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公告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根据《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现就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兵役登记对象和年龄
xx区兵役登记的对象为常住户口在xx区或取得xx区居住证3年以上的男性公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三、兵役登记程序
(一)网上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xx)按要求完整填写基本信息(牢
记用户名及密码)。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适龄青年本人持打印或下载的表格,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办、场)武装部现场确认。外地务工上学的适龄青年可委托亲属办理。
(四)目测初审。各乡(镇、办、场)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缓服、免服或不得服兵役结论。
xx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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