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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分户验收标准

2023-10-15 来源:星星旅游
杭州分户验收标准

杭州分户验收标准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文件

杭建监总[2021]23 号

关于公布《 关于公布《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 公布 分户检验指引》 分户检验指引》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七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住宅工程 抄 抄 签

通知 军、刘 卫、

报:市建委,委工程处、房开处、法规处,杨 李包相、袁建进、朱党其诸领导 送:委直属各单位 发:朱春雷

发:各区、县(市)质监站,各科室 校对:宋解森

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指引

月颁布) (2021 年 6 月颁布)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 (以 下简称《管理规定》,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程建设、 )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结合本市实 际,制定如下指引: 第一条 住宅工程分户检验(以下简称分户检验)的质量

要求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以及经审 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二条 分户检验应以检验批验收内容为主,重点检查工

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具体项目见《杭州市住宅工程分 户检验必检内容及要求》(附件一)。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进入主体结构施工之前,确 定分户检验方案及相关检验人员,检验方案应符合《管理规定》 和本指引的相关要求,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会签, 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日常的质量控制。 第四条 分户检验前,施工单位应在室内将预埋在建筑物 内的水管位置、强弱电进户管线的位置和用于室内空间尺寸测 量的控制点、线做出标识(精装修房可附图标识)。

分户检验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当住宅的某检 验项具备检验条件时,可以组织检验,相关检验和整改情况应 记录在案,并最终记录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内(附 件二)。 分户检验应按照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查方法,逐户、 逐间、逐段进行检查检验,并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 录》(附件二)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项目应使用靠尺板、水

平仪、激光测距 仪和钢尺等专业工具进行检查,检查工具应符合计量检定标准 要求。 第五条 分户检验综合结论合格的,应填写《住宅分户检

验合格标识》(附件三),并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 附件一并向住宅买受人出具。 分户检验小组发现检查结果不符合有关规范标准或设计文 件要求的,建设单位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组织对整改情 况进行复查;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建设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处理。整改、复查及处理情 况应在《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记录》中载明。 第六条 建设单位负责按照单位工程汇总住宅工程每一户

的分户检验情况, 填写 《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汇总表》 (附件四) 。

《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汇总表》检验结论合格的,建设单位应 将分户检验小组名单、检验方案、《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汇总表》 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请核查。 第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现未组织分户检验的,应当

责成建设单位整改。经现场抽查,发现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或 复核结果与分户检验记录不一致,经检查有明显差异的,可判 定分户检验记录不真实,责成建设单位对该工程重新组织分户 检验。并根据《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 以下事项: 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办公地点; 2、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3、已选定物业公司的,注明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4、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第九条 本指引作为《管理规定》的配套文件,施行范围 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中注明

和时间与其一致。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必检内容及检验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必检内容及检验标准 检验必检内容及

室 检验项目 内 检验内容 楼地面空 鼓、裂缝 1、楼地 面、 墙面、 墙面、天棚 天棚面层 空 鼓 、 裂 缝、脱层和 爆灰 小锤轻击、观察检查。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及数量 检验标准 空鼓面积不大于 400cm , 且每 自然间不多于 2 处可不计; 不 得出现裂缝 无空鼓、脱层;距检查面 1m 处正视无裂缝和爆灰

参照标准、 备注 GB50209-2002 5.2.5、5.3.4

GB50210-2001 4.2.5 GB50352-2021 6.10.3 GB50368-2021 5.1.5 《建筑法》 第六 十条 GB50210-2001 5.3.4、5.4.5 发 改 运 行 ( 2021 ) 2116 号第五、六条

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 少于一处。全数检查。 淋水 1h 或下雨后, 观察 检查。全数检查。 观察,手扳检查。全数 检查。

窗台或落地窗防护栏杆高度 不低于 900mm 且不得有负偏 差 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外窗渗漏 2、门窗 安装 推拉窗防 脱落措施

置防脱落装置 凡应使用安全玻璃的, 不得使 用非安全玻璃代替, 玻璃上有 安全认证标识(标识不得隐 蔽) 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时, 栏杆 高度不应低于 1.05m; 临空

高度在 24m 及 24m 以上 (包括 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 应低于 1.10m,不得有负偏差 净间距不应大于 0.11m,正偏 差不大于 3mm,应有防止攀登 措施

安全玻璃 认证标识

观察检查安全认证标识

栏杆高度 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 少于两处。全数检查。 3、栏杆 安装 竖杆设置

GB50352-2021 6.6.3

GB50352-2021 6.6.3

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 观察检查 3C 安全标识, 计要求,并符合《建筑玻璃应 JGJ113 — 2021 游标卡尺测量 用技术规程》 (JGJ113—2021) 6.2.5 6.2.5 的规定 雨后或淋水 2h 后, 观察 检查。全数检查。 蓄水 24 小时后放水, 最 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 20mm,观察检查。全数 检查。 无渗漏 GB50207-2002 10.0.5

