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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学概论

2021-08-12 来源:星星旅游
文物学概论

第一章 文物学是什么 第一节 文物学概述

一、文物学的基本概念

定义:通过多学科的融合进行新的整合而成,是人们对文物认识和利用的学问,是关于文物运行与信息传播规律的学问。 二、文物学的研究对象

文物——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文化遗物 。

包含古代地上的、出土的和传世的及近代乃至当代的文物(含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文物)都属文物学研究的范畴。 文物的特性:

1.物质性 2.时代性 3.不可再生性 4.不可替代性 5.客观性 6.永续性 三、文物学的研究方法

1.分类法 2.排比法 3.历史分析法 4.逻辑分析法 5.年代测定法 四、文物学的研究目的

(一)研究如何保管、保护好文物,使文物世世代代相传,因为保管和保护好文物是文物学研究的前提。

(二)通过对文物的研究,评估文物的价值,阐述各类文物的演变发展过程,进而进行专题或专门史研究,获取各类文物所蕴含的各种信息,诊释历史问题,揭示历史规律。 (三)探讨如何做好宣传工作,使文物更好地发挥教育作用。

第二节、文物学发展简史

一、 文物学的萌芽

文物学的萌芽以中国为最早,其年代可追溯到春秋时期。至11 世纪,中国宋代即兴起金石学研究之风。 金石学家吕大临于11世纪初即撰《考古图》。凡收录者,每件都摹绘图形和款识,记录尺寸、重量和容量,且加以考证,凡出处和收藏处可考者,均予以证明 二、 文物学的产生

作为正规历史古物学是16 世纪在英国开的。16 世纪晚期,英国对古物学的兴趣进一步增长,

1572 年成立一个保护国家古物协会是其标志。18世纪,在英国,可以说收藏家们开始步入黄金时代,而学者们也开始兴起古物研究之风。文物学最晚在18世纪即已产生,并使考古学从古物学中脱颖而出。 三、 文物学的发展

文物学以其研究的对象特点及研究的理论、方法,逐步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 。 第三节 文物学研究的基本领域

文物学研究内容除对文物本身进行全面的如实的研究和形象的描述外,还要对文物的鉴定、保护、管理、宣传、教育等进行研究。 主要的领域有十点: 一、研究文物的价值

文物价值具有客观性,是文物本身所固有的。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纪念价

值方可判定为文物。 二、研究文物的作用

文物的作用,受文物价值高低所制约,因此,文物的作用与文物的价值关系十分密切 。文物研究不单只是研究文物本身的价值更重要的是研究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及其相互联系,从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由此可见,文物除了具有提供史料的作用外,还起着教育和借鉴的作用。 三、研究文物的分类

分类是任何学科研究共同采用的主要手段和方法之一,可以说是文物研究的重要前提之一。 四、研究器物与遗迹

依存在形态,划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两大类。

(一)研究器物 一般而言,器物来源有五:l.考古调查采集; 2.考古发掘出土 3.传世品;

4.国家间的馈赠; 5.从被征服国家抢来的。

(二)研究遗迹 :遗迹泛指保存在地下、水下、地上不可移动或不宜移动的物质文化遗迹和遗址。对遗迹的研究,主要是探讨其历史沿革、年代、价值、作用和保护措施等。 五、研究文物鉴定

探讨文物鉴定的原则方法和文物鉴定的内容(辨别真伪、断定年代、价值评估)是其主要任务。 六、研究文物保护

目的是通过文物保护使文物不受损坏或延长其寿命以达到永久保存或延长保存时间。

研究文物保护是文物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其中对文物保护技术的研究尤为重要。文物保护技术包括传统技术和现代科学技术两方面。 七、研究文物管理

文物管理的研究,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极为密切。建立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制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执行措施,制订文物保护法规及文物管理手段是其研究的主要课题。 八、研究队伍建设

就目前中国而言文物研究人才还很薄弱,而人才培养则是首要的任务。 九、研究文物收藏

文物收藏,以性质可划分为公藏和私藏。公藏是由私藏发展而来。 公藏又分由中央和地方收藏两种,且公藏占据主导地位,也即大部分或绝大部分文物归国家所有。 十、研究文物旅游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及人们生活质量的明显提高,从而促进新兴产业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第四节 文物的价值与作用 一、文物价值

文物价值,指文物的用途及其所起的积极作用。文物价值体现在文物本身,它具有有形价值和隐形价值双重特性,而文物价值的高低又是由文物自身决定的,所以它又具有客观性。整体而言文物应是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纪念价值 。 1、历史价值

文物,无论是遗物还是遗迹都是人类历史上创造的物质文化遗存,因此它必然具有历史性。

文物是一定历史时期人类为适应生产、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之需的产物,因此体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蕴含着该时代的各个方面信息,而具有历史的阶段性。

2、艺术价值

文物的艺术性,主要是视其所具有的审美、欣赏、愉悦功能、借鉴作用和美学、美术史、艺术史的资料价值。不是所有的文物都具有艺术性,而具有艺术性的文物,其用途和作用也有所不同。以其用途和作用不同,大致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融实用与审美为一体的遗物和遗迹。

第二类,为供观赏而创作的工艺品、美术品等艺术品。

第三类,各种祭祀时用的礼器、法器和供奉的对象而创作的宗教雕塑艺术作品。 第四类,明器(专为随葬制造的器物)中的一些器物。 3、科学价值

文物所具科学价值,指文物蕴含的知识、科学与技术信息。各种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产生它所处时代的生产力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 4、纪念价值

文物价值,以往仅以具有历史性、科学性和艺术性作为衡量的标尺。事实上,纪念性也应是衡量文物价值的标尺之一。如古代近代名人故居、祠堂、墓葬及遗物等。一件物品或一个单位是不是属文物,应根据以上所述四性来界定。不过,每一件文物或每一个文物单位不一定非四性具备,应依实际情况而定。 二 、文物作用

由文物价值所决定的。文物价值内涵丰富,决定了文物有多种作用。其主要作用可归纳为文物的史料作用、教育作用和借鉴作用。 1、文物的史料作用 (1).文物的证史作用

主要表现在对史籍的证实。人们撰写的世界史、国史断代史,一般都是依文献资料撰写。不过文献对历史的记载是否符合史实则有待考证,而考证只有依靠文物。 例如,银山汉简 (2).文物的正史作用

校正史籍中的语误,以订正史传。 例如,《韩非子》《周礼》中,有关漆器的出现是在战国中期,但事实上,石器时代河姆渡文化就已经发现。 (3).文物的补史作用

主要表现为研究无文字可考的史前史提供实物资料及填补史籍失载的历史。 例如,长沙子弹库楚墓帛书、河北中山王墓 、睡虎地秦简 (4).文物的史料作用

文物作为证史、正史、补史的实物史料,其最终目的在于运用这些最能反映历史本来面目又可信度强的资料,对历史进行翔实的研究,恢复历史真面目。 2、文物的教育作用 (1).文物教育的特点

文物,作为教材,独具特色,其主要特点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首先,文物本身不仅仅是物质文化实体,同时也是含有精神文化的实体。

其次,文物作为教材既具有形象、直观、生动等特点,又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强等特点,因而是其他任何教材都无法替代。 (2).文物教育的场所

文物教育的场所有多种主要有博物馆纪念馆及不可移动的文物单位。 (3).文物教育的形式

文物教育作用很大,而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形式就显得很重要。文物教育形式具有多样化特点。其主要教育形式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展览供人们参观陈列方式可采用固定式或流动式,陈列内容可选通史陈列或专题陈列。

第二,开放文物保护单位供人们游览参观。

第三,组织参观考古发掘现场使考古发掘现场也成为一个生动课堂。 第四,出版图文并茂的文物书刊 。 第五,拍摄文物影(视)、录像片。 第六,制作模型、仿制或复制文物 。 第七,举办文物年活动。

第八,召开文物与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 。 (4).文物的教育功能

1·传播科学文化知识 2·传播精神文明 3·树立爱国主义思想 4·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信心 5·美育以陶冶情操 3、文物的借鉴作用

中国丰富的古代文物中,有巧夺天工、绚丽多姿的艺术創作,这些艺术創作,尽管有的有文献记载,但它一般都没有具体的形象。但是藉由文物可以为今天进行艺术创作活动提供有益的借鉴。 三峡移民工程巫山平湖拱桥 四、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

第二章 文物定名与分类

第一节 文物的定名 一、文物定名的原则

在对文物进行定名的实践过程中,逐步累积经验并总结出如下几条定名原则,也即定名的主要根据。 (一)有自名的器物,要依自名定名。

(二)根据约定俗成定名。已在史籍著录中定过名,一般不再另取新名,以免与旧称混淆不清。 (三)对史籍著录所定器名,需对历代著录是否沿用,并结合实物作一番考证,有误重命名。 (四)对没有自名也未见史籍著录者,可根据其造型、用途予以定名。

(五)对某一器物进行定名时要专家共同研究,力求定名准确无误,能取得学术界的认可。 二、文物定名的方法:文物定名的方法有多种,上述有些定名原则,实际上也是定名的方法。 (一)依自名定名

(二)沿用大家认可的著录已有的器名来定名 (三)根据器物的造型特点结合用途定名。 (四)参考民族学材料进行定名。

(五)采用约定俗成的方法定名,即指拟定的器名,也可用已长期被沿用的器名。 第二节 文物的分类

一、文物具有复杂性和可划分性 (一)时代或年代不同,文物种类则既有不同的,也有相同的;而相同种类者,其功能也可能相同,

也可能不同。不同者表现了时代性,相同者表现出连续性。

(二)地域不同,时代相同,文物则不定相同,不同者表现出地方特色,相同者表现出时代特征。 (三)质地各异种类繁杂,同类器也质地不一。

(四)功能不同,器类多种,同类文物中又可分若干种。 (五)审美情趣、工艺、习俗、风格不同 。 文物具有客观的可划分性:

