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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商品经营管理规定

2020-05-20 来源:星星旅游
旅游商品经营管理规定

为切实做好旅游商品经营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购物质量、价格、计量、位置、税收、售后服务等商品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管理、文明化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

1、旅游商品经营从业人员要亮照经营、文明经营、热情服务、坚决杜绝围追兜售、强买强卖、欺诈游客现象。

2、保证商品质量,不准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准出售过期、变质商品,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实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各商品经营摊点必须保持环境整洁。

4、严禁经销违禁物品,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二、价格管理

1、各经营业户要规范商品价格,服从工商、物价部门管理,一律做到明码标价,价格合理,质价相符。

2、不准蛮横无礼、漫天要价、欺行霸市、欺诈游客。

3、不准哄抬价格、暴力经营。

三、计量管理

1、经营业户使用的计量工具,必须经技术监管部门鉴定,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各经营业户出售的商品不能短斤缺两,坑害游客、损害游客的利益。

3、凡有违规经营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位置管理

1、划定旅游购物商品经营区域,切实做到有序经营,规范经营。

2、经营者不得争抢摊位,随意摆摊经营。

3、各经营摊点业户必须按指定地点、位置合理摆放物品,以便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安排。

五、税收管理个经营户要严格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做到自觉、按时交纳税费,不准偷税、漏税。

六、售后服务管理

1、各经营业户必须保证售后产品实行质量三包,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2、对确因销售商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3、售后服务工作要规范、耐心、热情,不能应付了之,或拖而不办。

4、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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