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原则,和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1、学校安全工作领到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负有安全教育责任,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否则,班主任要负全责。
3、实行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值周领导、教师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有责任。
4、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其他校外活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场教育科审批。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附连带责任。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每位教师都负有安全教育责任。
6、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严禁学生带
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到校,远离危险品,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现,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班主任和课任教师要负完全的安全责任。
7、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每位教职工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教室和活动场所用电的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如来不及处理的要切断电源,杜绝发生意外;
8、学校集会、作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台阶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值周领导、教师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9、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校长负领导、指挥责任,各班应急小分队(由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班主任负教育责任。要及时向学校及值班领导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指定报告人(由校长、安全员、班主任)负有及时报告的责任。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工作要求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
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社区保安人员,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由路队指导教师护送路队过主要的路口,然后口头督促路队长认真管理好学生路队排队返家。
4、成立由男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校长组织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结合思品课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防病、防疫、防中毒和设施安全管理要求: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严禁学生带零食进入校园,教育学生不随便买零食。 3、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教导处主任负责活动室、教室等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主任负责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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