(一)文物具有时代特征 (二)文物有其具体出土或保存的地域或地点 (三)文物载体质地各异 (四)文物是生活在不同时代的人们为生产、生活、娱乐和装饰而创作制造的,因而每一种文物都具有功能性 (五)文物价值有高低之别 二、文物分类的原则

制定分类的标准,进而选择所需的相应的分类方法,然后遵循一定分类原则。分类的原则有四点 : 第一、遵循同一标准 。

一级文物: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级文物: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保护单位 三级文物: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二、按一定标准把同类文物划归为一类。 第三、一种分类法只能依一个标准。

第四、对复合体文物进行分类,系以约定俗成为原则。 三、文物分类方法

文物分类标准的制定和文物分类方法的运用均以文物收藏、保护、宣传、研究、教学的需要而定。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 (一)时代分类法

有的国家分石器时代文物、铜器时代文物、铁器时代文物中国分古代文物、近、现代文物。 近代文物,一般指1840年至1919年间的文物。现代文物,一般指1919年至当代的文物 (二)区域分类法

优点:通过区域分类使人们对某个区域的文物有较全面的了解,为研究该地区的历史提供较全面的资料,且对文物实行区域性管理大有裨益。 (三)存在形态分类法

存在形态分类法,是以文物存在的地方自体是否可移动为标准进行分类的方法。

可移动的文物是指收藏文物和流散文物,种类多,体量小,可根据收藏、保管、陈列研究、教学需要随意移动、变换地点 。

不可移动的文物,一般来说,凡属文物史迹统归此类。种类多,体量大,不能或不宜整体移动 。 (四)质地分类法

此法在中国的运用,可以追溯到宋代。如宋代吕大临所撰《考古图》,是先按质地对古器物进行分类,再撰成的。 (五)功能分类法

。按功能对文物进行分类,可不受文物的年代和质地的限制,即可把不同时代不同质地而功能相同的文物划归为类。 (六)属性分类法

大凡可划分以下几类:工具类、建筑类、交通工具类、兵器类、明器类、科技类、宗教类、民

族类、民俗类、体育类 (七)来源分类法

此法仅适用于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保管机构和研究机构等文物收藏单位。 (八)价值分类法

对文物价值高低的评估,即对文物史迹和文物藏品的评估,均采用分三级进行评定。 对文物史迹(不可移动)价值的评估

经鉴定依其价值高低分为三级,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已公布500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县(市)文物保护单位。 对文物藏品(可移动)价值

依其价值高低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等三级。 (九)综合分类法

依此法把文物分为以下几类:遗址类、墓葬类、建筑类、农业类、纺织类、冶金类、陶瓷类、货币类、绘画类、石刻类、天文类。 (十)综合概括分类法

系指从旅游和鉴赏角度来研究文物而进行的一种分类法。共分三大类:1.遗址、建筑物此类文物 。2.反映各时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物品 。3.古代字画、图书、文献资料 。 第三节 文物分类法的选择

文物的分类法已如上节所述,有多种分类法,那么选何种分类法为宜呢?一般而言,以文物保管、保护、宣传、研究的需要为原则。 (一)有利于文物保管

为有利于文物藏品的保管,普遍采用以质地分类法对文物进行分类保管。 (二)有利于文物的宣传

文物分类有利于文物宣传工作的开展。 (三)有利于文物的研究

第三章 文物所有权

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主体(所有人)、客体(物)、和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三要素。我国文物所有权主体即所有人是国家,或者集体,或者公民个人。所有权客体的物,是所有人可以支配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即有形文化遗产。 第一节 国有文物

我国文物国家所有,是最主要的、最基本的文物所有权形式。 2002年《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 一、国有不可移动文物

2002年《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有其独特的法律特性。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保证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受侵犯。

二、国有可移动文物

《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指考古发掘出土的或在建设工程和生产劳动中发现的。 2002年《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它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它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

“从掺杂在金银器和废旧物资中拣选出的文物,属于无主文物,或作为废品卖掉的文物等,其中既有古代文物,也有近代现代文物;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属于国家所有。 ”

国有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的规定,是一条重要的原则。

三、国家所有文物所有权特征

国家所有文物,就其所有权性质而言,具有四个主要法律特征 :

(1)所有权主体的唯一性。

国家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属于全民所有,是全民的文化财产,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作为国家所有权的唯一主体。

(2)所有权主体的统一性。(3)所有权客体的广泛性。(4)受国家法律特殊保护。 《民法通则》对国家所有权实行特殊保护的规定 :

①返还被不法占有的国家所有的文物,不受时效限制。 ②返还被不法占有国有文物,无论不法占有人是直接得到还是几经转手后得到的,国家都有权追索。 ③国家与集体、个人对文物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事实上无法确定时,推为国家所有。 第二节 集体所有的文物

2002年《文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

“集体所有的文物包括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传世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它文物。” 第三节 私人所有的文物

私人所有的文物既有不可移动文物,又有可移动文物。 《民法通则》第七十六条: “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的规定,私人所有的文物,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第四章 文物的发现

第一节 偶然发现

一、任何文物的最初发现都具有偶然性

1.文物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很少实现实用价值,不易为人所识; 2.文物的存在方式有隐密性,或深埋地下,或藏匿于密室; 3.文物认识所需要知识的特殊性。

二、偶然发现文物是发现文物的主要方法

1.各类文物的实践证明,偶然发现是发现文物的主要渠道; 2.即使是有目的的调查发现文物,也都已偶然发现为先导; 3.任何必然性都寓于偶然性之中。

三、任何文物发现都是为有大量知识储备的人所准备的

1.对于文物及其相关知识累积是发现文物的基础和前提; 2.长期的研究和探索为偶然发现提供了可能性;

3. 偶然发现大都出自于长期从事文物研究和实地进行调查者。 第二节 调查发现

通过调查发现文物是文物发现的基本方法,也是目前国内最常见到的。 一、普查

“普查”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概念,其一是通过全社会发动、组织广大群众叁与进行广泛的社会调查发现文物的方法。 第三次普查的工作内容:

落实国务院提出的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提供依据。

普查登录的内容是: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 (一)统筹规划

普查实行全国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实施的办法。 (二)统一标准

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 (三)突出重点

1、以全面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

2、在全面调查、登录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上,应重视乡土建筑和建筑群,大遗址和遗址群,跨省区的线形遗址和遗迹的调查登录。 (四)县为单元 (五)控制质量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07年4月至9月,主要任务: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发布规范和标准,组织培训和试点。

2.第二阶段: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

3.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二、专业调查

专业调查是发现文物的主要工作方法。其工作流程如下:

1.资料调查:包括查看地方史志,通读主要历史典籍以及多种相关专业调查资料。 2.走访调查:对象是有关地方学者、耆老以及从事田野和物资回收方面的工作者。 3.实地调查:这是专业调查的关键,有四项要求:

(1)以前所述的调查方式为基础;(2)有一定的考古学及文物学知识;

(3)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不怕苦的精神;(4)有严格的工作制度并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 4.科技调查

(1)绝对年代测试法,如C14测年、热释光测年等技术运用;(2)地磁遥感测试在野外的应用; (3)高空鸟瞰拍摄调查;(4)GPS的使用。 第三节 研究发现

通过研究发现是文物发现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方法。

一、研究发现是在已有的发现基础上的发现:1.证实已有发现的科学性、真实性、有效性;2.去除可能出现的错误、虚假因素; 3.发现新的文化内涵。

二、研究发现是对已发现文物的再认识: 1.检查验证调查中的各种资料的可靠性;2.对文物必须进行再次全面、细致考察、分析; 3.对文物内涵和价值做确认。

第五章 文物鉴定

文物鉴定,是研究文物的又一重要手段和方法。在文物鉴定研究中,探讨文物鉴定的原则、方法和文物鉴定的内容(辨别真伪、断定年代、价值评估)是其主要任务。 第一节 文物鉴定的必要性

文物具有两个最重要的特征 :

1·每一件文物,都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并成为历史真实且形象的见证物(反映历史)。 2·文物的唯一性。

文物的鉴定有六大必要性: 一、辨识真伪

文物中混有赝品,必须辨识真伪。文物作伪风行世界,它是伴随着文物经济价值的出现而产生而发展的,尤其是在古董买卖市场出现以后,文物作伪更是日益兴盛。在中国,文物作伪,始于宋代,盛行于明代。 二、文物断代

文物是某一年代或时期的作品,每一件文物都有其明确的制作或出现年代。文物年代的确定对揭示文物价值的高低有密切关系。所以,鉴定文物,鉴定其年代是首要任务。 三、文物价值的评估

文物的价值具有客观性。而价值有高低也是客观存在的。因之,要较全面地客观揭示出文物的真正价值 。

四、文物保管研究的要求

文物保管需要科学研究,因之,为更好地研究文物的科学保管必须先行对文物进行鉴定。 五、文物出境需经鉴定

文物,是世界各国的重要文化财产。除各国文物法规规定的可以出口的以外,其馀严禁出境。 六、文物市场管理的要求 文物具有收藏价值,所以各国有专设文物市场供交流。为防有些不法商贩用赝品冒充其真品,这就需要鉴定,以免上当。 第二节 文物鉴定的内容与方法 一、文物鉴定的主要内容

1.质地鉴定:文物载体有多种多样,因此必须对其进行质地鉴定,为文物藏品的分类保管提供科学

的鉴定资料。

2.辨识真伪:传世品、流散文物中往往混有赝品,有些作伪技术甚高,可达到以假乱真,以至有些甚至被收藏、收购。所以在研究、保管、展览、收购时,需认真鉴别真伪,以防以讹传讹,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文物断代:凡属文物,均有它自身产生的年代,并是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见证物。所以文物断代是文物研究的前提如果文物时代判错了其研究结果也必然是错的。

