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4、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5、在机械生产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
6、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7、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8、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9、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10、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11、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挖掘装载机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
12、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13、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14、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15、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16、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