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单位领导下,对本单位电梯的管理、运行及大修、改造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计划、组织、实施检验和监督责任,执行本单位与维保单位签定的电梯维保、运行协议,对电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2、在电梯正常运行中,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组织进行修理或采取具体的预防措施。
3、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单位每月最迟15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及维保对运行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工作,了解电梯的运行状况;
4、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6、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对在维修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和违章提出警告批评或经济处罚。
7、对定期检验后技术监督局检验人员提出的“检验意见通知书”具体内容经整改后进行检查,并监督执行 8、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9、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10、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单位负责人)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单位电梯管理人员)、(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单位安全员)、(维保单位负责人)、(维修人员). 3、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要解救困人时,由组长负责,组织、联系其他小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
4、当电梯发生漏水、火灾或地震事故时,组长最迟应在30分钟赶到现场,其他小组成员应尽快赶到现场,组织维修或抢救; 5、每年至少一次由组长负责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习;
6、定期巡视检查应急救援物品,如易燃易爆的单独保存消防器材应放机房固定部位并应保证在合格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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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旦发生事故,由本组长指挥现场,发生伤人事故时,组织人员打电话报警,救援小组成员救助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单位法人,事故后要认真分析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写出事故报告。
8、定期对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电梯故障“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事故案例的学习,组织单位人员现场演习培训及逃生方法等等。
9、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电梯的正常运行负全责; 负责对救援物资的准备、管理工作。 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1、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应具有与所承担的维保工作相适应的技术能力与水平,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电梯维保、维修工作的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2、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熟知维修保养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15日、月、季、半年、全年的保养内容进行维保工作,并及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若发生解决不了的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保负责人,参与调查与分析。
4.若电梯出现故障,应尽快赶到现场,及时修理,以保证电梯尽快投入正常运行,并做好故障记录备案待查;
5、保证井道、轿厢、底坑等各设备完好无损,机房内不应有各种杂物,保证主机、控制柜及其它安全设施运转良好;
6、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和执行维保、修理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中应与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做到不违章操作,严禁各种事故的发生。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家总局及市质量技术监察
的有关规定,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具体要求,编制该操作规程。凡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一、一般安全规定:
1、 上岗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能参与维修、保养工作; 2、 凡是正式上岗人员一定要熟知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 严禁酒后操作和连续长时间工作;
4、 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必须放置“保养、检修”警示牌; 5、 电梯维修应以检修速度运行电梯,维修完毕后以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撤离维修
现场或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6、 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由两名持证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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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绝缘鞋,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8、 电梯在维修、保养期间严禁载客;
9、 电梯在试车行走时,严禁任何人出入轿厢;
10、 应熟悉自己维护、保养电梯的型号、规程及一般故障的解决办法; 11、 严禁同时在机轿顶、轿内、底坑任何两部位同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在轿厢内工作时:
1、 进入轿厢前,首先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切不可只看楼层显示即进入层门、轿门防止 踏空坠落;
2、 进入轿厢后,要检查操纵盘各按钮是否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轿内照明是否正常;
3、 在轿厢内检修维护时,严禁将外层门敞开走车,如检查门锁时,检查完毕应及时将门并 闭以免他人坠落;
4、 因故障层门暂不能关闭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安好防护栏,挂好明显警示标志,防止他 人误入井道。
5、 在轿厢内工作时,身体各部位不得超越轿厢地坎以外,若必须将身体某部位伸出时,一 定要断开急停开关;
6、无论何种情况严禁将身体站在轿厢与层门外之间的位置,以防“剪切”事故的发生。 在轿顶上工作时:
1、在轿顶工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袖口、裤口均应扣紧; 2、在轿顶上不应超过三人同时工作;
3、在轿顶上工作不准开快车,必须用检修速度运行,且应由轿顶控制开或停;
4、轿厢行驶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安全护栏杆;
5、在进入轿厢顶部之前,首先看清楚轿厢是否在本层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层指示灯。
即进入轿顶,防止踏空坠落;
6、在任何情况下,不可将身体跨于层门与轿门之间工作,更不可将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
层门口下及各种支架进行工作。若确属工作需要。应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切断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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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对电梯进行维护时,相邻电梯应相互呼应,以确保安全,如果确实难以达到安全要求时, 应将相邻电梯关闭;
