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乙炔瓶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用拖、滚、滑方式,或用电磁机械装卸。 2、开启气瓶时,动作要缓慢,严禁使用铁制工具敲打乙炔瓶和附件,以免引起火花发生爆炸。
3、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电器设备和热源。
4、操作室内严禁烟火,焊、割操作时接地线不准联结在乙炔管道上。如确需焊、割,应按动火规定执行。
5、乙炔房室内应配备干粉、沙箱灭火器材。
6、乙炔房室内要保持空气流通,室内照明、通风要使用防爆器材。
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 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余压。
乙炔瓶内余压与环境温度 关系: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乙炔安全操作规程
1.乙炔站操作人员,需经安全技术教育,了解有关安全知识,掌握防范措施和安全运行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操
2.乙炔站的建立,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供气量超过10立方米/分的乙炔发生装置,应有独立的站房。站房与库房都应置于避雷保护区域内。
3.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应注意布设场所的安全,不得到处乱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避开:
(1)电气线路、行车滑线的下方,有可能形成电气回路金属物;
(2)高温源、火花溅落点,明火点距离小于10米时;
(3)有震动、物体打击可能的地点;
(4)空压机、通风机的吸气口上方或前方附近有浮筒式乙炔发生器,禁止在室内使用。乙炔站房(或乙炔发生间),电石库房内不得装设和使用电钟、电话等能产生火花的电气器具或仪表,应选用密闭防爆型器材。
4.站房内允许冬季取暖时,不得用电热明火,宜采用光管散热器,以免积尘及静电感应,并应离乙炔发生器1米以上,当气温在0℃以下时,可以用氯化钠的水溶液代替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的用水,以防冰冻发生。乙炔发生器管道冻结可用热水解冻。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在夏季应遮阳,防高温和热辐射。
5.禁止将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建筑物用作乙炔站房和电石库房,电石库房不得漏雨。室内应通风良好,但不得采用旋转式排风装置(或风帽),宜采用自然通风。
6.操作工人必须会使用二氧化碳和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内严禁抽烟,站内禁止带入引火工具。电石库禁止带水入内,站内人员禁止穿戴化纤衣物和钉鞋,应定期检查室内乙炔含量。
7.使用前应检查乙炔发生器的安全装置、管路、阀门和操纵机构等,确定正常后,才能加水和电石。所灌注的水应清洁,无杂质和无油污。
8.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及其它附件禁止用紫铜和含铜量超过70%的合金。修理时禁用银焊、铜焊。
9.乙炔发生器使用的电石块粒度及用量应符合规定。禁止将电石粒度小于2毫米的粉末及尺寸大于80毫米的电石块投入电石篮中或在电石渣池内处理。在操作间,禁止存放电石。
10.设备运行时,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若发现压力表读数骤升或有气体从安全阀逸出,或者启动数分钟,压力表的指针没有上升(冬季缓慢上升)应停止作业,排除故障。严禁超出规定压力和温度。防爆膜(片)、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表、安全阀、回火防止器及给水调节器必须保证灵敏完好。安全阀、压力表应定期校验,并加铅封方能使用。
防爆膜(片)禁止用橡皮垫取代,防爆膜(片)应每周更新一次,每班使用时应检查。
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每班必须排污,灌水保持一定水位。防爆片必须每年至少更换一次。
回火防止器使用中应垂直立放,每个岗位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割)炬使用。
干式回火防止器应检查是否堵塞,如有堵塞可将阻火元件浸入丙酮中清洗,并用压缩空气吹干再用。
11.乙炔管道应用无缝钢管焊制成,应可靠接地,每班应巡视检查。管道因冰冻堵塞,只允许用热水或蒸气熔解,严禁用火烤。
12.乙炔管道的敷设以及与其它管道,道路的相互位置,应符合设计安全规范。禁止将乙炔管道通过烟道,通风管道、食堂及生活间,或将其敷设在靠近火源或加热至500℃以上的表面处。也不得与氧气管道及电缆一同敷设在隧道或地沟内。
13.乙炔设备及管道应有专人经常作漏气检查。检查时禁止用火试验。设备和管道都应按照试验规范,定期作水压和气密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应取出电石篮,采取措施消除余气才能进行。
14.乙炔设备,容器及管道在动火进行大、小修之前应作充氮吹扫。所用氮气的纯度应大于98%,吹扫口化验乙炔含量低于0.5%时,才能动火修理,并应事先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设专人监护和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15.大型乙炔发生器加料前后及管道作压力试验后都应作氮气吹扫。以避免空气和乙炔混和发生爆炸。乙炔发生器在送气前应打开乙炔:放散阎,紧闭送气阀,排除混和气之后,才能送气。发生器加料作业等需要轻轻敲击时,只允许用木槌、禁止用铁器。大型乙炔发生器抽屉式加料斗加料时,应有防止拉、送过程中打火的措施。
氧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女工要带上工作帽,严禁穿凉鞋、背心、
短裤进行操作。
2、工作前要详细检查乙炔发生器、切割器、焊枪、氧气管等有无破
裂,如有损坏漏气必须及时修理,不准将就使用。
3、认真检查保险壶的水量是否适当,无水或水量不够者,严格禁止
使用。
4、氧气瓶必须固定地点存放,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严禁暴晒或
接近高温工件,严禁沾染油污。
5、使用氧气时,不得放在电闸或离火源很近的地方,安装压力表时,
要站在侧面,不难面对瓶口;受冻时,严禁用火烤,应用温水解
冻。
6、乙炔发生器,必须安装保险壶、防爆膜等安全装置,并经常检查
是否有效,不得在乙炔发生器浮桶上压重物,周围严禁烟火。
7、工作场地如有易燃物,必须随时清理,乙炔管、氧气管不得与电
焊电线混在一起。
8、 操作者、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必须成三角形,距离不得少于十公
尺。工作完后,要严格检查,各种开关关好,乙炔发生器浮桶拔
出横放在罐外。
如发生工伤、设备事故,应保持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
液化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专职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例行检查,作好书面记录。交、接班人员应在记录本上签名。
二、液化气瓶严禁倒置、卧放、摇晃,烘烤、暴晒。严禁擅自拆卸角阀、减压阀等部件。
三、发现有浓烈的液化气气味时,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动用电动工具、照明开头、拨打移动电话等,找出泄漏原因,排除隐患后方可使用。
四、严禁明火检漏,应当用肥皂水涂在被检处,仔细查看有否冒气泡的方法进行检漏。
五、液化气使用时应注意,防止液化气外泄而造成事故。
六、下班后或停止用气期间不忘关闭气瓶角阀。
七、火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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