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防治污染,需要制定并实施对于环保相应的运⾏管理制度。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环保设施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家有帮助!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范本篇⼀
⼀、范围
本制度适⽤于“三废”治理、综合利⽤以及与⽣产装置连接的环保设施和装置(以下统称环保设施)的管理。
(⼀)环保设施的范围
1、废⽓、废⽔、废渣、噪声的处理设施及设备。 (1)废⽔处理装置、中⽔回⽤装置。
(2)废⽓处理装置,除尘装置、废⽓回收装置。 (3)废渣贮存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 (4)噪⾳防治设施。 2、综合利⽤设施。
(1)以“三废”为主要原料⽣产产品的综合利⽤装置及该装置的废物处理设施。 (2)回收利⽤废⽔、废⽓、废渣中的有⽤物质⽣产产品的装置。 (3)废油、废热、废⽔回收设施。
3、凡属于以治理污染为主要⽬的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所增加的⽣产装置和设备。 ⼆、职责
1、验收合格投运的环保设施,转⼊⽣产单位固定资产体系,由所在部门负责环保设施的运⾏和管理,建⽴本部门环保设施台帐;每⽉将环保设施的运⾏情况报技术部。
2、环保设施所在部门负责环境保护设施⼯艺条件的控制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 3、技术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设施的管理,并建⽴公司环保设施台帐。
4、污⽔站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对有关环保设施的运⾏情况进⾏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报技术部,并留存⼀份。
5、车间和电仪车间负责对环保设施的维护、检修,以确保环保设施的长周期稳定运⾏。 三、管理内容
(⼀)环保设施的竣⼯验收
环保设施正式投运前,应按照环保设施竣⼯验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可投⼊运⾏。
(⼆)运⾏管理
1、环保设施所属部门要执⾏技术部下发的⽣产设备管理和运⾏相关指标,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产设施同时投⼊运⾏。
2、对环保设施的运⾏,必须严格⼯艺条件,严肃⼯艺纪律,建⽴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有原始记录和数据台帐。对误操作造成处理效果差或污染环境的,要纳⼊考核,污染严重的追究操作⼈员和管理⼈员的责任。
3、环保设施所属单位要建⽴设备、装置运⾏、处理效果、操作记录等管理和统计台帐。并前将环保设施的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按时报安全环保部。
4、任何单位、个⼈不得擅⾃停运、拆除、闲置环保设施。除公司年度计划检修外,环保设施停运,填写《环保设施停运申请表》,由环保设施所在部门申报,并说明停运原因、恢复时间及停运期间采取的污染预防的措施,由本部门领导、技术部、公司主管环保领导审批后,⽅可停运。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以致造成损失或污染事故的,应纳⼊公司综合考核。
5、环保设施所在部门应制定环保设施故障时的紧急应急措施。环保设施需要停运时,环保设施所属部门应⾸先采取切实可⾏的措施,避免因设施停运造成环境污染,并及时向调度、技术部及主管领导电话报告,填写《环保设施停运申请表》,完善⼿续。
6、环保设施需要拆除、闲置,由环保设施所在部门填写《环保设施停运申请表》,报告技术部,由技术部向地⽅环境保护局报告并办理有关⼿续,经批准同意后,⽅可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
7、停运、拆除、闲置环保设施,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经检查发现,纳⼊公司综合考核,造成严重损失或污染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环保设施检修管理
1、⽣产部门下发年度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包括环保设施的检修计划及环保措施的内容。 2、检修单位要严格执⾏检修指令,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经验收合格后⽅能交付使⽤。 3、环保设施与主体装置应同时完成检修并同时投⼊运⾏。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范本篇⼆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防治污染,提⾼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安全⽣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废⽓、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利⽤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监控系统。主要包括⽣活污⽔处理利⽤设施、⼯业废⽔处理利⽤设施、⼯业废⽓处理利⽤设施、⼯业固体废物处理利⽤设施、⽣活垃圾处理利⽤设施、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拆迁或损坏。
2、环境保护设施运⾏,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对污染物进⾏处理、处置和利⽤的活动。
3、公司相关车间应建⽴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等规章制度。
4、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产设施同步运转。
5、环境保护设施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设施设计和施⼯,⽆⼯艺设计缺陷和⼯程质量问题。 (2)、能满⾜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污染物 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排放标准的要求。 (3)、通过环保⾏政主管部门的项⽬竣⼯验收。
6、已建成的环保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可投⼊运⾏。
7、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产设施同步运⾏,环保设施投⼊运⾏后,应保证设施⽆故障,正常运⾏,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8、建⽴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运⾏记录台账、监测报告,做好运⾏记录,确保与主体⽣产设施的同步运⾏率达到100%。
9、相关车间应对环保设施进⾏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保设施运⾏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时,应由公司事先报安全环保部,说明停⽌运⾏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取得安全环保部的批准。
10、环保设施运⾏企业因设施运⾏不正常发⽣污染事故时,必须在⼀⼩时内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1、必须接受安全环保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为强化环保设施运⾏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凡使⽤环保设施的⽣产单位必须做到: 1、建⽴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记录; 2、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确保设备完好;
3、环保设施因发⽣故障不能运⾏的,要向公司环保处提交停机报告,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设施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期等。
4、公司环保科将按规定对重点环保设施进⾏监测,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公司,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存档,每年填好环境保护设施档案。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者,进⾏奖励或处罚: 1、擅⾃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2、有意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使排污严重超标的;
3、严格遵守本制度,成绩突出的⽣产单位或个⼈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本制度由公司环保科负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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