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聚焦19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纪清巨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基础。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目前我国共有新型职业农民1400万人,其中400万人成为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带头人,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积极的引领作用。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地方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足,科技惠农支农理念不到位,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影响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体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及实际效果普遍认识不到位,科技强农意识不强,缺乏培训意愿。 二是教学内容及形式不够丰富。在具体的培训过程中,一般重理论、轻实践,造成培训的供给与需求脱节。培训形式主要以短期一次性培训居多,长期循环性培训较少,教学方式主要是课堂讲授,缺乏现场培训、应季培训、专家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农民受文化水平所限,在短时间内,难以真正做到农业技能的提升,造成培训效果不佳。三是师资力量及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以市、县组织为主,由于基层农业推广体系不够健全,县一级缺乏高水平的培训师资,造成基层农民培训师资严重匮乏,加之中央专项资金有限,各地对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同,造成资金投入差异较大,有的地方甚至没有专项费用,使得培训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四是配套的管理措施及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对于参训的农民,没有细化的选拔管理措施及后续的监督管理,不能有效发挥新型职业农民的引领带动作用。对于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的群体,没有相应的扶持激励政策,影响到参训农民的积极性。
具体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宣传力度。通过政府倡导、部门协作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惠民政策,让群众真正了解科技兴农的重要性,激发他们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强烈愿望,从而调动农民群体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积极性。
二、整合资源,丰富培训形式。一是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培训师资库,精选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拔尖人才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师,结合实际需求制定课程标准,注重提高实践操作技能,教学实践活动要有针对性、实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丰富教学形式。根据不同产业特点,采取集中式、分散式、分段式相结合方式开展培训、实训,做好入户指导、田间咨询、网络交流等跟踪服务。三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建立农业专家热线、农业咨询机构、农业技术服务团
等平台,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政策咨询、科技指导、市场信息等服务。
三、优选对象,精准培育人才。一是对目前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生产技能的种养殖大户、致富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从业者等优先培育,转型升级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二是把回乡务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青壮年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三是通过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招录农村有志青年入校就读,培养一批农业事业继承者,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中、高职学历教育衔接,全面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四、加强监管,健全体制机制。一是由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结合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分级别、分产业、分区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考核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进行全面质量评估,并对参训学员的后期回访结果进行质量评估,确保培训质量。三是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对于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的,在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在资金、政策上面予以扶持,从而调动农民参训积极性,并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以农村人才结构优化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法
(作者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8.8上 | 公民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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