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六条“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容用电容量、改变供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二)《电力供应及使用条例》第二十三条“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容用电容量、改变供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 (三)《供电营业规则和供电营业规则补充规定》第十八条“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影响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几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地按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几办理所需手续。” 二、承办条件
(一)在哈供电区供电范围内的企业(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三、所需材料
(一)拆迁结算通知书 (二)客户供电申请报告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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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 (六)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
(七)工程建设规划总平面图、新建住宅各层平面图、内线系统图几面积明细表 (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九)电力配套费收据(复印件)城市建设收费办公室收费函(原件)
(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十一)建设住宅工程提供楼外转接箱到客户表箱前所有设施的材料表、系统图、断面图、平面图(电子版) 四、承办程序、流程
申请人向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电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主办人员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施工现场负荷勘察——确定供电方案——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
1、用电申请受理(行政大厅、客服中心)
2、面积审核(客服中心,需配合工作人员勘察现场) 3、确定供电方式(客服中心) 4、供电方式审核(客服中心)
5、制定供电方案(去电业局,(客服中心) 6、方案审批(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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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委托设计
8、工程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客服中心、设计院) 9、概算编制(区供电局)、审核(客服中心)、复核(客服中心)
10、确定应收费用(区供电局) 11、应收费用审核(客服中心) 12、发放《缴费通知单》(客服中心) 13、内部工程登记备案(客服中心) 14、收费审核(客服中心) 15、用户交费(客服中心) 16、资金划拨(客服中心)
17、下达工程实施工单(客服中心)
18、工程施工招、投标登记、备案(区供电局,电业局内部组织)
19、工程实施(施工单位)
20、下达交费通知单(客服中心,10%正式电费用) 21、签订供电合同(区供电局) 22、外线接火送电(施工单位) 23、计量派工(区供电局) 24、领取计量装置(区供电局) 25、户表验收,户表安装(区供电局) 26、装表送电(区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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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办时限
(一)低压供电客户5个工作日 (二)高压供电客户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一)基本标准:新建多层住宅全电缆工程90元/㎡,架空线与电缆工程80元/㎡,架空线工程70元/㎡。新建高层住宅全电缆工程95元/㎡,架空线与电缆工程85元/㎡,架空线工程75元/㎡。
(二)商住一体式建筑中的商业部分供电原则应设立供电电源,不执行本办法。但对设计容量合计低于100千瓦或单户面积小于300㎡的商业建筑可不设立独立电源,收费标准在上款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三)其他:住宅小区的公益建筑按相应标准的80%收取;政府出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供电工程,供电企业应按实际发生的设备、材料收取,免收人工费;开发建设单位要求采用小型化设备或提高材料几设备配设标准的,有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电公司协商确定,据实结算;别墅建筑的供电工程费据实结算。高可靠性供电的第二回路几上供电回路供电设施工程费据实结算,但高可靠性供电费和临时接电费不执行此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收取各项费用的标准及计算方法
1、新建工程的电力设施配套费:15元/㎡(建委收取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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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2、临时用电:收取临时接电费(以协议形式支付,后返) 标准:10KV:架空线220元/KVA 电 缆330 元/KVA 3、双电源:高可靠性供电费 标准:10KV:架空线220元/KVA 电 缆330 元/KVA 66KV:架空线110元/KVA 电 缆165元/KVA
4、临时用电电费收取标准:0.936元/度(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七、收费依据
黑龙江省物价局文件(黑价经字【2008】119号文)
附:1、黑龙江省物价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6-8) 2、拆迁结算通知书(9) 3、新建住宅新装用电申请(11)
4、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申请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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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授权委托书 (15)
6、关于填写正式用电申请规范及要求(16) 7、附件说明(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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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 迁 结 算 通 知 书 拆 迁 结 算 通 知 书
存根号: 存根号:
哈尔滨电业局用电报装服务中心: 公司(厂) 区(市、县) 街(路) 号进行拆迁 ,现电度 表已全部追回, 供电局,并且电费 已结清。 周知! 供电局: 章 经办人: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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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业局用电报装服务中心:
公司(厂) 区(市、县)街(路) 号进行拆迁 ,现电度表已全部追回, 供电局,并且电费已结清。 周知!
