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3745-2009《学科分类与代码》于2009年公布实施,分为58个一级学科。
1、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适用于国家宏观管理和科技统计。其分类对象是学科,不同于专业和行业,不能代替文献、情报、图书分类及学术上的各种观点。在本分类体系,尤其在工程与技术科学分类体系中,出现的学科与专业、行业、产品名称相同,但其涵义不同。
2、本标准仅对一、二、三级学科进行分类。一级学科用三位数字表示,二、三级学科分别用两位数字表示,一、二级学科中间用点隔开,代码结构为XXX·XXXX,例如570·2520,其中570为一级学科,25为二级学科,20为三级学科。
3、本标准共设58个一级学科,分别选用“XX学”、“XX科学”、“XX科学技术”、“XX工程”、“XX工程技术科学”五种名称。排列顺序是:自然科学,代码为110~180;农业科学,代码为210~240;医药科学,代码为310~360;工程与技术科学,代码为410~630;人文与社会科学,代码为7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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