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积极做好我中心的行风建设工作,根据漳劳社[20xx]32号文件和漳劳动[20xx]36号文件要求,结合开展新三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漳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拼命抓项目,狠心造环境”经济工作主题、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系、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树立良好的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形象。
二、工作目标
以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为契机,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为民服务为切入点,就业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全面提高劳动就业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成一个队伍业务精通、制度管理健全、服务优质高效、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的劳动保障部门优质服务窗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是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三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体现。成立漳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齐抓共管。
2、健全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绩效考评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等项服务制度。
3、扩大宣传。通过标语、横幅、摆摊设点、设立政策咨询电话等方式,免费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来。
4、强化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投诉举报、工作考评、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5项监督机制。
首问责任制:凡上级领导、部门公务员莅临我中心检查指导工作或群众到我中心咨询办事(包括来电话),所询问的第一位职工为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介绍情况,并积极引见到所找的服务股室或领导。
服务承诺制:中心制定文明服务承诺,每位职工均应按要求实行承诺服务。
岗位责任制:每个职工均是岗位上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岗位负起全部责任。
限时办结制:畅通群众办事渠道,对于群众来办事,能办的事情立即办,不能马上办的要告知群众答复时间,并上报主任。
政务公开制:设立政务公开栏,指定综合股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政务工作、中心重要工作运作情况及人事考核变动情况。
绩效考评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原则,分岗位工作、重要任务、工作态度三块,对职工工作进行量化评分,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作为年终干部职工测评的重要依据。
否定报备制: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群众中,对于群众要求或申请事项予以否定或不予办理的,经办人员须在7天内将原因以书面形式向主任汇报。
一次性告知制:对群众来办事,对于能够告知的事情,要一次性全部告知。
民主评议制:对重大事项实行中心全体成员民主评议制,在召开评议大会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评议会上,受评对象做简要工作发言,然后参评人员分组讨论并做中心发言,最后进行民主测评。
投诉举报制: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箱每季度开一次,对群众举报和投诉情况经查属实的,坚决追究其责任。
工作考评制: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将平时工作作为年终测评的重要依据。
自查整改制:每季度对本股室的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
责任追究制:在自身业务和岗位范围内,因工作能力态度等主观原因给办事群众造成损失或给中心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本人及股室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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