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
甲方出资方式:金额:大写 (小写 ) 乙方投资方式:金额:大写 (小写 )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餐厅,餐厅名称 餐厅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餐厅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餐厅盈亏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第三条:合伙餐厅管理方式
1、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和经营餐厅。
第四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餐厅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75%,乙方25%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 第五条:合伙餐厅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六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间终止合伙,只能将股份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经对方书面同意才可转让他方。 第七条: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违约处理
1、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法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 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餐厅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餐厅解散,非
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3、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餐厅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合伙终止财务清算
1、 合伙人终止后应进行财务清算,并通过债权人;
2、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
伙人所欠税款,合伙债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以上协议归甲乙两方所有,仅以晋江市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