4.评估文物价值: 文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纪念价值的物质文化遗存那么哪些物质文化遗存是属于文物,这就需要进行鉴定 。

5.评定文物等级: 文物鉴定的最后一个内容。 二、文物鉴定的主要方法 (一)传统鉴定方法

1.比较法 : 对真伪、年代、价值、工艺未作鉴定的文物藏品,鉴定时选取已知真伪、年代的同类文物作标准器来加以比较,通过观察寻找两者间在质地、造型、纹饰和制作工艺诸方面的异同点,分析两者间的关系。

2.综合考察 :通过对文物本身的调查、查阅文献加以考证和对鉴定同类文物一般规律的总结运用,此法对鉴定文物史迹(不可移动文物)尤为适用。

(二)现代科学技术鉴定法 :1.热释光 2.金相显微分析法 3.成分分析 第三节 文物鉴定的意义与要求 一、文物鉴定的意义

(一)学术意义 (二)经济意义

(三)防止国宝流失 (四)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提高全民的文化素养 二、文物鉴定的要求

(一)对文物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给文物作出正确的鉴定。 (二)要以严肃的科学态度进行文物鉴定。

(三)要认真细致地观察分析,为文物等级的划分奠定科学的基础。

(四)要有厚实的基础知识,了解文物作伪的手段,掌握传统的文物鉴定方法和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分析鉴定方法。

(五)要求文物鉴定者要实事求是地对待文物鉴定工作。 (六)要求文物鉴定者具有高度的法制观念。 (七)要求认真做好文物鉴定的各项资料工作 。

(八)要求不断深造自己逐步提高自己的鉴定水平 。

第六章 陶器鉴定

中国的陶器最早在公元前10000年左右就已经出现,这时候还处于原始陶器的阶段,制作工艺都还不是很成熟,直到裴李岗文化大量陶器的出现才确定了陶器制作技术的成熟。 第一节 陶器鉴定

一般来说,陶器的鉴定要从陶系、制法、器形、用途、装饰等方面入手。 1.陶系

包括陶色、陶质二方面。

依陶色可分为红陶、灰陶、黑陶、白陶;

依陶质可分为夹砂陶、夹炭陶、夹蚌片陶、夹滑石末陶、泥质陶、细泥质陶等。 2.制法

依陶器器皿的制造方法,可分手制、模制和轮制。 3.烧窑的方法

露天架柴焙烧→横穴式陶窑 、竖穴式陶窑→龙窑。 4.器形

不管是哪一个地区器形的变化都是由简到繁的过程。如按功能分类可分为烹饪器、饮食器、汲水器、烧水器、贮器。其中同一功能、同一器类,又会有多种不同的造型。 5.装饰

陶器装饰,依装饰手法和对象可分为素陶、彩陶、陶衣陶等装饰。素陶装饰,出现年代最早,延续时间最长,应用范围最广。

依装饰技法可分压印、拍印、刻画、模印、剔刺、管戳、锥刺、镂孔、镶嵌、附加堆纹、浮雕等。有的仅用单一技法有的二三种技法并用。

彩陶装饰,指用矿物颜色在陶坯表面施绘象生纹(含人物、动物、植物纹)和几何形纹 。 第二节 陶器辩伪

陶器作伪的时间出现较晚,但也有几百年的历史。古今的作伪法常见以下几种:

第一以伪作新器冒充旧器真品。其伪作法是在新器内壁外表做旧,使之产生一种土锈色。 第二,依照古陶器的造型或纹饰伪造之。

第三,按照新石器时代彩陶器的造型纹饰伪作彩陶器再行作旧。因颜料不同,且缺乏神韵易于辨别。

第四,按照新石器时代黑陶器的造型与花纹伪作黑陶器。烧成后,经打磨光亮,或涂油。 第三节 釉陶器的鉴定

釉陶,是施饰低温铅釉的陶器的总称。始出现于中国西汉时期,在其发展过程中,历经汉代的单色釉陶,北朝时的双色釉陶和唐、宋、辽时的三彩釉陶三个不同发展时期。 一、唐三彩的鉴定与辩伪

唐三彩,专指中国唐代烧制的一种施饰多色彩低温釉的陶器。烧成温度约800℃。釉面呈现深绿、浅绿、翠绿、蓝、黄、白、赭、褐等多种颜色。但以黄、白、绿三色彩为主,故名“唐三彩”。

唐三彩始出现于唐高宗时,盛行于开元年间,器类多,数量多,造型复杂多样、色彩绚丽是其标志。

1.唐三彩的鉴定

唐三彩的鉴定应从烧制工艺、胎质、胎色、造型、装饰的观察分析入手,其鉴定内容应包括唐三彩的年代、器类、用途、烧制工艺等。根据50年代以来考古发现的大宗三彩俑数量、造型与装饰的演变,三彩俑的整个生产过程大致划分为早、中、晚三期: 早期是三彩俑的产生阶段。

唐三彩俑系借鉴唐代彩绘俑而发明的。三彩俑是由三彩器皿发展而来的。这些三彩俑早期作品现藏于加拿大的雷亚尔温塔里奥博物馆。

中期是唐三彩俑发展达鼎盛时期。其年代约在圣历元年(698年 )到唐中宗显龙四年(710年)。此期三彩俑出土数量多、种类多、体型大、分布地域广是其标志。

晚期是唐三彩走向消退阶段。数量锐减、体型矮小是其标志。 2唐三彩的辨伪

 第一种,把唐以前的一些素陶器进行彩绘而成。此类伪品,质地旧而彩色光泽强。有的还在彩绘之后涂上一层漆。除细观察列辨外还可进一步用开水冲洗之,漆一遇热水会发生变化,或脱去,或变色,因而露出破绽。

第二种,为后人仿真品制作而成 制作工艺 尾巴与身体连接处 真品 多捏塑或手制兼轮制;产品大小不一。 尾巴均与身连在起时间久远,尾巴往往遭损坏或缺尾。 伪品 模制注;产品规格较规范划一。 采用分体制成在尾部留一方孔。 从釉色看,若以铜作为釉的着色剂,埋在土里时间长,长期受潮,其表面往往会出现一层银光白色的金属光泽物质,伪品绝对不可能产生这种银釉。

从施釉技法看,真品中的各种人俑的头部和足部、兽的足部和底盘,大多露胎不施釉,而伪品则大多施釉。

真品多为刷釉,有的部位运用不同的底色,使之自然流淌、渲染而显现五彩缤纷的艺术效果。而伪品则采用喷釉,不同的部位加重不同的色釉,形成清新自若的套色。 文物市场上还发现有用唐代邛三彩、宋三彩、辽三彩直接冒充唐三彩的。 从胎质、胎色看 唐三彩 宋三彩 辽三彩 从釉色看 唐三彩 宋三彩 辽三彩 邛三彩 从装饰看 唐三彩 宋三彩 辽三彩 邛三彩 装饰技法 仅施饰色釉未作进一步装饰 常以刻划、印花、镂空、捏塑浮雕等技法作装饰 多见用刻、印各种花纹,再视纹样的具体要求,而施以不同的彩色釉 仅用彩绘绿、黑、褐等釉下彩作装饰 釉色 黄、白、绿三色一体为多见 黄、绿、褐三色一体为主 黄、白、绿者居多,此外,还有单彩、双彩和多彩者 青灰釉作底者,有以米黄釉作底者,彩绘绿、黄、褐等色作釉下彩 胎质 较粗松 粗 松软 胎色 白中闪黄或呈粉红色 白中泛灰或微泛红色 淡红色、较粗糙 第四节 紫砂陶的鉴定与辩伪 1紫砂的鉴定

紫砂与一般概念的陶器有明显区别,首先表现在所用原料与一般陶器的粘土同,紫砂泥是高岭

土、石英、云母类粘土。

颜色呈现多种,主要有紫、绿、红三色。

紫砂器的鉴定,除了解紫砂器的特性和时代特征外,还要了解历代名家之作及其特点。 供春壶 现只有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有一件 。

大彬壶 用料考究,炼泥时还要掺进适量的石囱砂以增强成型稳定性,造型简洁典雅古朴,修整打磨精细,烧成后质地湿润,色泽沉稳,壶盖与壶口扣合严密,不变形,不晃动。 曼生壶 开创了紫砂壶艺与诗、书、篆刻融为一体的新路子 。

2.紫砂器的真伪辨别

紫砂器的鉴定主要是断代识别名家和辨真伪。断代,传世品主要靠造型、装饰、质地、工艺和款识。

近现代紫砂质品的作旧法主要有:

第一,人为积垢。即故意在器隙或壶内积有尘垢或留有渣滓,让人误以为已不用久远,实饮茶习惯中井没有此举,作伪显而易见。

第二,用茶叶煮。即将伪器故入红茶中烧煮,使茶色浸入紫砂器的气孔,使伪器褪去新色。一般是煮、晾、再煮、再晾多次反复方完成。此招因一时所为,色难全透而会出现色泽不一、不匀现象。

第三器表上油。即在伪器表面上各色鞋油,通过涂擦而让油浸入器表,使表面光滑而色泽变老一般是紫砂器涂擦黑油;朱砂器涂擦红油。此招因鞋油有异味嗅之即可辨认 。

第四,染浸法。即用糖、醋、食油等为染色剂,加温后,浸染伪器,使之渗入器表,使伪器新色变成旧色。用手触摸器表,若有油腻或粘贴感,便无疑是伪器 。

第七章 瓷器赏析

瓷器,系指以瓷土或瓷石等原料为胎,胎表施釉,经高温(1200℃以上)焙烧达烧结具不吸水性的器物,其发源地是中国。 第一节 瓷器鉴定

瓷器鉴定是文物鉴定中的重要工作之一 ,不同时期瓷器所表现的时代特征也不一样。而各时代、各窑口生产的瓷器的基木特征和时代风格都在造型、纹饰、胎釉、款识和工艺等方面有所反映,因而鉴定时可从这些方面入手。 瓷器应具备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瓷器的胎料必须是瓷土 。如高岭土、瓷石等。

