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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协助项目负责人指导、监督、检查、记录项目现场实施情况以及竣工验收工作。 3 工作流程 3。1经分管副所长审批同意后,按其计划和名单执行; 3.2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分管副所长审批同意后的《(陈设)项目实施策划书》、《软装陈设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名单》执行; 3。3进场前项目负责人需提前7天跟进检查落实项目变更事宜,如工作人员名单、实施工期、工艺做法变更等完成并与业主单位、项目部确认; 3。4进场前项目负责人需提前7天跟进检查落实项目加固事宜,如大型灯具天花加固、窗帘盒天花加固、墙体大挂件加固等完成并与业主单位、项目部确认; 3.5进场前项目负责人需提前7天跟进落实办理施工临电、脚手架、工作梯、临设、场地的使用,以及夜间作业照明、进场及退场手续办理 3.6进场前项目负责人需提前7天与项目部进行沟通、并移交《软装陈设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名单》项目部签收; 3.7进场前项目负责人需与项目部沟通,双方委派或指定现场陈设项目对接人员、联系方式; 3.8进场前项目负责人需进行现场勘查工作以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工作调整,若有变化需立刻知会项目部,并且立刻反馈分管副所长,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整工作计划; 3。9进场前项目负责人需提前7天与项目部沟通项目实际情况需要项目部协助的内容,并在《软装陈设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名单》填写,例如脚手架、水电提供、夜间作业照明等等; 3.10实施期间必须按照上述职责、计划严格执行,实施过程若有突发事情发生必须与项目部沟通解决,并且立刻反馈分管副所长或设计所所长; 3。11陈设项目完工后拍摄,并做到工完料清地干净(垃圾清理至现场指定堆放处)后项目负责人检查,并配合甲方签收移交工作;专业班组(单位)以及管理人员需知会项目部后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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