8、在轿顶工作时,轿内操作人员必须听从轿顶操作人员指挥;
9、在轿顶维修完毕,离开轿厢时,操作人员把层门关好,轿顶各开关恢复正常。 在底坑工作时:
1、在底坑内工作应戴好安全帽,将急停开关断开,禁止在电缆、绳索或导轨上滑行、摇荡或攀爬;
2、工作时需要用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时,梯脚要落在实处,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3、要检查换速、限位和极限等安全开关时,维修人员必须注意选好安全可靠的身体位置,司机配合要精神集中,听从维修人员的统一指挥,开车前一定要重复口令;
4、在底坑工作确需要开车时,维修人员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以防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平衡链兜碰倒;
5、底坑在有维修人员工作时,轿厢应停止运行,如需要启动电梯上、下行时,启动之前,维修人员一定要注意站在安全位置;
6、在底坑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应恢复各开关,确认完全正常后,方可爬登出底坑,关好层门后,进行试运行;
7、工作完毕后,在爬登出底坑时,电梯轿厢至少应停靠距最低层三层以上,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撤离。 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及技术监督局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日常检查制度。 1、 每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对有关电梯使用、运行工作状况的抽查。发现问题填写“检
验意见通知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2、 每月对在进行使用的电梯进行专检和抽检,确保电梯正常使用并满足标准要求。对在次
月需要进行年度检验的电梯进行年度终检验,保证年检电梯符合检验要求规范。
3、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所管辖的电梯进行日常巡视,认真填写“日常使用状况记
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人员,由电梯主管人员组织人员解决。
4、 电梯主管人员每月对电梯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对质量记录的填写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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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内容、签字、日期等进行检查,如有未签字或漏交质量记录的,按相关制度处理。
5、 每周要对电梯司机的工作状况、仪表、仪容、运行记录等进行检查,协调有关人员做好
电梯司机的服务工作,主管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有关司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 主管人员每周对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布置下周工作,切实做到本周工作本周
完成。常规检查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有关人员积极的协调与配合,将电梯运行中的质量问题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检查与整改中,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为保证维修、保养工作各环节密切相连,明确责任,修保单位做到随时急修以及每15日维护保养一次,每月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一年保养等特制定本维修、保养制度。
1、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2、维保单位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3、修保单位每15日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应核实情况后,在“维护保养记录”上认可签字;修保单位每15日最后一周将进行的维护保养记录以及电梯的维修状况、故障及解决情况汇总,与其它质量记录等一并上交电梯使用单位主管人员;
4、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5、设立24h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min。
6、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7、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8、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9、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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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11、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12、当电梯发生故障时,需两人进行操作,电梯修复后要先进行试运行,确认无误后再投入运
行,将修复状况填入“电梯急修工作单”并要求维修人员和使用单位主管人员确认签字;
13、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凡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必须在《安全检验》标志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安全检验。经检验、整改合格后重新换发新一年度《安全检验》标志。
1、 有关部门或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检验》标志有效期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
验明细表,在《安全检验》标志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2、 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和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和自 检;
3、 有关部门或人员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
记录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4、 新安装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后,第二年应到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
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5、 电梯主管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检验》标志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
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
6、 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调整存在的问题,作到本单
位管理的电梯100%报检,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主管人员负责进行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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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机房设备安全及电源、层门应急开启特制定本制度。
1.电梯检修门、电源开关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种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由主管人员集中保管,各备用钥匙应由专人妥善保管;
2.如需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借与他人。
3.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本;
4.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作业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开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本,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能领用;