2.瓷器的胎体必须经过(1200℃一1300℃)的高温焙烧烧结而成。

3.瓷器表面所施饰的釉,必须是在高温下与胎体一道烧成达呈玻璃质釉并与胎体融为一体。 4.瓷器胎质细腻致密,无吸水性或吸水率在0.3%以下。 5.瓷器胎质坚硬结实叩之有清脆悦耳的金石之声。 6.瓷胎为白色或近白色,薄胎者具有透明性。

鉴定瓷器时,一是以考古发掘出土的有明确地点或地层或窑口、年代的标谁器为鉴定依据。二是以传世瓷器所具时代风格、基本特征和地方特色为鉴定依据 。

从瓷器的造型、纹饰、胎釉、款识、工艺几方面入手对瓷器的年代、产地的判断,其可靠系数就比较大。 一、造型

瓷器的造型是辨识真伪、年代 、窑口的重要依据 。

中国元代以前瓷器的鉴定,造型鉴定对其真伪、年代的识别尤为重要。

明清时期由于瓷器造型多样化,产品明显增多等原因,造型鉴定已与纹饰鉴定并重。 造型与纹饰二者密不可分 ,鉴定的可靠系数即可85% 。 造型鉴定的要诀:

首看总体风格,详察局部变化。 中国古瓷器的时代总体风格是:

南北朝:西晋时期显浑圆矮胖 。东晋时期显秀骨清象比西晋瘦长。 隋唐:浑圆饱满 ―显出勃勃生机

隋青釉四系罐,施半釉,肩有四个双系形系,系高于罐口,隋代器物的造型特点。

隋白釉龙柄双联瓶,可谓北方白瓷的代表。自北朝北齐出现长颈瓶以来,至隋代瓶式更为丰富。 唐代北方盛行白瓷,素有南青北白之称,白瓷器物腹部丰满,平底。平底无釉是唐代瓷器的特征 。 五出口器物还有盘、碗等,是唐后期开始出现的,直至五代。唐中期以前碗为四出口,器里凸起四条线。北宋器物为六出口。 长沙窑贴花壶

贴花装饰最早见于唐三彩 。长沙窑白釉绿彩产量多,长沙窑的釉下彩绘装饰是其首创。 宋代:修长轻盈―优美清新、秀丽典雅。 元代:厚重粗犷―质朴无华,有的近乎草率。

越窑六瓣瓜棱形壶,是越窑宋代早期常见的形制。 明代:敦厚古朴―颇富唐宋遗风。

清代:轻盈新颖―特别注重创新,造型秀丽多姿。

明、清两代瓷器的造型更加符合实际生活的需要 。永乐、宣德青花瓷器在造型上受到了西亚银器、铜器的影响 。嘉靖瓷器造型的特点是葫芦瓶较多。

当掌握了不同时代瓷器的不同造型和造型所表现出来的不同时代总休风格以后,就可以进一步仔细比较,如同类器不同时代造型不同和同一时代同类器的不同造型 ,或同一时代器类有多种 。 二、纹饰

瓷器的装饰手法习惯上依纹饰的装饰部位和装饰工艺,可分为胎装饰和釉装饰两大类。 1 胎装饰系指用硬质工具在胎体上刻、划、印、剔、堆、贴、雕、镂,塑成各式各样的纹饰。这类纹饰大都在上釉前进行,仅少数上釉后进行 。

2 釉装饰用毛笔之类的软工具沾釉料或彩料在胎体外表或内壁施绘各种各样图案或书法等,釉装饰还有釉上彩或釉下彩之分,装饰时不触破、不损伤胎体是此类装饰手法的特色。 釉上彩:瓷器釉彩装饰的一种。又称“炉彩”。在已烧成瓷器的釉面上用彩料绘画,再入窑在600~900℃之间进行二次焙烧而成的品种。

釉下彩:瓷器釉彩装饰的一种。又称“窑彩”。是用色料在已成型晾干的素坯(即半成品)上绘制各种纹饰,然后罩以白色透明釉或者其它浅色面釉,入窑高温(1200-400℃)一次烧成。 A青花:青花又称白地青花瓷器,它是用含氧化钴的钴矿为原料,在陶瓷坯体上描绘纹饰,再罩上一层透明釉,经高温还原焰一次烧成。

B五彩:不一定五彩皆备,但画面中红、绿、黄三色是必不可少的。始于明代宣德年间 ,由于当时尚无釉上蓝彩,在需用蓝色时,都以釉下青花代之,所以又称其为“青花五彩”。 C斗彩:在青花加彩工艺的基础上逐渐衍生出来的一种新的装饰方法,先放在窑内用高温烧成

青花,然后填上彩料,再由烘炉低温烘烧制成。 胎装饰为元代以前的主要装饰手法,釉装饰为元代至清代的主要装饰手法,而以时代的总体趋势看,其运用情况大致是:

隋唐时期是中国瓷器各类装饰手法进入大发展阶段 ,这一时期仍以胎装饰为主要装饰手法。 宋代,是中国瓷器发展的高峰期。在装饰工艺上,胎装饰与釉装饰日趋并重 。 定窑系印花白瓷,耀州窑系刻花、划花青瓷及划花青白瓷是其代表作。 元明清时期,胎装饰急剧衰弱,而釉装饰则迅速发展。 元代的釉装饰,系以青花、釉里红所取得的成就最显着。

明代的釉装饰已进入绘画时代,以青花为主流,并发明、发展了五彩、斗彩、三彩等。 清代的釉装饰已发展达高峰。这一时期的釉装饰系以各种彩瓷为主 。

古代瓷器纹饰题材,以中国为最丰富多彩,其题材大致可归纳为几何形类、仿生类 (含植物、动物及人物)、文字及其它几大类,除了起装饰作用外,有的还有深邃的寓意。 1牡丹花

象征富贵荣华。瓷器饰牡丹花始于唐,这可能与唐人(武则天尤甚)偏爱牡丹花有关,其后历代牡丹花的特征和演变倩况大致是:

宋代花形较写实,花朵较硕大。磁州窑的白底黑花牡丹是其代表作。

元代多见于青花瓷上。牡丹常见绘成呈缠枝花,花瓣不填满色,而留有白边。牡丹叶多绘成呈葫芦形。

明代变化多而快,几乎各朝都有自己的特色,较为显着的特征是同各式凤构成凤穿花。 2梅花

象征五福(即五瓣寓快乐、幸福、长寿、和平、顺利之意)瓷器装饰纹饰中多见梅花始于宋。 ·宋代,梅花多为刻、印而成,并多为折枝梅花。

·元代,梅花花瓣不填满色,而留存白边,并始见梅与松、竹构成一个画面的”岁寒三友”图。又始见梅花与弯月构成一个画面的”月影梅图”,均富有情白高洁之意 。 ·清代,于康熙、雍正时,多冰梅(开遍地梅花)品种有青花、红彩等。

3在动物纹方面我们以鸡为代表,鸡在中国是六畜之一,也是十二生肖之一。通常因鸡与吉谐音,而寓有吉利之意又因鸡多产,而又寓有多子多孙内之意 。 4人物也是瓷器所饰仿生类纹中较常见的纹饰之一。

元代瓷器饰绘画人物纹已占据主导地位。画面以戏剧、典故为多见 。并新见八仙图。

 明代青花瓷及其它彩瓷所饰人物纹较前代明显增多并以青花人物纹为常见,又以婴戏图最有时代、王朝特征。

 清代瓷器饰人物已更普及,题材也更丰富多彩 。 三、胎釉

胎为瓷器之骨,釉为瓷器之衣,胎釉构成瓷器的主体。 瓷胎系以瓷土(高岭土)、瓷石(由石英、白云母及少量长石、方解石等组成,经粉碎、淘洗加水调成)作胎并高温烧结达完全瓷化。

瓷釉 , 一般是以白瓷石为原料加助熔剂如氧化钙等 。经高温烧成的氧化物组成的玻璃体。 四、款识

款识也叫年款,是在一件瓷器的器皿底中央、器皿心里,身的中部或口缘等部位,书写上某

某皇帝的年号。这种年款,有一部分是专为宫廷烧制的,叫“官窑”款;有一部分是民间烧制的,叫“民窑”款。

明清的记年款有一定的规律性。绝大部分的记年款,都写上国号和皇帝的年号。 明代最早写款从永乐开始,但它的款识也仅写“永乐年制”四字篆书。 明宣德至清康熙的年号款,都是六字楷书款。

雍正一朝楷、篆书款同时使用,有六字款、四字款 。乾隆时款识,篆书盛行,楷书渐少。 嘉庆、道光两朝以篆书款为主。

咸丰至宣统三年,这四朝又恢复了楷书写款,篆书款已不使用了。 第二节 瓷器辨伪 一、仿古瓷器的出现

仿古瓷数量很多,有明代仿、清代仿、民国仿前期的作品。数量相当多。仿古瓷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简单归纳仿古瓷出现的历史条件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物稀为贵

这是历代仿古瓷出现的重要原因。 (二)文人品评

历代收藏家以及文人墨客在研究、欣赏陶瓷之余,留下了不少笔记,这对仿古瓷的出现也起了一定作用。

(三)历代帝王爱好

宋徽宗以及明代永乐、宣德,清代康熙、雍正、乾隆皇帝对文物非常喜爱,上行下效,形成风气。 (四)投其所好

十九世纪后期,很多国家大量掠取中国文物。 二、仿古瓷的种类 (一)仿前期作品

1. 明清两代仿宋 2. 明后期仿明前期 3. 清前期仿明代 4. 清后期仿清前期 (二)宋、明瓷后加彩

1.宋代、金代白瓷,民国时加彩 2.宋黑釉上加金彩 3.明瓷加彩 4.清瓷加彩 (三)民国时期仿古瓷

民国仿古代瓷器的数量相当多,仿宋、仿明、仿清瓷都为数甚多。凡属少而珍贵的品种,民国时均有仿制,仿品水平比雍正、乾隆时相差甚多,仔细观察,均可找出破绽。 三、做伪方法

