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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2

2022-07-21 来源:星星旅游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1、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

2、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帮助员工提高自身工作水平,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3、通过绩效考核,使公司员工工作行为有所规范,考核有所依循,为公司的人力资源的开发与规划提供合理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新进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复职人员在职日未满3个月者、兼职及计时工不在此列。 第三条:考核时间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

其中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于月度、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完成;项目考核于项目结束后十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一月二十日前完成。

不同的考核对象考核周期不同,详见下表: 考核周期表

考核对象 企业高层领导 行政部(勤务人员除外)、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划部、工程部、采购部等及业务部门中未参加项目的职能人员 前厅、后厨全体员工 工程部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参加项目人员 第四条:考核内容(KPI指标) 1、营业指标; 2、管理指标; 3、行为指标;

附表:● 总经理绩效考核表

● 店经理绩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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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周期 年度考核 季度考核 月度考核 项目考核 ● 前厅经理绩效考核表 ●前厅主任绩效考核表 ● 前厅主管绩效考核表 ● 厨师长绩效考核表 ● 厨师绩效考核表 ● 服务员绩效考核表 ● 传菜员绩效考核表 ● 收银员绩效考核表 ● 吧员绩效考核表 ● 保洁员绩效考核表 ● 保安员绩效考核表 ● 迎宾人员绩效考核表 ● 切配人员绩效考核表 ● 打荷人员绩效考核表 ● 海鲜养殖人员绩效考核表 ● 初加工人员绩效考核表 ● 洗碗人员绩效考核表 ● 行政部绩效考核表 ● 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表 ● 财务部绩效考核表 ● 企划部绩效考核表 ● 工程部绩效考核表 ● 采购部绩效考核表 第五条:考核责任者

1、对店经理、行政总厨、前厅经理、厨师长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建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2、对店各部门第一主管的考核,由店经理、行政总厨、店经理及厨师长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考评,人力资源部协助、监督执行. 第六条:考核方式

1、 考评分数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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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项考评内容标准为最高分,被考评者未完成评估内容以递减方式减分,每档10分。 3、 每季度部门主管的考评分加权平均后汇总至区域绩效考评小组. 第七条:考核结果等级

1、 以考核者的评分为标准,经过加权平均后得出的最终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分为4个等级。详见表:

考核得分 90——100 80-—89 60—-79 0--59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2、各级员工连续二次考核结果为D,作降职处理。 3、各级员工连续三次考核结果为D,作辞退处理。

4、各级员工连续三次考核结果为A,一次性奖励现金500元。 5、各级员工连续四次考核结果为A,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应用 1、员工试用期考核; 2、员工合同续签考核; 3、员工薪资调整;

4、员工职位等级升降和岗位调配; 5、奖金计发(需完成集团制定的营业指标); 6、绩效改进与培训计划制定. 第九条:门店奖金计算方式

各门店超额完成规定的营业额和利润指标,按照下表提取门店奖金: 净利率 提奖率 说明:

1、 净利率=当月管理净利÷当月营收额;

2、 提奖率为固定计算系数,当月可提取奖金额=营业额的超标部分×提奖率; 3、营收额指标由门店根据公司要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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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5% 10%—12% 6% 12%—15% 7% 15%以上 8% 第十条:奖金的分配方式与支付

1、 月奖金必须保留每次发放额的10%作为该部门/店的公基金,公基金的使用必须事前获得总经理的许可.

2、 店经理或部门第一主管可获得奖金总额的20%,行政总厨和前厅经理可获得奖金总额的15%,副店长及副主厨或部门第二主管可获得奖金总额的10%,其他所有员工奖金额为总奖金额的55%。

3、 店长及厨师长的奖金发放,70%以绩效奖金形式,每月平均打入个人工资卡;余下的30%转入公司为个人专立的奖金账户,满3年后按个人奖金账户中的奖金额度,公司一次性双倍提取至个人工资卡。若店长或店主厨未满3年离职,则视为自动放弃这部分奖金,公司将不予补发。

4、 门店员工(除店经理、行政总厨、前厅经理、厨师长外)奖金=门店总奖金额的55%/总系数(员工人数*员工各级系数)*个人系数*考核分%. 5、 门店或部门各级员工系数:

职位 总监、副主厨 副总监 经理、副经理 主任、领班 后勤 保安、服务员等 厨务领班、副领班 一厨、二厨 三厨、助厨 系数 5 4 3 2 1。5 1 3 2 1 6. 绩效奖金不以现金形式支付,直接打入每位员工工资卡。 第十一条 申诉及其处理

1。 申诉受理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申诉.一般申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协调,提出建议。

2. 提交申诉

员工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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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3。 申诉受理

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然后与员工直接上级、共同上级进行协调、沟通。不能协调的,上报相关机构处理.

申诉流程如下:

申诉人姓名 申诉事项 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提交申述表 综合办调查情况 是否受理 Y 能否进行协调 Y 协调解决 部门 员工申诉表 上报考核管理委员会处理 岗位 N N 解释原因 ( )考核 ( )薪资、福利 ( )其它 申诉内容 接待人 申诉日期 员工申诉处理记录表

申诉人姓名 申诉事项 申诉内容 面谈时间 部门 岗位 ( )考核 ( )薪资、福利 ( )其它 问题简要描述: 接待人 处理记录调查情况: 5

建议解决方案: 协调结果: 经办人: 备 注: 第十二条、附则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提出制订、修改建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 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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