供电局: 章
经办人: 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用于拆迁结算项目
新建住宅新装用电申请
年 月 日
开发单位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税务登记号 申请容量 规划用地面积 总体建筑面积 用电设备明细表 设备名称 备注: 容量 台数 合计容量 设备名称 单位公章: 容量 台数 合计容量 建设地点 账号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11
新建住宅工程用电申请须提供材料
1、新建住宅新装用电申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7、工程建设规划总平面图、电气施工图
8、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收费办公室收费函原件几电力配套费收据复印件电
9、政府主管部门立项及批复文件
10、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受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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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申请
年 月 日
客户名称 原有容量 用户名 KW/KVA 主要产品互用途 用电地址 申请容量 经办人 姓 名 经办人 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 账号 KW/KVA 联系电话 原有表号 生产班次 税务 登记号 用 电 设 备 明 细 表 设备名称 申请用电理由 容量 台数 合计容量 设备名称 主管上级意见 容量 台数 合计容量 (单位公章) (上级单位公章) 13
新建(增容)工程用电申请须提供材料
1、客户申请临时新装用电,需提供由管辖分中心出具的“拆迁结算通知书”。
2、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申请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如租用他人房屋经提供租赁协议几原房主同意用电证明 8、工程建设规划总平面图、电气施工图
9、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收费办公室收费函原件几电力配套费收据复印件
10、政府主管部门立项及批复文件;对高耗能等特殊行业客户,须提供环境评估报告、生产许可证等
1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受理委托书
13、办理增容用电需提供原用户编号、上月电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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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供电公司:
我单位需在办理 项目(工程)的新装(增容)用电。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代表我单位前往你处接洽用电报装事宜。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授权期限: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被授权委托人确属我单位在职人员,我单位承担被委托人经办上述项目(工程)用电报装时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客户单位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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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正式用电申请规范及要求
一、申请表:
1、开发单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要与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各种证件相符。 2、经办人电话需留座机几移动电话各一个,移动电话号码须为本地号码。 3、规划用地面积及总体建筑面积要与规划许可证批准的面积为准。
4、建筑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填写清楚,例:哈规程(**)建(地)【20**】*号,证件超期的有政府相关部门续件或说明。
5、填写用电设备明细需将新建项目中各类用电设备进行分类汇总,并将设备名称、容量、台数、合计容量填写全。不能出现缺项过漏报现象。
例表 用电设备明细 设备名称 住宅 住宅 商服 商服 电梯 风机 ........ ......... 容量台班 合计容量(kW) (kW) 4 6 10 15 15 12 ... ... 240 120 20 20 10 10 ... ... 960 720 200 300 1500 120 .......... .......... 设备名称 换电站 车库照明 消防泵 潜污泵 送风 景观照明 ......... ......... 容量(kW 75 20 15 4 2.2 10 ... ... 台班 2 2 5 10 10 50 ... ... 合计容量(kW 150 40 75 40 22 50 ......... .......... 6、备注中需填写此次配套工程的楼栋数量等情况,例如:1-*号楼及地下室;车库.........说明等。
7、所上报容量应与配电蓝图一致,如有变动需出具变更单几变更后蓝图。 8、经客服中心人员审核后,经办人需确认签字后有效方能有效。
9、严格按照新建住宅标准上报,单项设计容量大于100千瓦或单位户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商户据实结算,单独填报、据实结算。
二、说明
开发单位应填写一份新建住宅正使用电说明,如有其他情况,可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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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说明:
小区正式用电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开发单位: ;
联系人: ;电话: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总体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本次用电申请规划建
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配套工程: 平方米,包含:高层 平
方米,分别属于 栋楼;多层 平方米,分
别属于 栋楼;车库 平方米;其他 平
方米,分别属于 栋楼。
据实结算工程: 平方米,包含 栋楼。
上报正式用电手续同时应附带每栋楼容量(设备容量、数量),便于审核。
经办人(签字):
开发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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