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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2024-02-17 来源:星星旅游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奖励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检)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有效途径,是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方法,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关键一环。通过安检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便于及时采取措施排查治理,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为更好地用公司理念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最终实现“零违章、零事故”的目标,遵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济南市政府关于“济南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及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分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一、 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的贯彻执行情况;项目经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查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机械设备、机具等的安全装置;安全检查记录;检查现场文明生产情况;消防安全和安全保卫等。

二、安检的基本要求 公司规定安检分为四级:

即施工班组级自检(一级);项目经理部级(二级),分公司级(三级)和公司级(四级)。

1.一级安检由施工班、机长或施工队长负责组织。班组级检查非常重要,因为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发生在施工现场,所以班组是发现与排除安全隐患的第一道关口。要求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随时检查自身、他人和机械设备的状态,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或报告。

2.二级安检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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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应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办法。确定安检的重点、内容、时间、工序、频率等。项目经理的安全检(巡)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当安排夜间施工时应进行夜间安检,且每周不少于两次。专兼职安全员应跟班作业,随时巡查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

项目经理应检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查处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检查机械设备(电器)机具的运行状态;查找安全隐患,堵住安全“漏洞”,做到“自查自纠、随查随纠”;监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制止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行为;根据施工环境和气候变化制定和采取防范措施。接受和积极配合上级安检工作,执行强制性的专项安全检查。

3.三级安检由分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或经理负责组织

分公司应对工地的进场开工、施工及竣工三个阶段进行定期检查。对单项工程的月度检查不应少于2至3次。具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项目,其检查不应少于4至5次,同时对重要工序例如大型设备进出场、施工环境条件危险因素高、重大爆破工程等,分公司应有专人带班或傍站监督。

分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是本单位安检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自已应该担负的主体责任。因个人渎职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将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加倍处罚。

4.四级安检由公司质安处负责组织

⑴公司对分公司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检查。对单项工程的月度检查不应少于2次,对具有重大危险源项目的检查不应少于3次。对工艺复杂、危险程度较高及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比较突出的季节性施工安全,应及时安排专项检查。

年终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对被检查工地及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

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报告管理

1.组织的各级(一级检查除外)安检应有书面记录。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应建立安检档案。要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被检查的项目人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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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哪些向题和稳患及处理结果,检查人和被检查人都要签字确认。分公司应按月度向公司质安处报告检查记录。

2.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班组立即排除;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逐级或越级向上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不准强令施工或使机械设备“带病”作业。施工班组或操作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并有权向公司主管领导举报。

3.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由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f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质安处组织监督实施,并下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限期整改书。应使定人员责任、定时限、定措施、定资金、定预案的五定到位,具体由分公司组织整改。同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复查。

4.公司规定在每月25号的安全例会上,各分公司应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报。公司质安处根据汇报和平时安检掌握的情况,对各分公司安全生产的风险进行珍断、评估、分析,并负责统计和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司应对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

5.公司建立重大隐患及时报告的“直通车”制度。凡是在施工现场的工人或管理人员,当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或机械设备、施工环境等存在重大的不安全因素时,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上级(分公司经理)或越级(总公司质安处长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汇报。凡公司、分公司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安检处罚和奖励 1.常规安检的处罚

公司质安处对工地检查出的问题,依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项目及处罚表”(附后)对项目或责任人进行处罚。开出的罚单交公司财务处当月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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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应参照公司制度分别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并严格执行考核。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处罚的分公司和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酌情给予处罚。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一般事故对责任人的处罚不超过本人年度收入的10%。责任事故处罚不超过本人年度收入的30%。对分公司经理的处罚可在年度考核时执行;发生安全事故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外, 还应对分公司的全体人员进行连带处罚。一般事故每人罚款30元,责任事故每人罚款100元。

重大安全事故的性质、责任界定:

⑴事故的性质分一般(意外)事故和责任(违章)事故; 事故直接责任人是指直接导至事故发生的操作者,如司机、起重工,违章指挥人等;管理责任人是指项目经理及专兼职安全员;领导责任人是指分公司经理、分管安全的副经理。

⑵重大安全事故是指死亡1人或重伤两人(包括配属队伍);一年内连续发生三次违章(含交通)事故;一次事故损失达10万元以上(包括机械安全事故);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对责任人行使行政处罚。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事故性质决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分公司经理行政处分;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取消其任职资格,三年内不得聘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触犯刑律的负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其劳动合同。

