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薪资标准问题
在中国的工薪阶层收入中,还有一个老大难问题就是垄断企业员工收入不正常的暴涨问题。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垄断企业的人员收入暴涨渔利社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和经济发展的负担,那么提高普通老百姓收入,也就沦为一纸空谈。然而,如果对垄断企业员工实行收入上的“一刀切”,会导致平均主义而不利于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甚至造成中国的精英人才外流,使得外企或西方企业得利。
以往对于央企高管收入,管理层采取了“一刀切”的办法,国企老总工资被限制在280万以内。有数据统计,2007年14家上市银行中有8名高管的薪酬超出280万上限。各银行董事长中以深发展银行董事长纽曼的年薪最高,为2285万元;民生银行[6.21 -1.11% 股吧 研报]董事长董文标和兴业银行[0.00 0.00% 股吧 研报]董事长高建平以1748.6万元和297. 6万元位居第二、三位。
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2007年国有大行高管的薪酬要少得多,其中,工商银行[4.27 -0.47% 股吧 研报]董事长姜建清、建设银行[4.71 -0.42% 股吧 研报]董事长郭树清和中国银行[3.00 -0.66% 股吧 研报]董事长肖钢的年薪分别为179.5万元、178.3万元和167.5万元。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国企的薪资限制对引进高端人才,与社会相比是没有吸引力的,对于同等规模的外企就更是如此。但普通国企职工的收入,比社会同等工作收入高很多,隐性收入差别就更大。国企因此出现了高端人才吸引不来、冗员却难以淘汰的窘迫局面。为此2010年6月28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人才工作会议,时任国资委主任的李荣融在会上明确表示,要进一步推进调结构,着力解决收入“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的问题。
但是如何上述难题又不被权力寻租呢?国家不可能对于每一个职位规定薪酬体系,很多政策的调整速度有限,也赶不上市场的变化。
笔者认为,这一难题也有解决之道。对于央企员工的定薪标准无需全由国家规定,而应该更重视来自中小股东(除国有股外的其他股东)投票。中国几乎所有的垄断企业都是上市公司,其高管和员工的收入,应增加非国有股股东参与决策的比重。由于公司经营与自身利益相挂钩,股东会给他们认为的人才以高工资,给员工与市场相匹配的工资。例如对于当年中国移动[84.50 -0.06%]通讯的工资限制就来自于小股东的质疑,而国际战略投资者对于国企高端人才也是一贯主张加薪的,这样就让垄断企业在业务无法市场化的情况下,员工收入可以得到中小股东的市场化监督,限制其工资非正常暴涨的冲动,保障其收入在合理范围内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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