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第一个字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
七言是五言的扩展,在“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那么除了韵脚外,只有第四个字是平声了,也是犯了孤平。
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
拗救
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犯了孤平,有一种补救办法,叫拗救。
在格律诗中,凡不符合常格平仄格式的字称之“拗句”。凡“拗句”必须要“救”,否则为病,有拗有救,不为病矣。如平拗则仄救,仄拗则平救,这样就可以调节音调节奏,使之和谐。
句内拗救
“孤平”拗救,即在“平平仄仄平”这样的句式里,如第一字当平而用了仄,则必将第三字该仄改用平,调整平仄为“仄平平仄平”本句自救。这样,就避免了“孤平”。七言同理,如“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当平而用仄,则必将第五字该仄改用平调整为“仄仄仄平平仄平”即可(第一字平仄可不拘)。
例解
岸帻 (宋)陈与义 岸帻立清晓, 山头生薄阴。 乱云交翠壁, 细雨湿青林。 时改客心动,
鸟鸣春意深。仄平平仄平(本应“平平仄仄平”) 穷乡百不理, 时得一闻吟。
对句互救
对句互救只适应于五言“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一联中。
如果五言出句第三字,七言出句第五字拗仄时,可在对句相应处用个平声字来补救,也可以不救。
如果五言出句第四字、七言出句第六字拗仄时,则必救。必须在五言对句第三字、七言对句第五字上用一个平声作为补偿。即五言出句第四字和对句第三字平仄互换相救,七言出句第六字和对句第五字平仄互换相救。
例解
秋日书怀寄河南王尹 (唐)·刘禹锡 公府想无事, 西池秋水清。 去年为狎客, 永日奉高情。
况有台上月,——仄仄平仄仄 如闻云外笙。——平平平仄平 不知桑落酒, 今岁与谁倾。
当然,还有其他形式的拗救,欢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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