红、余国灿、杨 军、佟 炼、陈 兵、龙 炜、

陆万峰、张升举、付进云

四、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计算公式为:

(一)中层管理干部(含教务主任、后勤主任、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少先队辅导员)

中层干部个人发放额=全校中层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得分总和×该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得分(教学岗位占40%+管理岗位占60%)

(二)一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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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个人发放额=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冯三镇中心小学 2014年12月11日

冯三镇中心小学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

处理意见(暂行)

根据《开阳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暂行)》(开教[2011]7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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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借调到系统外单位的教职工,在考核年度不满一个月内回校上班的参加学校考核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的按照本校平均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十二个月以上的按照本校平均标准的85%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在人事制度改革中拒聘的人员全额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期间、因工伤治疗期间按照本校平均标准执行。 四、个人受到通报批评的,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扣发被通报者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受到通报批评的,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扣发直接责任人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受到党政警告处分的,扣发3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扣发5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受到治安拘留的,扣发6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及刑事处罚的人员,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

六、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暂扣奖励性绩效工资,待审查结束做出结论后,再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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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三镇中心小学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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