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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工作报告模板

2020-09-07 来源:星星旅游
资产证券化业务自查工作报告

(模板)

一、机构基本情况

(一)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情况

(二)风险控制、合规管理情况及业务运行风险状况评估 1、管理制度方面

(1)资金与账户运作的分立管理

长江资管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在账户管理、会计核算、资金划拨等方面实行了严格的分立管理,并通过对客户资金实行封闭式运作和集中式管理,确保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的严格分离。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的划拨与核算是严格独立、相互分开,不允许存在混合操纵的现象。

长江资管专门为专项计划建立单独的账户,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运作,独立托管给托管银行,保证专项计划安全运作。专项计划资金与自有资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保证金在账户管理、会计核算、资金划拨等方面实行严格的分立管理,有效地防范了各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

(2)部门与人员单独设置

长江资管设立相互独立的资产管理总部、权益投资总部、公募基金管理总部、固定收益投资总部等部分,分别负责资产管理业务、权益类业务、公募基金业务和固定收益及量化类产品业务

等。各部门有明确的部门职能与相应的人员配置,部门负责人、投资主办人及业务人员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不存在部门之间的兼职现象。

专项计划业务管理的主要岗位由专门人员执行,与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人员相互独立,不允许人员在不同资产管理业务之间的兼职。长江资管设立管理过程中核对、检查制度,各业务岗位的业务人员互相监督。长江资管专门设有独立的合规风控部,对业务进行全程监控、监督。

该设施有效地防范了专项计划的业务管理人员与其他业务部门人员及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人间的利益冲突。

(3)场地与硬件分开管理

长江资管各资产管理业务部门在办公场所、交易系统、交易席位均实现了物理隔离,从而保证了各资产管理业务之间的独立运作与管理,有效地防范了关联交易风险及各类保密信息的泄漏。

长江资管各业务部门的员工不得进入其他业务部门的办公场所,除非由于特定事由并事先获得所进入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专项计划管理人员不得向其他资产管理部门业务人员透漏任何有关专项计划的保密信息。

(4)领导与组织机制

在各资产管理业务由不同部门开展的基础上,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也按照不相容岗位不兼职的原则进行分工,即由不同的公司领导分管各资产管理业务。对不同性质的业务实行垂直管理,进一步保证各项业务的独立运作。各部门均设有相应的业务决策负责人,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从投资决策的组织机制上保证了各部门投资决策的相互独立。

在长江资管制度中明确规定禁止内幕交易,坚决杜绝利用各种内幕消息进行交易,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至追加刑事责任。

(5)客户利益优先原则

当发生公司自身利益与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发生冲突时,公司的原则是客户利益优先。根据资产管理业务的宗旨、公司的诚信原则及专项资产管理合同的要求,公司应尽最大努力使客户委托资产保值增值。因此,当客户利益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利益有冲突时,以客户利益优先原则。

(6)前后台业务分立制度

长江资管设立了独立的合规风控部对业务进行全程监控,切实防范、控制专项计划运作中的利益冲突及风险,以保证风险控制工作的独立、客观和审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控制机制是在公司统一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下运行的。

(7)在长江资管自有资金或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金参与专项计划份额后,防范与专项计划客户之间可能出现利益冲突的措施

长江资管自有资金参与计划份额的,将与专项计划其他投资

者同等对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集合计划资金将与专项计划客户的资金统一立账管理。

在专项计划推广和管理过程中,专项计划管理人员不得向其他资产管理业务部门人员透露任何有关专项计划的保密信息,长江资管其他资产管理业务部门参与专项计划份额的,纯粹是该部门自己判断的结果。

(8)内外部相结合的合规检查制度

公司设有合规风控部对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专门的内部合规检查。合规风控部是长江资管的常设职能机构,负责对全公司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包括对公司内部新产品、新业务方案和向证监会报送的申请材料或报告进行合规审核,防范公司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等。其主要职责包括:通过对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建立健全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业务流程;执行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与措施;识别与评估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一线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控制的建议;对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并对该业务风险进行跟踪和防范。

2、业务流程与风险防控措施

长江资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由公司各资产管理业务部门按照业务职能分别独立运作,各部门之间被严格禁止交叉对外开展业务。

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分别履行资产配置及投资决策和内部控制的职能。其中内部控制职能具体由合规风控部履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为其业务指导机构。

在公司内,业务部门负责开展各类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公司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研究部等部门及长江证券(母公司)各总部部门,分支机构、直属机构分别提供相应支持。

(1)投资决策程序

投资决策程序包括资产配置、行业配置、投资标的选择三个层面。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听取投资研究人员对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走向及市场投资趋势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判断,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经理提交的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报告,确定受托募集资产在各类投资标的证券间的配置比例,并对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报告的可行性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论证,最终形成投资决议。

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决策应于研究报告充分分析讨论之后进行;投资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议,参考投资标的证券名单,构建投资组合。当投资项目的资金额超过投资经理的投资权限时,投资经济根据不同情况提交部门负责人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经批准后执行。

(2)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公司章程,根据资产管理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围绕公司运作的各个层次和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各个环节,建立

董事会领导下的、针对性强、功能全面、权责明确、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该体系包含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各部门风险控制等层次。

二、自查开展情况 自查工作的组织及执行情况 三、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请分别说明公司在尽职调查、发行、基础资产运行、信息披露、内部合规性、投资者适当性、项目备案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如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也请做出明确说明

四、整改情况

附件:自查工作底稿

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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