1.假底(镶底),即是将有款识的破碎名瓷的底换装于新器上,再在接合部涂抹上铁锈,烤干后烫上白蜡,掩盖住接合痕迹。但这种方法只限于瓶罐之类 。

2.古瓷由于年代久远,釉面的浮光往往发暗,湿润似玉。新瓷则釉光明亮,以新器冒充古器首先要把釉面浮光除却 。

3.模仿古人绘画风格,在素底上绘以花鸟,所用多是紫墨等世人不很习惯的颜色,颇具古风。古玩界行话称这一手为“真坯假彩”,往往侥幸成功。

4.整器作伪,即指后人根据前人制作的某一物,照样或依文献的记载抑或图录而制造的器物。

5.作伪者为使所做伪器更似真品,往往采用烟熏(用香火烟熏做旧,但嗅之有味);茶水煮(以土茶水煮器)使器面上有红褐的茶锈痕;假出土 。

6.部分作伪,系指伪器的口、流、嘴或腹、底或足、把等部位有后补或后配上的。 7.后“加彩”,是较常见的一种作伪手法其表现手法主要有: ①在旧器脱釉后加刻暗花、施釉后再上彩。 ②将旧器改造成新品种。

③在清代各朝的素面器上后加彩。

④在原器缺损部位,依葫芦画飘地填补描绘 。

一般而言,伪器难与真器匹敌。这在伪器所具特点有所表现胎体不是过重便是过轻;胎质、釉质过细;造型失去真器风格;轮廓线显生硬.无使用后的光滑感;釉面光泽显强 。

第八章 青铜器赏析

青铜是人类历史上一项伟大发明,它是红铜和锡、铅的合金,也是金属治铸史上最早的合金。

1975 年甘肃马家窑文化遗址(约公元前3000左右)出土一件青铜刀,这是目前在中国发现的最早的青铜器 ,是中国进入青铜时代的证明。我們可以把中国青铜器文化的发展划分为三大阶段,即形成期、鼎盛时期和转变期。 一、形成期

距今4500~4000 年龙山时代,形成期的铜器有以下特点: 1、红铜与青铜器并存,并出现黄铜。

2、青铜器品种较少,多属于日常工具和生活类 。

3、一般小遗址也出土铜制品,一般居民也拥青铜制品。 二、鼎盛期:

鼎盛期即中国青铜器时代,包括夏、商、西周、春秋及战国早期,延续时间约一千六百余年。这一时期的青铜器装饰最为精美,纹饰种类也较多。春秋中期以后基于周王室一统天下局面的崩溃与列国势力竞相发展局面的形成,青铜器的发展始转入一个新的高潮。

一方面在纹饰上以蟠螭纹为代表 ;另一方面,青铜器的区域性更为明显 。 三、转变时期;

转变时期一般指战国末年至秦汉末年这一时期。传统的礼仪制度已彻底瓦解,铁制品已广泛使用。青铜器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逐渐下降 ,器物大多日用化 。 第一节 青铜器的鉴定

青铜器的造型特征和各类器的发展演变情况是鉴定的重要证据之一。各类器在同一时代早晚不同或不同时代,其造型的时代特征明显。 一、鼎

指腹下附三足或四足的炊具。在中国,最早的鼎是陶鼎 。青铜鼎渊源于陶鼎,已知始见商代,以商周为最发达,以圆形鼎居多,方形鼎次之,另还有些异形鼎。 1.圆鼎

始出现于商代早期,盛行于商代晚期至两汉时期。商代至战国的圆鼎.其演变发展情况及所具特征大致是 :

 商代圆鼎 早期:多方唇,宽沿平折,口近直或微敛,长圆深腹图底或大圈底,下附三空锥状足,拱桥形双耳

直立于口沿上。

中期:腹体较早期的浅而宽,三足由早期的空锥状足演变为实锥状足。

晚期:三足已由中期的实锥状足演变成细柱状足或粗柱状足。有的立耳稍外撇。  西周圆鼎 早期偏晚时期: 新出现宽而成垂腹三高柱状足鼎和垂腹附耳矮柱状足鼎,三足均上下粗细一致。 中期之初: 最常见宽体浅垂腹三细柱足鼎,腹壁显出倾斜。新见三兽蹄足宽体垂腹鼎,底圜达*。

晚期: 多见双立耳敞口弧壁深腹或浅腹圈底三兽蹄足盆形鼎 。  春秋圆鼎 早期: 其造型基本上是承袭西周晚期的,变化不大。

中期:多见敞口浅腹或腹稍深的三兽蹄足盆形鼎,有的附平盖。立耳有直立和外撇两种,有的为附耳。 晚期:新出现半球形腹附耳三短粗兽蹄足鼎,带喇叭形钮覆盘式盖又新见直口直壁深腹圈底釜形三兽蹄足鼎,附三条粗壮兽蹄足附耳鼎。  战国圆鼎 早期:有一种半球形腹附耳三细长兽蹄足鼎与春秋晚期所见同类器近似,惟兽蹄足鼎较细长,所附盖为鼎立三环钮覆钵式。

中期:的近半球体三兽蹄足附耳鼎,腹体较春秋晚期和战国早期的同类器明显宽而稍浅,足根也显较肥硕。

晚期:有一种盘形鼎,敞口,微弧壁,浅腹,平底下附三粗壮兽蹄形足。附耳下曲上向外平展,口沿一侧带流 2.方鼎

有正方体和长方体之分。正方鼎始见于商代早期,长方鼎流行于商代晚期。战国至汉代方鼎绝迹。

商代中期的方鼎,其特点是鼎身呈近方体,立耳,平沿直口,近直壁,腹较深,口与底大小相差无几,平底,下附四个细而矮的钝尖锥足,足根与底的四隅不靠边。

晚期的方鼎,鼎身皆呈长方体,腹深度与商代早期、中期者相比显较浅,腹壁仍见稍斜直或近直壁者,底皆作平,器耳除多见立耳外,还有附耳者。

西周早期的方鼎与商代晚期造型相近。其造型样式有长方体,立耳,直口,近直壁平底四兽首柱形高足鼎。

西周中期的方鼎造型变化明显,柱足作素面上略粗下稍细,所在位置移至鼎底四角,并成直线而下。

晚期新出现无耳四角矮足上各有一只可转动小鸭的长方体浅腹平底四兽形足鼎。方鼎发展至西周晚期少见,春秋战国未见。 鼎的造型早晚演变规律大致是:

耳由小(商)而大(周),由立耳(商、西周)而附耳(春秋、战国、秦、汉),或直立而外侈; 腹由深(商)而浅(晚商以后);

矮足由锥状空足(早商)而锥状实足(中商)进而柱足(晚商及以后)、又由矮柱到高柱足尔后蹄足(春秋及以后)、矮蹄足(战国)。 二、簋

盛食器。是商周时期的重要的礼器之一。于西周在祭祀和宴会时以偶数组合与奇数的列鼎为伍使用。从已发现的青铜簋判断,始铸用于商代早期,至晚期前期逐渐流行,到西周盛行,春秋早期仍见,但春秋中晚期至战国时期渐已衰落。 商代早期:簋的数量少,造型式样也少,仅见圆体簋。

商代晚期:簋的数量有所增多,造型式样也增多。侈口,束颈,无耳,扁圆鼓腹,大圈底*,圈

足较高。

西周早期:簋的数量猛增,造型更为多样。耳有无耳、双耳、四耳之分,足有圈足、三足、四足、方座之别。

已知年代最早的西周青铜簋是利簋,1976年出土于陕西临潼一周代窖藏。此器作侈口,深腹,上腹近直,下腹弧内收,圈足下附方座,双兽头耳,耳下有垂珥。

西周中期,簋的数量较前期又有所增多 。带盖簋也增多,造型也更加多样化。器口以侈口居多,敛口次之,直口少见,器耳皆作双耳(早期所见四耳似已消失) 。 西周晚期:簋的数量,造型式样均开始减少也未发现新式样 。 春秋早期:簋的数量、式样明显减少。

春秋晚期:簋的数量进一步减少,有的侈口,圆鼓淺腹,下腹弧内收,圈足连铸案形方座,方座比器身高,兽形大耳,耳下有短珥,莲花瓣形钮盖。

簋的造型早晚演变情况大致是:

无耳者早,耳下垂珥者为西周及春秋时期; 无盖者早,有盖者晚。 三、爵

最早出现的青铜酒器也是重要的礼器之一。一般与觚、觯、角、斝共同使用。

青铜爵的造型特点是:器口前有鎏,后有尾,杯体作束腰或直筒形深腹平底或圜底,下附三高足,正面一侧设单鋬 。

二里头文化期的青铜爵数量、式样均较少。此期的青铜爵,一般器壁较薄,器表较粗糙,鎏、尾倾斜度小,鎏多作窄槽形,且较长,鎏口间多无柱,有柱者还不发达。爵体作扁椭圆体,底皆平下附三锥状足或柱状足 。

