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子
老子(约公元前571~公元前471),字伯阳,谥号聃,又称李耳。我国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乃世界文化名人,也是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存世有《道德经》(又称《老子》),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
老子美学是中国美学史的起点
老子提出的一系列范畴,如“道”、“气”、“象”、“有”、“无”等,对于中国美学形成自己的体系和特点产生了极为巨大的影响。中国古典美学中,关于“澄怀味象”、“气韵生动”、“境生于象外”的理论;关于“味”和“妙”、“平淡”和“朴拙”的理论;关于“虚实结合”的原则,以及中国古典美学关于审美客体、审美观照等的特殊看法,它们的思想发源地,就是老子哲学和老子美学。
老子美学的最重要范畴:道——气——象
“道”是老子哲学的中心范畴和最高范畴。
关于道的本质这一问题,目前能够见到的最早的文本研究当推《庄子》,目前,国内对于“道”的本质已经有了比较统一的看法:《老子》之“道”,有三层含义:一是指宇宙万物构成的最初本源;二是指宇宙万物发生、存在、发展、运动的总规律;三是人类社会最高的道德标准及生活准则,即‘德’。”
“道\"在《老子》一书中是内涵丰富的。主要有以下性质和特点:
一、道,是原始混沌,产生万物。“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二十五章),意即“道”是在天地产生之先就存在的原始混沌,它不依靠外力而存在,包含着形成万物的可能性。我们无法找到“道”的创造者,因为它先于天地而存在。
二、道,没有意志,没有目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到虽然产生万物,但它并不是有意志、有目的的主宰。道,是自然之“道”、社会之“道”。作为自然之“道”,是世界的本源,是宇宙万物运行的动力,还是事物兴衰成败的规律。而人类社会的行为准则,来源于人对天地自然规律的摹仿。惟其如此,才会“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
三、“道”是“无”与“有”的统一。是无处不在的主客观统一的“实在”。只是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老子》一章)。从作为“天地之始”来讲,“道”是“无”。所谓“无”,就是无规定性,无限性。“道”,是可感可知但却不可触摸,无法直接以具体方式得到的。“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老子》二十一章) 这里描述的是形上之‘道’。形上之‘道’,恍惚无形,但在深远暗昧之中,确实‘有物’、‘有象’、‘有精’‘有信’,“道”是真实的存在。
所谓“精”,就是“气”。老子认为,“道”包含“气”。“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混沌的“气”分化为阴、阳二气(“二”),互相交通而形成一种和合的状态(“三”),万物就从其中产生出来。所以万物的本体和生命就是“气”,并且在看不见的“气”中得到了统一。
“象”,即物的形象,也不能脱离“道”和“气”。中国古典美学关于审美客体、审美观照以及艺术生命形成了一系列特殊的看法。审美客体并不是孤立的,有限的“象”。“象”必须体现“道”,体现“气”,才能成为审美对象。审美观照也必须从对于“象”的观照进到对于“道”的观照。
老子“涤除玄鉴”的理论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涤除玄鉴,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知乎?天门开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为玄德。”(《老子》十章)。
其中的“涤除玄鉴”,涤除,就是洗除垢尘,洗去人们的各种主观欲念,迷信,是头脑变得像镜子一样纯净清明。“鉴”是观照,“玄”是道,“玄鉴”就是对于道的观照。
“涤除玄鉴”的主要含义,就是认为一切观照都要进到对于万物的本体和根源的观照,把观照“道”作为认识的最高目的;第二层含义,是为了实现对“道”的 观照,要求人们排除主观欲念和主观成见,保持内心的虚静。“至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老子》十六章)。
老子“涤除玄鉴”的命题,是后来中国美学史上审美心胸这一理论最早的源头。
“有”、“无”、“虚”、“实”
从作为“天地之始”的角度看,“道”是“无”。即无规定性,无限性。从作为“万物之母”的角度看,“道”是“有”,即包含有规定性,差别和界限。
从现象界来说,宇宙万物也都是“无”和“有”,“虚”和“实”的统一。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老子》五章)。天地之间充满了虚空,就像一个张合的风箱,但鼓出的风永不穷竭,越是鼓动,吹出的风越多。也就是说,天地之间的虚空并不是绝对的虚无,其中充满了“气”。而正因为这种虚空,万物才能运动变化,才有不竭的生命。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二章)。总之,老子认为,天地万物都是“无”和“有”的统一,“虚”和“实”的统一。
这个思想,也给中国古典美学带来重大影响,如“虚实相生”,即艺术形象必须虚实结合,才能真实地反映有生命的世界;“气韵生动”的“气”,也有强调表现于物象之外的虚空;虚白、空白,在中国古代诗歌、绘画的意象结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美”、“味”、“妙”
老子认为,美与丑、善与恶之间的界限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所以,他说“美之与恶,相去几何?”(《老子》二十章)这里的所谓恶,是指丑。这种看法,透视出美丑之间的密切联系,但却没有分清二者之间的严格界限,因而不免有相对主义倾向。但是,老子对于美与丑、
善与恶之间相生相克的理解是很独到的。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老子》二章)。有了美,就会有丑,产生了善,就会出现恶。事物总是由对立的双方所组成、相比较而存在的。美与丑、善与恶,相生相克,彼此对立。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存在。没有美、善,也就无所谓丑、恶,
没有丑、恶,也就无所谓美、善等这种思想。老子使“美”第一次成了一个独立的美学范畴。它的真理性,在后来许多文学家、美学家的美丑善恶观中都可以得到证实。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十二章)。“五色”、“五音”是指艺术,指美。但在老子的时代,美和艺术是专供奴隶主贵族享受的。他们穷奢极欲,而老百姓则吃不饱,穿不暖,因此老子对这种状况下的美和艺术采取了否定的态度。老子使站在“为腹不为目”这种狭窄的实用立场而不是美的立场来否定“五音”、“五色”的。
“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老子》三十五章)。老子提出了一个美学范畴:“味”。又提出了一条审美标准:“淡乎其无味”。这里的味,已经变成了一种听别人说话(言语)的味道,一种审美的享受。“淡乎其无味”,并不是否认一切美感,二十提倡一种特殊的美感,一种平淡的趣味。“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老子》六十三章)。“无为”是一种“为”,“无味”也就是一种“味”,而且是最高的味。
这种思想,可以看做是中国美学史和艺术史上一种特殊的审美趣味和审美风格“平淡”的源头。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一章)
老子认为“妙”与“道”是联系在一起的,“妙”和“徼”都是“道”的属性。把握“道”的“无”的一面,是为了观照“道”的“妙”的属性;而把握其“有”的一面,是为了观照其的“徼”的属性。“妙”就是体现“道”无规定性、无限性的一面。“道”又称作“玄”,
而“玄”又更偏重于说明“道”的无限性,与“妙”更为接近,因此,“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因此,老子并不否定“妙”。
“妙”出于自然,归于自然。所以“妙”必然要超出有限的物象(“象外之妙”),更不能用概念来把握(“妙不可言”)。因此“妙”与“道”、“无”、“自然”等范畴有着密切的联系,通向整个宇宙的本体和生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