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工程概况 该道路K0+200-K0+400段为石方路基,需要爆破,爆破量约为5万方。 2、施工要求 (1)根据地形、地质、开挖断面及施工机械配备等情况,采用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方法施工。 (2) 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学习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爆破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上岗证书。 (3)爆破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应爆破资质并经政府部门注册、审查认可,并在石方爆破作业的 14 天前, 应将施工方案(包括防护及安全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爆破设计方案须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对环境复杂区域爆破要专项爆区设计,每次爆破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上报爆破报表。 (4) 采用控制爆破方式,孤石、大块石禁止采用爆破的方式二次破碎,如果需要破碎清理,一律采用机械破碎法破碎大块石。 (5) 实行一炮一报制度,每次爆破都要进行书面申请,确定时间、深度、范围、石方量、炸药用量及布孔起爆方式,申报得到政府 分项工程 交底人 石方爆破 职能部门认可,对哑炮的处理方法也须得到职能部门的批准。 (6) 严格爆破时间管理。严格按青岛市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爆破时间爆破,其它时间一律禁止爆破。 (7)应配合业主作好拆迁工作,但在进行石方爆破时,应按场地范围及周围建筑物暂时无法拆迁的情况考虑爆破防护措施。 (8)如果爆区与周围建筑物的爆破安全距离达不到安全规程的要求,承包人要特别重视钻爆参数控制和爆破防护,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周围建筑物安全及其人员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同时协调好周围相邻单位的关系,签订安全协议,建立相邻单位联系制度,经常进行爆破后回访。 (9)尽管爆破方案及有关爆破申请得到批准,并不解除或减轻对爆破产生危害的责任;尽管安全措施已一一得到落实,但还是要注意爆破产生的噪音、地震、飞石、冲击波、有害气体仍然存在危害性。 (10)工期要求。在保证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在20天内完成该爆破工程。 3、施工流程 石方爆破施工工艺过程: 施爆区管线调查→爆破设计与设计审批→配备专业施爆人员→爆区放样→用机械或人工清除施爆区覆盖层和强风化岩面→放样与布孔→钻孔→爆破器材检查与测验→炮孔检查与废碴清除→装药并安装引爆器材→布置安全岗和撤出施爆区及飞石、强地震波影响区内的人、畜→起爆 →清除瞎炮→解除警戒→测定爆破效果(包括飞石、地震波对施爆区内外构成损伤及损失)→装、运石方与整修边坡→落底至设计高程。 4、爆破环境复查 详细调查与复查各石方爆破段空中、地面、地下构筑物类型、结构、完成程度及其距开挖界距离。重要地段施工前,实测与地质、地形有关的爆破震动参数。施工中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并提出修改意见。 1)开凿台阶作业面:先清除地表杂物和覆盖土层,利用小爆破形成台阶作业面。 2)布孔:根据设计要求放出开挖轮廓线,各炮孔孔位、倾斜角方向及大小。 3)钻孔:钻孔是爆破质量好坏的重要一环,应严格按照爆破设计的位置、方向、角度进行钻孔,先慢后快。钻孔过程中,必须仔细操作,严防卡钻、超钻、漏钻和错钻。装药前必须检查孔位、深度、倾角是否符合要求,孔内有无堵塞、孔壁是否有掉块以及孔内有无积水。如发现孔位和深度不符合要求时,及时处理、进行补孔,严禁少打眼,多装药。孔口周围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对于孔口岩石破碎不稳固段,应进行维护,避免孔口形成喇叭状。钻孔结束后应封盖孔口或设立标志。 4)装药:应严格按炸药品种、规格及数量进行装药,不得欠装、超装,而影响爆破效果。 5)炮孔堵塞:预裂炮孔堵塞长度一般为口部1m左右,堵塞材料先采用草团堵到药串上部位置,然后用钻孔的石屑粉堵塞,主炮眼用土堵塞。 6)爆破网路敷设: 网路敷设前应检验起爆器材的质量、数量、段别并编号、分类。网路敷设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中有关起爆方法的规定,网路经检查确认完好,具有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可起爆, 起爆点设在安全地带。 7)安全警戒:从开始装药,即设置安全警戒,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网路连接后,工作人员逐渐撤离,警戒员、防护人员在指定地点就位,实行区段临时警戒,防止人、车等进入施爆区。 8)起爆:在网路检测无误,防护工程检查无误,各方警戒正常情况下,在规定时间,指挥员即可命令起爆。 9)安全检查:爆破完成后,间隔规定时间后,安全检查无误,即可解除警戒。 10)总结分析:爆破后应对爆破效果进行全面检查,综合评定各项技术指标量是否合理,进一步确认已暴露岩石结构,产状、地质构造、判断岩石物理力学性质,综合分析岩石单位耗药量作好爆破记录。 5、爆破质量标准 爆破工程结束后应进行工序验收,验收必须符合总体工程的质量要求。验收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清除炸松的土石,挖方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场地平整应在平整后检查,爆后的岩土状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边坡坡面应平顺整齐,炮孔围岩无明显碎裂,边坡开挖的平整误差应符合相应设计要求; (4) 爆后的岩石粒径应≤50cm,满足石方挖、装、运、填的要求; (5) 爆破应不招致边坡各部位或临近构筑物的破损而增大开挖量或需增建加固构筑物。爆后边坡应达到的质量要求:边坡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稳定状态。 (6) 爆破防护标准:爆破飞石、爆破震动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予以控制。 (7) 爆破表面及立面防护应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要求实施,保证施工安全。 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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