商代早期的青铜爵,其造型具有二里头文化的爵的某些特征,但也有自己的时代特色如鎏稍宽,尾部较短,爵体较宽,鎏口间设双柱,柱分有钉形和菌状两种,宽带状鋬弧度稍小。

商代中期的爵,由此前的扁椭圆体平底爵演变成圆体圜底爵,柱较发达,菌状柱演变成平顶柱帽柱,三足均作粗实的尖锥状足 。

商代晚期,爵柱发达,出现双柱由鎏口向后移的趋势,柱顶有菌形、帽形、蟠龙、蟠蛇等式样,其中以菌状柱居多。鎏尾长度比例较接近。

西周早期,沿用商代晚期所见的浅腹直壁平底或圜底三高足爵及无柱带盖爵 。双柱明显后移。 西周中期,前期所见的无柱盖爵被沿用,新出现垂腹圜底宽扁刀形足小鋬爵,双柱明显后移。 爵的造型早晚演变发展情况大致是:

器底有孔者最早,平底次之,圜底最晚。

鎏狭长者为早(早商),鎏短槽宽足高者晚(商代中期至西周);

柱小者或无柱者早(夏代至商代中期),柱高者晚(晚商及西周),柱靠鎏口间越前者早,柱靠鎏口间越近者乃至在鎏口间者越晚; 足细尖而直者早,足尖外撇者晚。

青铜器上的装饰纹样,雕或浮雕铸成,题材广泛,各类纹饰的发展演变情况也为鉴定铜器提

供了重要依据。按纹饰母题可分为几何纹、动物纹、植物纹、人物纹和建筑纹五大类。 几何纹系指以点、线、圈组合而成的图案纹样。 乳钉纹

系指凸出器表呈圆乳状的纹饰。有的排列单行,有的布成方阵,有的置于方格内,多见施饰于鼎、簋 等腹外表。始见于商代,盛行于周代 。 云雷纹

指连续的回旋线条勾勒而成的几何图纹。有的做圆形,有的做方形。常见施饰于器皿的颈,足

表,也有做地纹的。流行于商周,沿用至春秋战国时代 。 勾连雷纹

以近似“T” 形勾连一起构成的图案,其地填以雷纹。始见于商,盛行于晚商周初,沿用至春秋战国 。 绳纹

由二条以上的波线交错扭结构成的绳索状纹。多件施于鼎、豆、敦的顶、腹、足表。盛行于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 。 窃曲纹

由两端回钩的或呈“S” 形的线条构成的呈“S” 形扁长图案,中间常见填以目纹。盛行于西周中后期,沿用至春秋战国 。 动物纹 系指模拟某种动物(包含幻想或传说中的动物)的正面头部或侧身像创作的图案纹样。 饕餮纹

大眼圆睁,獠牙外露,额上有一对立耳或犄角,二目之间以扉棱或器物棱脚为鼻,二侧还有一对利爪的面目狰狞的传说中的贪吃凶兽。多见施饰于鼎、鬲、簋、壶、爵、尊等器物上的颈、腹、耳、足表,作为主题纹饰,以云雷纹衬底。盛行于西周早中期 。 夔纹

头尾横列,腹下有足的龙形纹。多饰于簋、觚、尊等器物的足,口的边上或腹部。盛行于商和西周前期 。

商代夔身短,多做单独纹样。

西周夔身变长,通常作二方连续纹样构图。 蟠螭纹

指 屈曲无角龙纹。特征是张口,卷尾,或双龙相交,或群龙交缠。一般龙个体较大,是和蟠虺纹的主要区别。多饰于鼎、敦、豆、壶、盘的颈、腹、足表和盖面。盛行于春秋战国之际 。 蟠虺纹

由许多小蛇状的动物相互缠绕而构成的图案。多为主纹而布满器身。流行于春秋战国时期 。 植物纹

以树叶、树及花卉为题材的铜器纹饰。此类纹饰少见单独存在,多见与其它纹饰为伍。 人面纹

指以写实的手法雕铸成浮雕人面像作为主要装饰纹样的纹饰。人面轮廓清晰、五官俱全,眉、眼、鼻、嘴、耳比例适宜,颧骨突起,目光平视,形象逼真。偶尔见到装饰在方鼎、盉等器皿上。出现于商代 。 建筑纹

指描绘建筑作为装饰图案。此类纹饰很少见到用作铜器装饰的,画面刻有宫殿图形,楼层有平座栏杆及腰檐;底层也有横杆。一般见于战国铜器,此前少见或不见。

各种青铜纹饰中商周时系以动物纹居多,其中又以饕餮纹为主,且多为头部的正面形象,其基本特征是中为鼻梁,或铸宽大的鼻梁,或以狭窄的扉棱为鼻梁,抑或以器物的棱角为鼻梁。 西周早期的铜器纹饰仍以饕餮纹、龟鱼纹、夔纹、龙纹、鸟纹、蝉纹、蚕纹等多种动物纹居多,几何形纹次之。至晚期,动物纹退居作陪衬地位,而以环带纹、鳞纹、窃曲纹、瓦纹占据主导地位。

春秋战国铜器的纹饰,系以粗大的蟠螭纹、细小的蟠虺纹、绳纹、贝纹、鸟兽纹居多且多为带状。 铭文

始出现于商代,流行于西周至春秋战国 。

商代至春秋的铭文一般是铸成的,至战国,铭文则大都为刻成 。

铭文在商代字数少,一般一、二字为阴文。

西周,字数明显变多,已见长篇铭文。春秋铭文回归到简单,长篇者少。

战国铭文,造字多錾刻而成。内容简单,长篇者罕见,字体小且瘦长,书写较草率。其内容多见¡°物勒工名¡±、纪年、监造所及工官名称。 第三节 青铜器的制作工艺

“分型制模”技术及“分模制范”技术。

商周的青铜器是采用范铸法(陶范或石范)。主要的工艺制作流程是:①制模。② 制底范座。③ 翻范。④ 制芯 。⑤ 合范。⑥ 浇注。⑦ 修整。

春秋中后期开始出现两次或多次铸造法,以及分型铸造和铜焊接技术 。

失蜡法

又叫焙模法。系指先用蜡制成拟铸成器物的模型,尔后在蜡模上涂以泥浆待晾干后,再焙烧成陶模,一经焙烧,蜡模全部溶化流出,陶模遂成。 第四节 铜器辨伪

要更好掌握铜器的辨伪,必须了解青铜器的作伪方法:

第一,翻铸法。此作伪手段有三:即以原器、文献图录为本,杜撰图样。

第二,拼凑法。此作伪手法大多是旧器进行部分改造,使之从造型较平常变为稀世之品 。 第三,伪铭法。 第四,纹饰作伪法。

第五,作假地、假锈法。

生坑 :指新出土的器物,或者是出土有几年的器物,尚保持新出土时的状态此类器物均称为生坑。 熟坑 :指传世的铜器或早期出土的器物,经常赏玩而呈现出光热状态,或者将新出土的器物上蜡擦光统称为熟坑。

水坑 :指似从水坑中捞出来的样子,器物表面颜色光亮或湛绿湛绿,或油黑油黑,一般称之为水坑。 漂亮货 :指器物表面干净,纹饰清晰,造型精神,称之为漂亮货。 铸痕 : 指用陶范法铸造而成的铜器留下的范痕。 结晶斑鉴定法

结晶斑是青铜器历经几千年变化,在器物某一点或多点上发生膨胀,造成底锈外翻,使器表绿锈面上,呈现出褐、红、黑相间的凸斑。

第九章 玉器赏析

第一节 玉器鉴定

(一)华夏文明的第一奠基石——远古玉文化

 新石器时代晚期(距今6000年—5000年 ),出现了我国第一个玉器高峰。 三个产玉中心:

一是北方辽宁一带以红山文化为中心; 一是南方江浙一带以良渚为文化中心; 一是西北以昆仑山和田玉为中心。

*玉玦:兴隆洼文化 *玉锛:新石器时代

*玉石项饰: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 *玉环: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 1.红山文化玉器 2.良渚文化玉器 3.凌家滩文化玉器 4.龙山文化玉器 (二)统一格调的夏、商、西周玉文化 1.夏代

2.商代——妇好墓

玉凤、玉簋 、玉鳖 3.西周

西周玉器中玉璜甚多,而璜是佩玉的主要构件 ,可见西周玉佩之盛 。 (三) 诸侯争霸礼崩乐坏的东周玉文化 1.玉器制作精进原因 2. 玉带钩应运而盛

3.东周玉殓葬也出现了新的变化

 战国玉舞人佩

(四)生前用玉与殓用玉并茂的秦汉魏晋南北朝玉文化 1.秦代:现实主义因素突出了,但尚未见成熟之杰作。 2.两汉时期 :

(1)玉文化蒸蒸日上 。

(2)汉代提倡一道与厚葬,推动其殓葬用玉达到了完善的地步。  汉代和田白玉鸳鸯衔仙  汉代马上封侯(软玉)

玉剑饰 、玉辟邪 、玉角形杯 、刘胜金缕玉衣 3.三国至南北朝(220—589年)

玉文化处于战乱或南北分裂的条件下,其发展受到了抑制。 青玉朱雀纹玉佩

(五)外来趣味、市庶化、艺术化的隋、唐、五代、宋、辽、金玉文化 1.唐代,传统的玉文化受到冲击,增添了外来的风采 。 2.隋唐出现了在玉器上加金饰,使金玉辉映,典雅富丽。

3.五代、宋、辽、金玉文化继承和发展了隋唐玉文化的市庶化、艺术化的特色。 兽耳云龙纹玉炉 、玉松阴听泉图山子 、玉荷叶笔洗 玉镂空龙纹盘(金)

(六)以陈设化、玩赏化为特色的元、明、清玉文化

1.元代在玉文化上全盘继承宋金的传统,朝廷用玉与宋金相似。

2. 明朝皇家用玉仍沿传统,有增无减 。但由贵族独享而转向市庶化的倾向远胜过宋元。 (1)明初:做工严谨而精美 (2)中期:玉器趋向简略

(3)晚期玉器数量激增,艺术上显得粗犷,精工者较少,与镶金银、镶嵌宝石结合。 “子刚”款茶晶梅花花插 “子刚”款青玉合卺杯

明末清初青白玉鏤空螭紋杯

3.清代:从现存制品来看,均精工细作,规正端严,与明末风格完全不同。  九龙纹碧玉瓮 :