4.事故处理程序

⑴由公司与分公司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处理小组,以事实为依据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性质及直接经济损失,向公司提交书面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⑵分公司应在一周时间內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同时事故责任人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公司质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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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对安全生产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结果应有验收记录并报公司质安处。

5.安全生产奖励

⑴对各分公司经理的奖励,分公司年度内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按责任书规定的数额奖励。对于工作突出的分公司经理,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特别嘉奖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后兑现。

⑵对于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经理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励。

⑶对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职工,或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职工,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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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项目及处罚表

检查项目 序号 1 检 查 内 容 机械设备的各类安全装置(标尺、灯光、嗽叭、报警)不齐全完整,有缺失、拆除或失效现象。 机械设备传动部件的安全防护装置(罩、网、盖、围挡等)缺失或损坏。 机械设备的制动、转向等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 钢丝绳断丝、断股已经超过更換时限。绳卡设置不符合规定。 机械设备或主要机具的螺栓、轴销联接有松动或缺失现象。 强夯机龙门架、弹性支杆未设安全绳或不规范。操作室挡风玻璃安全护网破损。脱钩器及大小滑轮组有隐患。 强夯机的大臂及龙门架的主弦杆和腹杆角钢变形或开裂。 机械设备机具有隐患和带病作业现象。 发电机和配电柜不按规定设置安全围档和防雨棚。 电缆电线不按规定架空或埋设。 配电箱、开关箱接线混乱一闸多用、照明动力不分、挂线取电,前后箱门缺失或敞开不锁、内外乱堆放杂物,无防雨设施。 未按规定使用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 电焊机一次线接线处无防护盖,电焊机上及周围堆放杂物。 用电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或接地、接零不规范。 使用无盖闸刀或破损的插销插座,乱拉乱扯电线。 机械设备与高压线架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电线电缆有老化破皮现象, 接头包扎不符合要求。 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用简易碘钨灯具照明, 不用防水灯具照明,照明灯架有安全隐患。 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规程。 爆破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手机、对讲机带入爆破区。 装药爆破作业时未设置警戒区和警示标志信号,未派出警戒岗哨。 处罚标准 (元) 100 100~200 100 100~200 50~100 100~150 100~200 100~200 100 100~150 50~100 100~200 50~100 100 50 100 50 100 100 100 100~200 200 200 6

一设备安全防护装置2 3 4 5 6 7 8 1 2 3 4 三爆破挖运

二施工用电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在危险边坡钻孔作业未按规定设立安全围挡和安全警示。 钻工未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冬天作业穿长棉大衣。 服务车辆停放在距高边坡20m范围以内。 爆破作业后边坡伞檐松石未及时清除和未经安全检查就进行挖运作业。现场施工道路明显高低不平。 自卸汽车超载、超车, 加塞,路边修车不掩车。下车不戴安全帽。等候卸料在车前打牌下棋或远离车辆。 自卸车有探头石、道路上的落滚石未及时清除。 夜间施工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未建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未同班组人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和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或记录不及时、不齐全。 项目部安全检查次数不够、效果不好,无记录、无奖罚。 未与配属队伍签订安全协议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 200 50~100 200 100 8 9 10 1 50~100 50~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00 200 20~30 50~100 100 100 50~100 50 50 四 安 全 管 理 2 3 4 5 6 7 8 重大危险源施工项目经理不旁站,领导不带班。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安全管理理念、安全手册、操作规程等内容职工回答不合格。 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作服不统一、不整洁,不穿工作鞋,安全员不戴袖标。 施工区域、用电设施,深基坑等危险部位无安全警示标志或围挡。 办公室不整洁,用品摆放无序。各项规章制度未上墙,现场各项管理资料和档案资料不符合规定。 设备外观有脱漆、锈蚀现象,操作室破损、室内堆放杂物,设备上油污、油泥多。设备、机具、材料排放不整齐。 宿舍脏乱差,有乱拉乱接电线现象,职工驻地环境不整洁。 食堂物品放置零乱,无防尘、防蝇措施,灶炊具不干净卫生。 五 文 明 施 工 1 2 3 4 5 6 注:现场安全检查内容还应包括公司所颁布的所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凡是检查出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每项或每人次处罚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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