5.电源开锁及外开机械锁钥匙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6.当单位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7.当合同到期更换维保单位时,由主管领导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8.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电梯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为了保障电梯在发生意外事件和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最大限度地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降低事故的损失。 1、领导及救援小组组成
(1)由本单位领导任组长,分管电梯设备或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应有电梯安全管理员、电梯日常检查人员等人组成。
(2)具体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或救援演习现场总指挥,对外联络,对内组织、协调及进行技术指导工作。副组长负责落实具体事故或救援演习措施,如疏散人员,照相,事故记录,或拟定救援演习参加人员,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或专业应急救援单位)实施救援。各成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救援工具准备工作。
(3)维修保养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单位人员均到达现场后,则由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具体实施应急救援或演习,专业应急救援单位给予技术支持。
2、报告制度
(1)发生电梯设备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操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向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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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市质监局分管领导,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进行困人救援演习,现场负责人应精心组织,并模拟被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拨打轿厢内的维修电话向电梯维修单位求援。 3、现场保护
(1)为了进一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吸取教训,以及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注意保护,除非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物件外,未经救援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一律不能破坏现场。必须移动的现场物
件,最好事先摄相保存原始性。要妥善保护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等。 (2)困人救援演习现场也要做好秩序维护工作,以防止演习中发生不应出现的问题。 4、救援工具
救援演习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救援服、缆绳、担架、对讲机等。
5、救援实施方法和步骤
(1)发生事故后救援实施方法和步骤为:
1.救援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确定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为。
2.设立警戒线,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疏通交通道路,引导救护车、救火车等。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摄相保存或做出标识,绘制现场简图,作出书面记录。
3.使受伤人员尽快脱离现场,根据需要拨打120、119。
4.易燃、易爆、有毒及炽热金属等特别物件,应迅速采取对策,及时处理。
5.对抢救救灾人员进行安全监护,保证抢救人员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困人救援演习的实施办法和步骤为:
1.及时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安抚受困人员不要慌张,保持镇定,安静等待救援,不要扒门或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指轿厢未平层且电梯门被打开的情形)。
2.迅速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取得联系,告之电梯发生困人事件。若一时无法联系,或维修保养单位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可直接拨打110,请专业救援单位的救援人员前往。
3.尽量确认被困人员所在轿厢位置,防止其他在电梯外等候的乘客对设备采取不理智的举动。在一层和故障层设好防护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若得知被困人员中有伤、病员,应做好其他救援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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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按“松闸盘车救援程序”进行。 6、公布联系电话
(1)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张贴单位名称与24小时召修电话。 (2)在电梯轿厢内还应张贴本单位值班电话。 7、应急救援演习
(1)本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使相关岗位人员熟悉预案的内容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应急救援和应急演习记录 一、紧急电话: 急救中心 120或999 火警 119 报警服务 110 单位负责人电话:
紧急救援小组组长电话: 执行部门电话:
二、计划演习时间 30分钟 实际演习时间 分钟 三、模拟演习内容:
1、电梯运行中因供电电源中断,造成电梯停梯 2、电梯因故障困人解救 1、发生火灾 2、发生漏水 3、发生地震
注意事项及目标要求: 四、参加人员: 现场负责人: 现场指挥人: 参加人员:
五、演习情况分析:
六、演习总评及以后注意事项: 七、结果评定人: 八、记录人: 年 月 日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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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应完整地反映出该台设备的所有数据及情况,并能通过对技术资料的了解,解决实际运行中发生的各种有关问题。因此,对于每一台电梯的档案材料均需完整、无缺、备查。 1.电梯技术档案应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专项管理;
2.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建档登记、维修保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质量记录均包括在技术档案内;
3.有关质量记录应填写清晰、及时、完整并有签字认可;
4.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质量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定期移交部门或人员存档;
5.有关责任部门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质量记录,不得有破损现象;
6.各有关质量记录、检验报告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存档(如技术监督局定期年检报告及检验意见通知书至少应保存三年); 7.当需用技术资料及有关质量记录时,经过必要的审批可暂时借用。 8.电梯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 (1)《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2)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3)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4)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5)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6)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使用登记.
