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现代化专家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1.01.18
• 【字 号】渝建科〔2021〕7号 • 【施行日期】2021.01.1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布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名单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集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的通知》(渝建科﹝2020﹞6号)有关规定,经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审查和公示,现将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参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的制定,承担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项目评审、验收、咨询等。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应严格遵守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咨询和评审的工作纪律,能够认真、公正、公平、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应积极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的要求参加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为我市推动建筑产业现代
化提供科学、公正的技术服务。
三、市住房城乡建委对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和工作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补充和调整。 附件: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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