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行业是一个飞速发展的行业,员工的知识结构与专业技术能 否适应行业发展,将会直接影响到单位的长期发展。为此,经研究决 定,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具体办法如下: 一、 参加国民教育系列学习的:
1、 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专升本考试,取得学历(或学位)证 书后,中心报销40%的学费。
2、 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取得结业证书,经组织、 人事部门认可享受待遇的,中心报销 50%的学费。
3、 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取得学历(或学位)证 书后,中心报销60%的学费。
4、 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学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证书后,中心报销70%的学费。
5、 参加以上各层次学习的须经中心审批。 二、 参加非国民教育系列学习的:
1、 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专升本考试,取得学历证书,经组织、 人事部门认定后,中心报销30%的学费。
2、 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取得结业证书,经组织、 人事部门认可享受待遇的,中心报销 30%的学费。
3、 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取得学历(或学位)证 书,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中心报销 40% 的学费。
4、 参加与本职业务相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考试,取得学历(或学位) 证书,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中心报销 50%的学费。 5、 参加以上各层次学习的须经中心审批。 三、 参加各项专业培训的:
凡中心出资进行专项业务培训的人员, 须与中心签订相关协议。中级 培训,即中心出资1-2万元的培训,受训员工必须履职届满 3年整。 高级
培训,即中心出资2万元以上的培训,受训员工必须必须履职届 满5年整。
四、 参加专业技术职称和网络执业资格考试的, 考试通过取得国家级 认可证书的,或经中心批准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 中心报销考试报 名等所有费用。
五、 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业务知识, 中心予以报销一定的与本 职业务相关的购书费用:中心正职每季度可报销260元;副职每季度 可报销200元;部室正职每季度可报销150元;部室副职每季度可报 销100元;其他员工每季度可报销80元(指中心全体在岗人员)。 以部室为单位,一年可购本业务类书籍、资料 1000元,由部室主任 掌握采购。中心建立资料室,对此类图书集中管理。
购书报销程序:须在新华书店购买图书或订购,报销时附购书清单和 发票,由中心计划财务部监督审核后,中心主任签报。
六、 提升学历享受中心资助的人员,必须为中心服务 3年,未达到3 年提出辞职(调出)的,须退还全部资助金。
员工在享受中心出资专项业务培训后,1年内提出辞职(调出)的, 退还培训费的200% (含弥补给中心造成的损失);不满2年提出辞职 (调出)的,退还培训费的100%;不满3年提出辞职(调出)的, 退还培训费的80%;享受高级培训不满4年提出辞职(调出)的, 退还培训费的50%;不满5年提出辞职(调出)的,退还培训费的 30%。
七、 中心不鼓励留职停薪的脱产学习。留职停薪参加学习,须经中心 班子会议研究批准,签订协议后,停发工资及各项福利,由留职停薪 人员个人承担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费用及住房公积金(含单位和 个人缴纳部分),产生对个人发展、待遇等方面的一切不利后果,由 留职停薪人员个人自负。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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