屋面渗漏 4、防水 工程 卫生间等 有防水要 求的地面 渗漏

无渗漏、排水顺畅、无积水

GB50209-2002 4.9.8

外墙渗漏 室内净高 (楼地面 设泛水坡 度的房间 除外) 5、 室内空 间尺寸 室内净开 间、净进深

雨后或淋水 1h 后, 观察 检查。全数检查。 1. 室内净高每个房间抽 测 5 点(其中距墙、柱 四角 300~500mm 处各 测 1 点,中间测 1 点) ; 2.室内净开间、 净进深 每个房间各抽测 2 处 (其中距墙、柱四角 300 ~500mm 处各测 1 处) 无墙体则测柱间净 , 距(距柱边处各测 1 处) 。 3. 使用激光测距仪进行 检测。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全数检查。

墙面无渗漏、滴水线无爬水

《建筑法》 第六 十条

最大负偏差不超过 20mm,极 差不超过 20mm(偏差为实测 值与推算值之差; 极差为实测 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 极差不超过 20mm

给水管管道、水嘴、阀门等无 渗漏;排水管通水后无渗漏

GB50242—2002 4.2.1、5.2.1 GB50242—2002 5.2.3 GB50242—2002 7.2.1 GB50242—2002 5.2.4 GB50303—2002 22.1.2、3.1.7

6、 给排水 安装工程

管道坡度 地漏水封 高度 阻火圈(防 护套管)设 置

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全数检查。 试水观察检查、尺量检 查。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全数检查。

顺直,坡向、坡度正确 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 50mm (或设置存水弯) 高层建筑明设排水塑料管道 是否按设计设置阻火圈 (防护 套管)

插座相位、 使用“漏电保护相位检 “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 无接 接地 测器” 检查。全数检查。 错显示 7、 电气安 装工程 电源控制 回路编号 及标识、漏 电保护灵 敏度 排水通气 管、烟道设 置及附件 接线照明配电箱(盘)内接线 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 确,漏电保护灵

观察和开、关漏电保护 器检查。全数检查。

GB50303—2002 6.1.9、6.2.8

观察检查。全数检查。

GB50243-2002 止回阀、防火阀按规定安装; 6.2.4 排水通气管、 屋面烟道出屋面 6.2.5、6.3.1 高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GB50242-2002 5.2.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

总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序 号 1 和天棚 2 门 窗 措施、安全玻璃标识 栏杆高度、 竖杆间距、 防攀爬措 3 栏 杆 施、栏杆玻璃 屋面渗漏、 卫生间等防水地面渗 4 防水

工程 漏、外墙渗漏 5 室内空间尺寸 室内净高, 净开间、 净进深尺寸 管道渗漏、坡向、地漏水封、阻 6 给排水安装工程 火圈(防火套管)设置 7 电气安装工程 插座相位、接地、控制箱配置 墙面爆灰 窗台高度、 渗漏、 推拉窗防脱落 检验项目 楼地面、墙面 房(户)号 监理单位 物业公司 检验内容 裂缝、空鼓、脱层、地面起砂、 检验整改情况 检验结论 幢 页 第 单元 室 页

检验结论 检验结论

建设单位 检验人员: 监理单位 检验人员: 施工单位 检验人员: 物业公司 检验人员:

室内净高、 室内净高、净开间尺寸抽测表

房(户)号 净高推算 值(mm) 实测值(mm) 抽测时间

200 年 月 日

计算值(mm)

净高 净 间 开

房间,需整改处理房间: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抽测人员: (建设单位) 室 内 净 空 尺 寸 测 量 示 意 图

套型示意图贴图区

注:1、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的绝对值;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抽测不合格点数据在表内 用红笔圈出。 2、室内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检查单元填写本表一张,检查完毕及时签字;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 理) 、施工、住户( 《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各一份。 9

住宅分户检验合格标识

工程名称 房(户)号 检验时间 年 月 日

已按分户检验要求对该户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检验, 检验结论为:

如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 设单位负责对住宅买受人承担质量保修等责任。 具体详见 《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物业公司

维修联系电话 注:此标识须建设单位盖章。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 检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验 收 结构及层数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总户数

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于 日- 年 月 日对本工程进行了分户检验。 份,检验合格

共检验 检验不合格

户,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 户。 户,经整改后检验通过 户。

其中一次检验通过

户,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5.0.6 的有关规定处理检验通过 备注: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说明:

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检验并形成了完整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 相关单位及人员签章,公章为法人章。 2、本表一式四份,一份由建设单位送交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另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3、每幢住宅工程应有房(户)号立面分布图和地下室检查单元示意图,作为本表的附件。 4、检验结论包括合格或不合格,对分户检验过程质量情况也可做必要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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