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上半年合法性审察工作总结
2017 年上半年合法性审察工作总结
在 2016 年各项制度文件出台的基础上,今年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察工作,获取了优异成绩。
一是严格制度落实。 我办向来坚持规范、 认真的原则, 以制度落实促工作的规范,以规范的工作促审察效能。 在审察工作上严格依照 《灵璧县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合法性审察程序规定》 、《灵璧县推进重要事项合法性审察体系全覆盖推行方案》等系列文件要求,明确重要事项作出的必经环节、限时和形式,坚持程序的独立性和程序正当的原则,规范审察流程,创新审察方式。其他,合法办建立健全了内部审察流程,明确审察件的交办、初审、复核、决定、归档等工作程序,县政府重要事项合法性审察工作严格依照送审、审察、建议反响、更正、签发程序进行审察,保证了合法性审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效率。
二是拓宽审察深度。 围绕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主动与各承办部门对接, 正确掌握所审察合同的相关信息资料。 从项目招商引资谈判到审察合同, 全程把好法律关口,促使项目落户。在审察中,我办坚持一人主审,领导把关的原则,保证
合同审察要点密而不疏, 闪避和降低我县的大型招商引资合同的法律风险; 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棚改旧改等要点工作, 积极研究建立政府法制办参加政府重要投资项目工作体系, 就 PPP模式详尽合作方式进行系统专题研究, 先后对县污水办理厂、食品产业园路网、 纺织衣饰产业园等重要 PPP项目进行先期介入、 优先审察、专人负责、集体谈论,保证了重要 PPP项目的落地推行;严格落实制度 保障系统,的确把好规范性文件前置关。今年上半年,共审察招商引资协议 47 件,提出审察建议 134 条,全过程参加 PPP项目研究 8 个,参加 10 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 70 个。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率先建立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征采建议制度和县法制办对部门、 乡镇规范性文件前置审察制度。 经过提前主动征采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建议建议, 研究后反响采纳情况, 未采纳的向其说明原由, 加强了文件内容的科学性。 对县政府各部门、 乡镇在提请登记编号时提交的涉及民生和社会保障等规范性文件, 一律做到“逢文必审”, 对发现存在超越职权、 违纪也许不合适的情况, 及时进行“预先纠正”, 防备了“问题文件”损害公众合法权益, 有效解决了规范性文件拟定程序不规范、 拟定质量不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从源泉上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 的确加强了规范性文件拟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诚然,我县合法性审察工作获取了一些成绩,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送审资料不规范、不齐全,一些部门经办人员对审察程序掌握不严,责任认知不清等。 下一步要点要针对部门和乡镇,进一步规范审察程序步骤,加强者员业务培训, 形成上下一致的工作合力, 提高审察效率。 一方面睁开合法性审察工作培训。 培训是提高工作认识和业务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要点加强国土、住建、水利、民政、环保等涉及民生和重要事项很多单位的培训, 针对承办机构和人员进行详尽的合法性审察程序和操作上的培训, 对各领导干部与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合法性审察相关知识培训。 另一方面加强对乡镇合法性审察工作业务指导, 规范乡镇合法性审察程序, 完满检查、 通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促使乡镇政府重要事项审察全覆盖。
-- 本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照
1 / 2
上半年合法性审察工作总结
2 / 2
-- 本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