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锯工必须熟悉电锯钩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经组长同意分配,方能从事上手作业。
2、开工前对线路,传动等部分要进行认真检查,锯片与主轴要固定正确,不得有松,摆现象。
3、参加锯料人员,精神要集中,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他人不得与操作人员闲谈说笑。
4、电锯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传动部分要有防护设备,锯片要有防护罩;锯机上有制动装置,高速运转中,禁止用手或物体制动锯片和轴。
5、控制下料规格的导尺,要安放稳妥,锯料时要求不震动,不弹动,不移动。锯片转动时不准调节导尺。
6、电锯开动后,要同时给水,锯片正常运转后,方准锯料,锯料时,不准在锯片上方传递物体,也不准调节防护罩。
7、木料上如有淤泥、混凝土,铁屑等物,应先处理干净,遇有腐烂松软,节疤严重等木料,锯时应缓慢推进。
2、 木料将锯到头时,应用木棍缓慢推进,身体侧面斜视,以防碎木带出伤人。
9、锯料时下手接料要用手钩,传回木料时应距离锯片一定距离,以防锯齿挂料回伤人。
10、电闸关闭后,锯片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察抹锯床。
11、下班前将锯木清除干净,堆放到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以保持清洁。
12、锯料时,如遇到停电,必须立即拉闸断电,以防突然拉电发生事故。
13、进出电锯房运送木料的道路要平整,特别是上下手换料人员的脚下道路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一般以铺设木板解决防滑问题。
14、传动皮带打蜡时,不准戴手套或围裙,以防风吹或不慎将围裙卷进皮带中发生危险。
带 锯
除遵守以上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开动锯条升降轮以调节锯条松紧,锯条在主动轮的位置要符合规定,以防脱落。
2、定锯卡子,卡子的下端距离木料的最高面5厘米为标准。
3、开动时注意是否有跑锯现象,待锯运转正常后方可锯料。
4、锯料时,锯条侧面不得站人,以防锯条断裂伤人。
5、锯圆、弯型木料时,必须保持锯条上下垂直回转正常,如发慢涩现象,应立即停止
木料前进,以免锯条涩断。
6、如锯不规则的毛坯时,应根据图纸或样板划线的木料上,然后再开动锯条。
7、工作完毕,断电停车,放松锯条,清理工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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