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大 禁 令
1、 严禁主动向供货商索要、接受现金、代币券、实物等各种方式的回扣。
2、 严禁向供货商报销各类费用。
3、 严禁参加供货商提供的宴请、KTV、桑拿等一切娱乐活动。
4、 严禁搭乘使用供货商提供的车辆等各类交通工具。
5、 严禁利用生日、纪念日、升学、提拔、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等各类名义收受供货商提供的礼金、实物等。
6、 严禁下级向上级赠送烟、酒、茶及其它任何物品。
7、 严禁纵容、配合、帮助供货商从事偷盗公共财物等损害公司利益的各类违法活动。
8、 严禁在采购环节中发生以假冒真、以次充好、以低等级冒充高等级、缺斤短两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9、 严禁蓄意浪费、销毁可正常使用的各种物料。
10、 严禁接受供货商提供的长、短期旅游项目。
违反上述禁令及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当即除名,情节恶劣者可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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