青玉、白玉制水仙 、翠玉白菜式花插 、扁方(镇纸):白玉镶宝 清羊脂白玉三环绳形手镯 白玉渣斗

第二节 玉器辩伪 一、玉的种类

(一)软玉(硬度约在6~6.5度左右,比重为2.96~3.17。) 1.产地:中国很多地方都有,而以新疆一带的白玉最为出名; 2.颜色:青、白、墨、绿、黄等;

3.品种:白玉、岫岩玉、青玉; 4.外表光泽:油脂光;

5.产品:雕件、手镯、吊坠、佩件等。

 新疆和田玉 (玉质地坚硬、色泽和润、结构细腻 ) ——羊脂玉  岫岩玉

(产于辽宁岫岩县。产量大,为现今数量最多的玉材,色泽多为碧绿色。)  南阳玉

(又称独山玉,色彩丰富,可雕琢 “俏色”。)

河南玉(又称密玉, 因产于河南密县而得名。半透明或不透明。性脆,玻璃光泽。以橙红色、苹果绿色为代表,以其绿色艳丽者为贵。)

 蓝田玉(俗称“菜玉”,质地坚硬,色彩斑澜,光泽温润,纹理细密。) (二)硬玉(翡翠) (硬度在6.75~7度,比重约3.3的玉石。)

1.产地:缅甸境内,一般统称缅甸翡翠玉。在山上称为山石,在河底称为水石; 2.颜色:绿、紫、红、黄、黑、白等; 3.品种:玻璃种、冰种、豆青、油青等; 4.外表光泽:次玻璃光;

5.产品:手镯、雕件、吊坠、花件等。 二、古玉器鉴定

(一)工艺痕迹鉴定 (二)氧化鉴定 (三)凝结物鉴定 (四)艺术水平鉴定 (五)玉色鉴定 (六)气味鉴定 (一)工艺痕迹鉴定

1. 清以前至新石器时代(手工及半自动化工艺) 2.近代(电动砣具工艺及砂袋、砂箱抛光工)。 开玉图、扎砣图 、木跎图、皮砣图 (二)氧化鉴定

1.鸡骨现象; 2.是蚀孔、蚀斑现象; 3.氧化严重成粉状。 鸡骨白

(三)凝结物鉴定

1.土壤中可溶性矿物凝结物; 2.玉器表面粘附墓土或腐烂杂物; 3.传世品上的污垢。

战国和田碧玉环

(四)艺术水平鉴定 (五)玉色鉴定

1.沁色 :玉器在土中埋藏时受到的土中所含其他元素的影响,会产生颜色变化,古文献中称其为沁色。

2.盘色:手或肌肤与玉器摩擦,一些有沁色的玉器因人体的摩擦会产生颜色变化,这类颜色变化被人们称为“盘色”。

3.玉本色:玉本色是玉材的颜色,古人称玉本色标准为“符”,并提出“赤如鸡寇”,“黄如青靛”之说 。 4.玉皮色:玉皮色是玉材在自然风化中所产生的颜色变化。尤其是河中发现的卵石状子料的表面出现,因而称为玉皮。

三、古玉作伪 1.伪造血沁法

一种是将仿制之玉放在火中烧成红色,再将活犬或刚死的犬腹部开一个深口,趁玉器正热时

放入犬腹中,然后将犬埋在地下,几年后取出,形成的红斑血沁和真的一样,此谓“狗玉”。也有将玉放进割开的活羊腿里,再把伤口缝好,几年后取出,玉上自然也带上了血沁,此谓“羊玉” 。

2.伪造牛毛纹法

把新玉器烤热,使之质松懈,然后将热玉注进红褐色的液 中,使颜色趁热浸入玉器而呈现红褐色的丝纹。 3.伪造鸡骨白法

将新玉用炭火煨烤,在炭火未冷却时用凉水泼在玉上,玉取出后与受地火影响的古玉相似,呈鸡骨白颜色。 4.伪造陈墨黑法

用新玉制成器件后,用黑色的乌木屑或暗红色的红木屑煨烤,将石膏粉贴在想保留原有玉质的部位,其他地方都能沁上颜色,只有贴石膏的部位颜色进不去,其效果与受水银沁的古玉相似。 5.伪造黄土锈法

用胶水均匀涂在玉器上,然后埋在黄土中,使玉器表面沾满黄土斑。埋的时间愈久,所生黄土锈亦愈真。当前坊间地摊上尤多此类“古玉”,乍一看它们黄土斑斑,非常像刚挖掘出来的“土古”,有些形制很大,初入门者极易上当。 6.伪造土蚀法

一般出土古玉经过长时间的水土侵蚀,总会有局部被腐蚀的现象。现代作伪者为求速效,往往用硝酸浇于玉上,使其很快腐蚀。由于所浇部位不一,便会形成局部被蚀的效果。

第十章 文物保护

文物保护和维修的是要保持现状或恢复原状。所谓现状,指现存事物的现状,它可能是原状 ,但也可能不是原状。

一般而言,所谓文物原状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文物构成的材料与文物形式、内容及工艺。

2.文物规模(或范围)、布局(或分布)及其相互关系。 3.建筑结构、形式和建造法。

4.文物周围的地形、地貌及自然环境等。 第一节 文物保护原则

一、保护文化遗产历史原貌原则

1.全面认识某一文化遗产形成过程及其文化内涵的关系;

2.仔细辨别反映不同文化内涵与具体结构、装饰等之间的关系。 二、合理利用原则

对于文物的保护,我们不能没有目标,盲目的保护。我们需要考虑到许多其它因素综合拟定保护计划。

1.不产生侵害性 2.不会有损害后果 3.要有周密的利用方案制度 4.不能违背法规 三、抢救第一原则 四、修旧如旧原则

这是由于古代建筑构造、本身的性能以及外力侵蚀等多方面原因,使古建筑需要经常保养维修,甚至更换某一部分才能保护年代久远。

1.第一种是认为原状就是最早建筑时代的面貌。

2.第二种认为原状应以现存实物的鉴定年代为准,不论它的历史情况如何。

3.这两种类型的原则都太绝对了,应该取其长,弃其短,实际上成为前两种的折中派。 4.第四种观点认为保存原状就是现存的残破状况 。 执行“保持原状”的原则

“保持原状”就是保持四个方面的原状:

1.保持原来的造型 2.保持原来的结构法式 3.保持原来的构件质地 4.保持原来的制作工艺 五、不重建原则

这是针对一些文物已经被完全破坏的情况下做出的规定。 1.重建的不是文物,而是新作品

2.重建的容易产生混淆,不利于研究的科学性、历史感。

对于不可移动文物我们还要注意几项原则:最低限度干与的原则、可识别性原则或历史可读性原则、可逆性措施的原则、与环境统一的原则。  最低限度干与原则 要求尽可能避免大拆大卸,只做为停止延缓文物破坏、尽量延长它的寿命所必须的工作就够了做到‘四保存”、即保存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和原工艺。  可识别性或历史可读性原则

是指要保存文物史迹本身的历史 。  可逆性原则

要求那些为了利用、加固或修复而添加于文物上的东西,都应该可以撤销,而且这种撤销不致损害文物本身。

 与环境统一的原则

要求尽可能保持原地原位原貌,保护文物所在地一定范围内的环境,不要使它脱离历史形成的环境孤立出来。 第二节 文物保护方法 一、行政方法

直接通过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行政作为采取的保护行为。 我们可以分为几种: 1.分级保护

①不可移动文物 ②可移动文物 2.规范保护

①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保护规范通称“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说明;有纪录档案;有保护组织和人员。

②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基本保护规范也称“四有”:有符合条件的文物库房;有文物帐册和记录档案;有专门保管部门人员;有严格的使用、保管、修缮、保卫制度。 3.综合保护

①申报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②对文物遗存较多的城市、镇、区,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 4.行政处罚

对违反现行文物法规行为和其它有害于文物保护行为人作出行政性处理。 二、市场方法

1.对文物实行国家专营。

2.倡导“藏宝于民”,仅限非国有的传世文物。

3.严控文物出境。 三、刑事方法

1.明确罪名。 2.明确惩处措施。 3.明确执行机关。 四、技术方法 1.日常维修 2.修缮

3.搬迁:针对特殊需要进行文物搬迁,要有全部的测绘图和资料,要进行编号、全部件上有记号,经过报批后实施。 4.复制

5.其它对于修旧如旧的原则也有不同的方法:

⑴是对新修部分作做旧处理,在技术上依古法进行复原,使外观达到与其它部分相一致。 ⑵是对新修部分不作做旧处理,使外观与原本部分产生区别。 五、考古技术

第一层次,尽可能的保留不动,待技术更加成熟之后再进行发掘。 第二层次,确保有科学技术的发掘工作,严格管理细节。 第三层次,抢救性发掘。

第三节 影响文物保存的环境因素 文物寿命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

 一方面是文物制成材料本身的耐久性。  另一方面是保存文物的外界环境。

影响文物保护的环境因素有很多,但归纳起来,最主要的有温度、湿度、光线、空气污染、地质环境、有害微生物及有害昆虫等。 一、温度、湿度

温、湿度是影响文物保存的首要因素,不适宜的温、湿度不仅会对文物才智的耐久性造成直接的影响,而且会加速其他不利因素对文物材质的破坏作用。 1.不适宜温度对文物的影响

由于不同材料热胀冷缩的体积变化不同,很容易引起文物开裂。对纤维质文物来说,高温

将加速纤维的水解反应,同时加速水分蒸发,使纤维变脆而容易折断。 2.不适宜湿度对文物的影响

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湿度的变化直接引起文物制成材料结构的变化,并导致其性质发生变化。 二、光线

