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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投融资结构分析

2022-07-23 来源:星星旅游


高速公路投融资结构分析

摘要:高速公路建设是一项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跨越范围广的工程,其资金投入是比较大的,每公里约合三四千万的投入。目前的国家政策是引导高速公路的建设,而如此巨大的建设资金来源是面临公路建设的大难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让高速公路的投融资也市场化,是解决融资难的关键。

关键词:高速公路融资渠道 融资问题 建议

高速公路的特点

高速公路是一种大型的国家基础设施,在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我国将建成总里程约8.5万公里的“7918”网。规划中路网将连接所有现状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包括所有的省会城市及港澳台。在国家政策的扶植下高速公路蓬勃发展,在目睹一个个优秀精品工程时,我们也会看到一些少数的烂尾工程因资金问题导致无法继续施工。如安徽铜(陵)南(陵)宣高速公路设计概算37亿元,但开工建设仅一年,就陷入停工状态,经济损失巨大。对这种大型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一定要认真分析规范建设程序,按国家法定的审核程序进行。

项目法人制

我国目前的高速公路建设普遍实行项目法人制,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组建的项目法人,依法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经营、债务尝还等享有权利的责任制度;这种制度的实行使建设单位形成了自主决策,自承风险,追求效益的运营机制。这种投资和效益的结合,使得建设单位对投资控制更加重视。项目法人制的推行使得建设单位从筹集资金到运营都是独立的能够承担民事义务和享有民事权利的法人,从而也有利于项目的管理。

高速公路融资渠道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公路事业飞速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了公路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各地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开拓了解决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的有效途径。融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3.1政府投融资

高速公路是国家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投资应该占主导地位,在西方发达国家公路建设资金主要来源就是政府投资和税收;目前我国政府财政拨款占主要地位,其主要来源是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及车辆的通行费等。还可以利用社会保障金、政府借款收入。按照国家对高速公路建设的有关规定,资本金不得少于项目概算投资的35%,通过政府投资项目获得一定的资本金,也是政策性贷款的基本保障。政府的融资手段主要是政策性银行,利用政府融资平台,积极向政

策性银行争取信贷资金,以解决政府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目前我国的政策性银行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其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配合国家政策,主要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的一种银行类型。

3.2市场融资

项目确立后,根据项目的性质确定融资方案,扩大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采用银行贷款,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方式。这种融资方式必须以企业能盈利且能偿还债务为前提,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发展的势头逐步的发展起来,在公路资金筹措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3.3积极发展信托融资渠道

信托融资是一种间接的融资方式,以金融机构为载体,最后由信托公司向贷款人进行融资活动。信托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工具,兼有银行、证券、保险之长与一身,具有较强的金融创新活力。据闽高速信息网报道2008年,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5亿元信托理财产品一经推出,在全国仅用了1小时23分即销售告罄,所以信托融资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4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

引进外资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国外有关金融机构如国际金融组织、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的贷款。二是外商投资及国内有关部门地方共同投资(京津塘高速公路、长江黄石大桥等)即中外合作的方式。

2005年7月,河南首条由民营企业全额投资的焦温高速通车,这是民营企业投资高速公路建设的一个成功例子。

吸引民营企业投资高速公路建设是实现我国高速公路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一项新举措,它有效地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的局面,并且责权明确,产权清晰,使投资者积极降低建设与经营成本,主动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BOT是上世纪80年代在国际上新出现的一种融资模式,是“建设-经营-移交”的简称,是政府通过出让一定期限的经营、收益权来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高速公路建设。在投资经营期结束后,投资者必须将项目的产权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这种经营模式吸引了大批国内外经济组织和民间资本,有利于分担政府投资的风险。杭州湾跨海大桥、广深高速等许多项目就是通过BOT项目拟建完工的。

TOT即转让经营权,国家将已建成的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给特许经营公司,国家一次或分期收回投资。TOT融资克服了公路建设初期的项目决策、建设风险。目前我国己通过有偿转让经营权筹措公路建设资金百亿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需要。

4.高速公路融资制度的问题和建议

在高速公路建设中,融资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也是金融渗透的一个重要表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投资模式,全国的公路建设基本上都是以国家投资为主体的单一投资渠道,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公路事业的投融资体制也在不断发展,本着“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手段多样化、筹资方式市场化的”原则,初步建立了“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资金进入机制,总体形式是良好的,但其背后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融资结构不合理,操作程序不规范。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公路建设资金的自有资金不足,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导致融资结构严重失衡,由于建设期比较集中所以到期还款的压力较大并且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由于受目前投融资体制改革较为滞后且国内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因素的影响,民间资本及其他资金进入公路建设投资受到很多限制,此外我国对上市公司限制严格,导致其通过股票融资也较为困难。

部分项目的立项、开工建设程序未按照高速公路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工前要审计资本金的到位情况,一般是资本金不得少于项目概算投资的35%,达到要求才可以得到交通部门的开工许可。按法律规定必要实行招投标制度的项目,必须按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或是邀请招标。只有在法律的规范控制下,我们项目的投融资才更有生命力,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才会健康发展。

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切实可行的方法是大力推进高速公路融资的市场化,同时加强相关规定的监督执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控制负债比例,打破以政府为主的投资模式,积极发展多种融资渠道。同时要完善我国的融资管理体制,监管要严格。以盈利为目的的民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我们要积极引导、合作,但融资的审查、管理制度要严格,对企业的资质资产效益要做适当的评估,市场化有风险,但通过市场机制运作,高速公路的投融资会更有效益,其发展会更加快速,高速公路的整个运作机制也会更加的完善。

5.参考文献

陈莹高速公路行业融资的思考 journal of Yunnan Finance&Economics University2008年第23卷第2期.

刘东旭,郭永建,赵建华,高速公路运作中的金融渗透公路与汽运2008年9月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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