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规章制度
一、员工应该按时上班,上班时间衣着整洁。
二、禁止在车间做与生产无关行为,吃饭、吸烟、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
三、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四、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五、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六、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生产经理报告,经生产经理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七、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八、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九、车间所用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十、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十一、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十二、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十三、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组长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十四、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十五、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十六、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十七、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行政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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