光与温、湿度一样,是文物保存和利用中最基本的、最经常遇到的外界环境因素。 由光辐射引起的文物材料光老化反应一般主要由光裂解反映和光氧化反应两种类型。 1.光裂解反应

光裂解反应是指高分子材料吸收光能而直接产生裂解的光化学反应,反应过程无需氧的参与。 2.光氧化反应

光氧化反应是指高分子材料受光辐射时,在氧的参与下发生的光化学反应。他是导致材料变质、老化的主导反应。 三、空气污染物:

空气污染是影响文物寿命的因素之一,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空气污染对文物的危害也日益突出。 空气中的污染物按照其成分和形成一般可分为,有害气体、灰尘、光化学烟雾等。 (一)有害气体的危害:

1.硫化物:(1)二氧化硫(SO2):(2)硫化氢(H2S):

2.氮氧化物 3.氯及氯化物 4.臭氧(O3) 二)灰尘的危害

1.造成与文物材料间的机械磨损。 2.增加酸碱对文物的影响。 3.向文物传播霉菌孢子。

4.灰尘黏附在文物表面造成污染损害。 (三)光化学烟雾的危害

光化学烟雾有两种:一种是硫酸烟雾;另一种是在特定条件下,由汽车尾气中的一次污染物在强烈日光辐射下经过光化学反应而形成的混合物,包括臭氧、醛类等。 四、地质环境因素

地球表面的构造可以分成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影响文物保存的地质环境因素主要指其中的水圈和岩石圈部份。它们对文物的破坏作用依文物处于地表上或埋藏于地下而大致可分为二类:风化作用和土壤腐蚀作用。 五、有害微生物和有害昆虫 (一)有害微生物

世界上所有生物大致可分为五大界:病毒界、原核生物界、真菌界、植物界和动物界,前三界属于微生物范畴,微生物的特点是体积小、分布广、种类多、繁殖快、代谢能力强,易发生变异、适应力强。 (二)有害昆虫

危害文物材料的机理:文物害虫危害文物材料的机理是害虫由于生长发育等生活活动需要(补充营养和能量)而咬食文物材料。这至少引起文物材料的三种有害变化: ①改变了文物材料的结构,是文物材料的机械性能和理化性能下降,严重影响文物的保存使用寿命。 ②文物材料经咬食后,洞孔丛生,严重影响了文物的原貌

③昆虫的排泄物不但严重影响文物的外观,而且成为微生物侵蚀文物的新源泉。

第十一章 文物的利用

第一节文物利用的基本方法 一、典藏化

1.可移动文物进入博物馆,得到收藏与保护、研究和展示的功能。

2.不可移动文物以整体得到保护为前提,有的可以以其内容直接辟为专题博物馆;有的可以利用成为博物馆的馆舍;有的可以与其它文化、自然遗产融为一体,通过研究展示供社会大众使用。 3.开辟为各类社会大众教育基地。 二、融入城市建设

1.发挥文物的自身作用,为该城市、地区构成历史发展脉络。 2.体现一个地区或城市的文化特色。 3.提高一个地区或城市的文化品味。

4.是一个地区或城市社会大众共同建设自己家园凝聚力、号召力的精神寄托。 三、为社会发展、创新提供素材

1.为弘扬传统文化优秀成果提供实物素材。 2.为创作新的文艺作品提供第一手资料。 3.为科技的新创造提供原始灵感形象素材。 4.为各类新成果的出现提供研究资料。 第二节文物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

一、文物的利用必须以文物的有效保护为前提。 二、文物的合理利用是对文物最有效的保护。

第十二章 文物管理

第一节 文物管理体制

文物管理机构设置,系指设置国家各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中国目前采取分层分级管理体制。分为三个层级 一、国家层次

 国务院指定的主管部门:文化部、文物局

 其它相关部门:建设、公安、工商、海关等等 国家文物局的主要职责 :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 2.组织拟定文物保护规定、办法、条例;

3.组织制定文物保护的年度计划和近期与长远规划督促检查这些计划执行; 4.组织和协调文物研究、文物保护技术研究和文物教育事业;

5.组织和协调文物保护、研究、宣传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统筹文物经费的开支等。 二、地方级人民政府

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其主管部门为:文物局、文化厅、文物管理委员会等。 2.市(设区的市)政府,其主管部门是:文物局、文化局、文广局等。 3.县、市政府,其主管部门是:文物局、文化局、文教局、文广局等。

三、乡镇政府及其文化站,受县、市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部分管理工作。

除了设置各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行使文物管理各项工作外,各级文物事业单位是文物保护、研究、宣传、教育的业务机构。

这些单位受文化(文物)行政机构的委托,进行文物保护管理的具体业务工作。

中国还建立了一个由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以协助政府领导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贯彻执行文物法规协调解决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节 管理内容

文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搞好文物管理,是各国政府的任务,是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也是文物工作者的职责。 文物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法规管理

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省级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文物法规、各级政府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保护管理文物的法规,以及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

(二)计划管理

是文物管理部门的又一重要内容,也是对文物进行宏观管理的手段之一。它包括制定文物保护与管理的各项计划。 (三)技术管理

这是文物管理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制定文物保护技术方针、政策,确定文物保护技术发展方向,组织文物保护技术力量(机构、人员)和国内外文物保护技术合作与交流等。 (四)专项管理

系指对大的类别的文物,实施有计划的系统管理。如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考古调

查与发掘、文物藏品、流散文物文物市场等各个单项的管理。 (五)人才管理

文物是靠人管理和保护的,因而文物人才的管理也应是文物管理的内容之一。它包括文物专门人才的组织管理和明确职责。 第三节 管理方法

为了使文物管理内容付诸实施,达到保护好文物及充分发挥文物作用的目的,就必须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中国的文物管理措施主要有行政、经济、教育、法规、技术措施等。 1.行政措施

在文物保护管理中,采用行政干预是其重要措施之一。如研究制定文物保护政策、计划及检查贯彻落实情况;运用行政权力审批、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提出保护要求等。 2.教育措施

这是文物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一般采用的措施主要有:利用书报、刊物、布告、电影、电视、幻灯、广播、展览、讲座等多种宣传方式,向公众宣传文物法规、文物知识、文物保护知识、保护文物的意义,提高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 。 3.经济奖惩

这一措施的具体实施是:一方面对考古发掘获重大发现和重点维修项目及重大科研成果、重要文物收购、有识之士捐赠文物的物质奖励 ;另一方面是对破坏文物、损坏文物的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制裁。对破坏文物、损坏文物者,依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或令其赔偿等惩罚。 4.法制措施

这是强化文物管理的重要手段,即以法制管理文物。 第四节 文物管理类别

当文物管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分为几个部分来看。 一、馆藏文物的管理

馆藏文物系指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及文物与考古研究机构收藏的文物。 (一)文物藏品管理

“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和其它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文物藏品要进行登记,要登记藏品总账与分类账。藏品总登记账是国家科学、文化财产账,文物收藏单位要按照文物账的项目与要求,认真填写,并设专人保管,永久保存。 一级文物藏品,要设专库或专柜有些藏品还要装囊匣再入专柜或入保险专柜。

文物藏品的保管工作应做到:鉴定准确,编目详明,账目清楚,制度健全,保管科学,查用方便。 (二)文物库房的建设与管理

文物收藏单位,应设有专用的文物库房。文物库房要由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门人员进行保管。未经批准,非库房保管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一般不接受参观。 (三)文物藏品的调拨、赠送与交换的管理

由博物馆等国家收藏单位收藏,均属全民所有,可以调拨、交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或馈赠私人。

二、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

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是文物管理工作中的又一重要任务。旨在对文物保护单位本身及其环境的管理,是保护文物安全和环境不被破坏,以充分发挥文物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公布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指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公布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和纪念价值的不可移动的文物单位,并正式列为国家有计划的、科学的管理对象。

(二)划定文物保护范围

指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和它周围的环境风貌不受破坏而在文物保护单位之外划出一定的保护区域。以“两利” (即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有利、对生产或建设有利)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划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亦称安全保护区),系指以保护文物自身安全而划定的。 一般保护区(亦称影响保护区),介于保护区与非保护区间的缓冲区。 (三)树立保护标志

文物保护单位必须树立保护标志。标志标明的内容包括: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和日期、立标单位。文物保护标志的形式,一般采用横匾式长方形石刻或水泥制品长宽比例一般为3:2。 文物保护标志树立于人们视线易到之处,如要道口、出入口等处,忌立于影响参观视线和拍照的地方。 (四)建立档案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档工作十分重要。其内容包括文字记录、照片、实测图、拓片等,有条件或有必要的话,还需要录像、拍电影(视)片、制作模型。

档案资料从时间上分为历史和现状部分,从性质上分为科学资料和行政管理两大部分。 (五)设立保管机构

一般由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县以上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文物机构负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对保护管理的文物单位进行有系统的调查研究,掌握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和现状,有计划地建

立记录档案,开展科学的保护研究、试验工作以及开展相关的学术活动。

2、建立文物保管机构。

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如古建筑、纪念建筑、石窟寺等须设立专门的文物保管机构,从事文物安全、保养、日常性的维修工作。 3、组织文物保护小组。

凡未设专门保护管理机构的文物保护单位都要组织保护小组。小组成员由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镇、村领导成员和聘当地责任心强的群众(义务文物保护员)组成。 三、文物市场的管理

文物市场的管理,系指对销售文物的国有文物商店、个体古玩商店、文物拍卖行(会)、文物旧货市场的管理。 (一)管理的内容

主要是制定文物市场法规和管理文物经营买卖的具体措施。 (二)管理的必要性及其措施

文物市场管理的必要性是由文物市场经营、买卖存在着复杂性所决定。

目前国内文物市场比较混乱,必须进行整顿。要坚决执行由文物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经营的规定。

未经省级和省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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