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改善声环境质量,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明确风电场噪声标准和测量方法,包括测量位置、测量条件及背景值测量方法、测量修正及数据处理的方法。为风电机制造商、风电场开发商、风电规划和环保单位使用。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风力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风力发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国家××于×× 年 ×× 月 ×× 日批准。 本标准自×× 年 ×× 月 ××日实施。 本标准由××××××负责解释。
风电场噪声标准及噪声测量办法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有水平轴或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的风电场在稳态运行时的噪声测定方法和排放限值,适用于风电场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风电机设计制造、风电项目(新、扩、改建)的项目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日常监督监测及环境规划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102. 7 声学的量和单位
GB 3241 声和振动分析用的1/1和1/3倍频程滤波器 GB 3947 声学名词术语
GB 3767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及准工程法 GB 3785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 4129 标准噪声源
GB 6881 声学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混响室精密法和工程法 GB 6882 声学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精密法 GB/T 15173
3、 名词术语 3.1 A声级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3.2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
1 T Led=10Ig(─ ∫ 10^(0.1LA)dt) ...........(1)
T0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1n
Leq=10Ig(──Σ 10^(0.1Li)) n i=1
式中:L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
n-采样总数。
3.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3.4 周期性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3.5 背景噪声
测点位置处,被测声源以外的其他声音。 3.6 标准化风速
转换到参照条件(10米高度,粗糙度为0.05米)下的风速,用Vs表示,单位米/秒。 3.7 法定边界
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地或建筑物边界。 3.8 噪声敏感建筑物
受被测量声源影响的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或其他需要安静的建筑物。 3.9 风电场噪声
指在风电场在正常运行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4 测量仪器 4.1 声学测量仪器
4.1.1 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或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符合GB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和GB/T17181《积分平均声级计》对Ⅱ型仪器的要求。
4.1.2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仪器在测量前后必须用精度不低于0.5dB的声级计校准器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值相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后一次校准读数相对前一次校准读数的差值对1型声级计来说超过0.5dB(A),对2型声级计超过1dB(A))校准时的读数应按测量要求记录在附录A的表格中。 4.1.3 测量过程中,允许按声级计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防风罩,但应注意防风罩对传声器灵敏度和方向性的影响。 4.2 气象测量仪器
风速仪在4米/秒到12米/秒测量区间,最大偏差小于0.2米/秒。并且能以与声学测量仪器相同的时间间隔测量平均风速。 4.3 其他设备
一台数码照相机和测量距离的皮尺。
5 噪声排放限值 5.1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5.1.1 0类区域
指位于城市或乡村的康复疗养区、高级宾馆区、高级住宅区(别墅区),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划定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指核心区和缓冲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5.1.2 1类区域
指城市或乡村中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地区。也包括自然或人文遗迹、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实验区、非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等具有特殊社会福利价值的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5.1.3 2类区域
指城市或乡村中以商业物流、集市贸易为主,或者工业、商业、居住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5.2 风电场噪声排放限值
5.2.1根据风电场法定边界所处环境的区域类别,其噪声排放限值应不超过表1的规定。
表1 风电场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为dB
声环境功能区 0类区域 1类区域 2类区域 A类限值a 昼 间c 50 55 60 夜 间c 40 45 50 昼 间 50 55 60 B类限值b 夜 间 40 55 60 夜间噪声排放最大声级不准超过本表中相应区域限值15 dB。 风电场法定边界所处区域尚未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当其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或规划为噪声敏感建筑物用地时,其噪声排放限值按2类功能区要求。 A:适于法定边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或规划为噪声敏感建筑物用地的风电场。 B:适于法定边界外无噪声敏感建筑物的风电场。 C:一般情况下,昼间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当地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按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时段执行。 5.2.2当噪声敏感建筑物受风电场噪声影响需要在受影响的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应不超过表2的规定。
表2 室内噪声标准值 单位为dB
声环境功能区 0类区域 1、2类区域 A类房间a 昼 间 40 45 夜 间 30 35 昼 间 45 50 B类房间b 夜 间 35 40 A:A类房间是指以休息、睡眠为使用目的,特别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 B:B类房间是指主要在昼间使用,需要保证思考与精神集中、正常讲话不被干扰的房间,包括住宅起居室、学校教室、会议室等。 5.2.3 本标准所列限值是指允许风电场排放的最高限值。
6 测量方法 6.1 测量条件
6.1.1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风速15米/秒以下时进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精度,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6.1.2 测量工况: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同时注明当时的工况(风电场出力)。 6.2 测点位置 6.2.1 测点布设
6.2.1.1 根据风电场中风电机的位置、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风电场法定边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较大的位置。
6.2.1.2 距风电场最外测风电机200米内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根据需要也应布设监测点位。
6.2.1.3 如风电场无法定边界,附近也无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位置与最外测风电机塔架垂直中心的水平距离为Ro,偏差小于20%,使用精度高于2%设备测量。
水平轴风电机: RoHD 2垂直轴风电机: RoHD
H:风电机塔架高度 D:风电机风轮直径 6.2.2 测点位置一般规定
测点一般应选在风电场法定边界外1米,高度1.2米以上对应被测声源,距任一反射面不小于1米的位置。 6.2.3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
6.2.3.1 当风电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 且距离最外测风电机小于Ro, 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米处测量。
6.2.3.2 当噪声敏感建筑物受户外空气传声影响,不得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设在室内距任一反射面不小于1 米,距地面1.2--1.5 米噪声较高处。
6.2.3.3当风电场内部存在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米处测量。 6.2.4 测风点位置
风电场内有测风塔时,分别记录10米高度和轮毂高度的同期风速。
风电场内如无测风塔,在风电场上风向或风电场中的代表点,设立10米的测风塔。 6.3测量时段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6.4 测量值
6.4.1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夜间同时测量最大声级。 6.4.2 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6.4.3 非周期性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的等效声级。
6.5 采样方式
6.5.1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6.5.2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6.6 背景噪声测量
6.6.1 测量环境:风电场停止工作,其他声环境与声源测量时保持一致。 6.6.2 测量位置:与声源测量位置相同。 6.6.3 测量时间:与声源测量时间长度相同。
6.6.4测量时段:与声源测量时段相近且测量时间间隔较短。 6.6.5 采样方式:仪器动态特性为“快”,采样间隔不大于1秒。
7 测量记录与数据处理 7.1测量记录
在每一测点测量时,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风电场名称、区域类别、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段、测量时间、主要声源、测量结果、测量工况、示意图(含测点、声源、敏感建筑物等)及与测量有关的信息等,见附录A风电场噪声测量记录表。 7.2 测量结果修正
7.2.1 背景噪声比所测量噪声值低10dB以上时,测量值可不做修正。 7.2.2 测量噪声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dB~10dB之间时,按表3进行修正。
7.2.3 测量噪声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时,测量结果可用小于测量值减3dB来定性表示。 7.2.4 测量结果保留到整数位。
表3 测量结果修正表 单位为dB
差值 修正值
3 -3 4-5 -2 6-10 -1 附录A 风电场噪声测量记录表
风电场名称 适用标准类型 测点编号
主要声源 昼间 备 注 测量仪器 测量值 夜间 测量时间 测点示意图 测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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