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决定将 工程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特拟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性质
包清工(除乙方施工人员的手用工具以外,其余与本工程相关的工具及设施由甲方提供) 二、工程范围
现浇地脚梁、柱、屋面,钢筋制作,扎钢筋, 搭脚手架,砖砌体,墙面抹灰,室内打地坪,粘贴外墙砖,散水坡及室内的电路铺设。 三、工程单价
按每层的占地面积每平米320元计费(共2 层)。 四、工程质量
良好 五、工程期限
自本工程开工之日算起到本工程全部完工为45天,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日。 六、付款方式
1、自本工程开工后两天内,甲方应预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对本工程的启动资金。
2、待本工程进行到首层封顶后,甲方应支付乙方人工劳务费为本总工程款的20%
3、待本工程进行到2层屋面封顶后,甲方应支付乙方人工劳务费为本总工程款的30%
4、待本工程室内项目完工后,甲方应支付乙方人工劳务费为本总工程款的20%
5、待本工程所有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乙方结清本工程款的全部。 七、双方职责
1、乙方应积极主动的协助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2、甲方应支持和处理乙方在施工途中所遇到的不利因素并及时处理和解决,并及时供应各项材料到场。保证本工程顺利进行。
3、在施工途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在施工进行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和误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时间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由乙方负责。
5、在施工途中,如有更改和技术上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互相监督、备查。待本工程工完、帐清之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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