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电梯运行中因电梯故障或供电中断等原因突然停驶,将乘客困在轿厢内,应由维修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紧急救援,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电梯在故障状态救援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2、救援人员需要保持镇静,及时与单位及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告之具体情况;
3、电梯司机或救援人员应向乘客说明故障原因,使乘客镇静等待,并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扒轿门或企图出入轿厢,并与维修人员取得联系; 4、不准从轿厢安全窗撤离被困人员,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5、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6、指挥人员、维修人员应了解被困人数及健康状况,轿厢内应急灯是否完好,轿厢所停层站位置,以便开始救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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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救援工作开始前,必须先检查各层门是否关闭;
8、在救援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救援操作将开始,请司机或乘客予以配合; 9、在机房拆去曳引电动机轴尾的防护罩(若有的情况下); 10、 按照电梯手动盘车须知程序进行操作;
11、 当轿厢未超出顶层或底层平层位置时,可向较省力的方向移动轿厢。当电梯超出顶层或
底层的平层位置时,可向较省力的方向移动轿厢。当电梯超出顶层或底层的平层位置时,则应向顶层或底层的反方向移动轿厢;
12、 当按上述方法和步骤操作救援时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救援,并及时拨打“110”电 话进行紧急救援;
13、 故障状态下救援工作结束后,应由维修人员全面检查故障原困,并及时处理恢复电梯的 正常运行;
14、 维修及有关人员应将故障原因及排除方法记录在事故记录本上备查。
乘梯须知(客梯)
1、 注意轿厢内是否具有《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电 梯不得使用;
2、 乘梯时应相互礼让,不得在轿厢内打闹,蹦跳或进行其他危害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3、 应正确使用轿厢内外各按键,请勿乱按,服从电梯司乘人员指挥;
4、 电梯门在打开状态时请勿使用外力及物品强行阻止电梯门关闭,电梯运行中不得用手或
其他物件强扒电梯门,以免发生停梯事故;
5、 请勿在轿厢内吸烟、吐痰或从事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乘坐 电梯;
6、 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搭乘无人职守电梯的,应有成年人陪同; 7、 电梯运行中发生任何意外,应利用轿厢内警铃和通讯装置与电梯维修、管理人员联系,
等待救援,切勿扒门脱离以免发生危险; 8、 本梯为载客电梯,严禁载货。
电梯定期检验须知
电梯定期检验每年一次,使用单位需按上一年检验合格签发日期到期前提前一个月到特种设备检验所报检,确定具体检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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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准备的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制造单位资料、安装资料、改造、重大维修资料,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维保单位资质证明; (7)限速器检验报告及合格标志。 二、维保单位应备事宜
(1)本单位维修、保养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原如公章) (2)参与定期检验维保人员个人操作证(复印件)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4、现场检验参与及配合人员的要求: (1)使用单位(或建设方)相关负责人以及电梯施工管理人员; (2)安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质检人员。
(3)现场检验配合人员:施工单位应为每个检验组(2个检验员)至少配备3名检验配合人员(其中保证机/电工各1人,电工应熟悉被检设备电气控制线路,可以进行线路短接、清除故障等操作),以及适当数量的搬运人员,用于搬运试验用砝码。 三、领取检验报告及安全检验标志
(1)被检电梯结论为“合格”的电梯可于十日内直接办理领取检验报告及领取安全检验标志; (2)被检电梯经整改后结论为合格的,需由维修保养单位整改完毕,并填写结果后,并由使用单位在检验意见通知书上加盖公章后办理领取检验报告及领取安全检验标志;
(3)被检电梯结论为不合格的,需由维修保养单位整改合格后,重新报检。使用单位应在整改意见书上加盖公章确认,经再次检验合格后,办理领取检验报告及领取安全检验标志事宜。
编制:黄嘉鹏
日期:2017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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