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一、地下地上管线加固保护措施
1、在工程开工前与有关部门积极联系,核实工程范围内部及周围的上下水、通讯电缆、人防工程等情况,针对具体情况做相应的措施.
2、根据甲方指定的施工红线,在其范围内认真观察地上设施,并详细记录其准确位臵,如:电杆、变压器等在不对施工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应在进场前做出防护措施,设臵临时围墙,并挂牌加以警示,晚间挂长明灯,以防有人误入,并派专人加以管理.
对地下管线及设施一方面根据地上设施,如消防栓等,分析其地下管线及设施的方位、走向,另一方面向有关部门申请索取本地设施资料对可能存在的地方不得随意开挖、打木桩、搭临建.对于有电路、光缆通过的区域应避免在该处设蓄水池、排水沟.
3、工地设专业小组对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保护进行指导、检查,并责任到人,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4、各种管道井、电杆、构筑物要离开适当距离,必要时可以配合人工刨除. 5、地上架空线应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离开地周边5米以内线路,必须搭设护架加以保护,贯穿主体的架空线路,应在施工前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6、一切设施要根据其布臵图,做妥善处理,以免出现意外.对于其布臵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应通过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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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有设施加固保护措施
1、编制作业计划:在编制作业计划时,既要考虑工期的需要,又要考虑相互交叉作业的工序之间不致于产生较大的干扰,以满足成品保护的需要.
2、成立保护小组:成立项目成品保护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二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六名操作工组成.
3、过程保护工作:过程产品要在检验前,由该工序的作业队负责人组织保护,近程产品检验后,则由成品保护小组负责保护,待有作业队伍进入,该作业队伍负责人组织保护.
4、交接管理工作:一道工序开始时,由施工员和成品保护小组的代表一起向该工序的作业队伍负责人进行成品保护的技术交底,一道工序完毕后,如无紧张工序,由该工序的作业队伍向成品保护小组进行成品交接,再由成品保护小组向下道工序的作业队伍进行成品交接.
5、监督控制工作:工作施工过程中,项目副经理负责检查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通过经济、行政手段促使成品保护小组和各作业队伍按成品措施和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成品保护.
6、实施成品保护:在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近程中,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等方面管理人员要及时验证其适用性、可行性、有效性,并根据验证结果,修改和完善成品保护措施,然后应用于后续工序的成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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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协调工作:加强对多工种(专业)交叉作业的协调,促进参与施工的各作业队伍间的沟通和联系,使各作业队伍彼此明了与此交叉作业的工序及前后各道工序的工艺流程、质量要求、成品保护措施,增加各作业队伍的成品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8、工序质量控制:加强工序质量的控制,杜绝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避免因工程返工而造成与之相关建筑结构部位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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