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贸易术语
定义
FOB即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限期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上船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的基本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去的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证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的税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按照习惯方式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位置得到一切风险和费用。
4.自付费用,提供证明货物已交到船上的通常单据。
买方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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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办理货物进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的税费。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3.负责货物在装运港上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使用FOB贸易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下称《定义》)和《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FOB术语解释的区别
1.交货地点不同。根据《2010年通则》的解释,卖方交货的地点在装运港的船上,而根据《定义》的解释,FOB适应于各种运输工具,如果采用船运并在装运港的船上交货,应在FOB后加VESSEL.
2.办理出口手续的费用由谁承担不同。根据《2010年通则》的解释,办理出口手续的费用由卖方负担,而根据《定义》的解释,办理出口手续所产生的税费由买方负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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