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撤销订单有什么时间期限要求?
答:医疗机构下的订单在七天之内是可以撤销订单的。如果经营企业的库存数量无法满足医疗机构需求并且7天之内也无法调拨到所需要药品的话,建议最好由医疗机构撤销后再重新下一个订单。如果与医疗机构协商先配送部分药品的话,将会影响配送率。 7天之内订单是可以撤销的,但超过7天未确认配送的,订单失效。
2.问题:经营企业如何发起支付订单?
答:在医疗机构收到药品并入库后,支付系统会自动获取其入库信息,经营企业即可发起在线支付。支付订单由经营企业新建,根据药品监管部门货票同行的要求,每配送一次药品都要求开一张发票,因此支付订单需先从新建医疗机构发票开始。
3.问题:是否支持一张发票分为两个支付订单支付?采购订单是否可以分批结算?
答:可以的,系统支持一张发票分为两个支付订单支付的,但建议提前与付款单位财务部门沟通好。系统既可以将多张发票合并为一个支付订单,也可以一个发票拆分成多个支付订单。
4.问题:同一个品种、同一个批号的两笔销售明细,在一张销售发票上无法生成,一笔支付订单是否可以解决?
答:系统中可勾选。
5.问题:供应商的结算账户电子清单联行号的含义是什么?是否需要在长沙银行开户才能开展在线支付工作?
答:开户行行号及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在系统证明文件中有提示,上传相应图片即可。参与在线支付的相关单位不一定需要在长沙银行开户。省采购平台用于医疗机构的结算支付账号是虚拟账户,医疗机构无需去银行开户;而用于利息返还的利息结算账户只要是医疗机构自有的银行实体账户即可。
6.问题:5月1日前送到医疗机构的药品5月1日后销售的,在线怎么结算?
答:药品结算价格以医疗机构下单时系统的挂网价格为准。5月1日是我省抗菌药带量采购中标价格执行时间。如果是5月1日之前医疗机构下的单,那么价格执行之前原来的挂网价,结算时也按照5月1日之前的挂网价格结算。
7.问题:销售发票是否可以从两票上传中抓取?
答:可以,如果经营企业已经建立好了ERP接口上传功能的话,是可以从接口数据直接读取过来的。
8.问题:医保部门30%的预付款是否也是在线上支付结算,如何支付?
答:第二批国家带量采购30%的预付款,由医保部门直接拨付至已经申报了带量采购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虚拟账户中,必须专款专用。在新建发票的时候,一定要将国家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其他药品要区分开,支付系统里面已增设一个功能,将自动识别支付订单所对应的药品货款由相应类别资金支付。如新建的发票是对应的国家带量采购第
二批的药品,该支付订单所支付的金额将从30%的预付款金额里面扣除,而其它药品的结算则是从医疗机构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国家第一批、第二批带量采购及抗菌药物带量采购均为线上支付,只是药品不同使用的资金不同。
9.问题:经营集团公司下属的新子公司目前如何配送医疗机构采购计划?
答:至今尚未经公示纳入的经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医疗机构如果提交了采购计划,暂时还是按照以前的独立配送关系配送。加入经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可享受两个权益,一个是跟集团公司共享带量采购药品配送权,另二个是在自己集团内部调拨时,调拨发票享受“两票制”政策。
10.问题:挂网品类从5月1日后新增了国家带量采购和抗菌药物两类药品,但是抗菌药品中并不都是国家带量采购,请问如何区分?
答:在目前特殊过渡时期,抗菌药分为三类,一类是参与了省带量采购的中标药品和符合联动条件的联动药品,第二类是不属于带量采购招标目录内的其它抗菌药组成的联动目录,第三类是不属于这两个目录中已挂网的还在过渡期的抗菌药品。5月30日以后就只剩前两类。在交易系统中已对此两类药品做好标识。在过渡期5月30日后第三类抗菌药统一停止挂网。
11.问题:医疗机构付款到监管账户后,医疗机构是否还要纸质发票?已经在系统里面生成电子发票后,还需不需要提供纸质发票?
答:按照2017年的“两票制”认定政策,如果在系统内两票制的系统里面完整体现了第1票、第2票的发票关联的,医疗机构可以在系统里面查询到所有相关的第1票、第2票的信息,则不需要提供第1
票的纸质发票。结算货款时,是否需要提供第1票纸质发票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协商处理,但第2票纸质发票必须提供给医疗机构财务做帐。
12.问题:已经开出的发票是否可以在线下结算?
答:需要根据发票关联的订单是不是属于带量采购药品确定。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医药货款在线支付结算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函〔2020〕52 号)要求,对 2019 年 12 月 25 日后网上下达的带量采购订单且尚未完成结算的,其货款必须在线支付结算。
13.问题:第二批国家带量采购和省抗菌药物带量采购的以外的药品,需不需要在线上结算?是否可申请不执行两票制?
答:鼓励所有药品集中采购线上结算。符合2017年9月30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明确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卫函[2017]613号)有关要求的部分急抢救和短缺药品,可申请暂不执行两票制。
14.问题:社区服务中心是否执行湖南省抗菌药物中标结果? 答:应执行,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都执行抗菌药物的中标价格。 15.问题:支付订单发票明细是否就是企业按医疗机构订单的配送明细?医疗机构确认后的支付订单明细,是否还可以修改?
答:系统提供的发票明细就是医疗机构已经确认的入库明细。在勾选发票明细后,该支付订单没有提交给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前,都可
以进行修改。即便是提交给医疗机构审核后,如果医疗机构发现有问题,也可以将支付订单退回,经营企业仍可以对其进行修改。
16.问题:如果医疗机构要申请退款,在新建赤字发票后,是否可线上退还给医疗机构?
答:不建议直接退款,可以和下一张货款结算发票进行冲抵。因为医疗机构支付账户不是实体账户,如果直接退款,医疗机构无法查明货款来源。所以,如果医疗机构需要退款,最好能先协商,新建好赤字发票后,将这张赤字票和下一次货款发票进行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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