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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油站业绩考核办法

2023-03-07 来源:星星旅游


(一)加油站业绩考核办法

1 目的

进一步规范加油站薪酬管理,加强油站业绩考核,建立分配合理、考核公平、激励有效的加油站业绩考核管理体系。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加油站管理公司对所属加油站的业绩考核评价。 3 释义

3.1公司:加油站管理公司。

3.2 各加油站:公司所属的各加油站。 3。3 月度:以财务结算周期为考核月度. 4 职责分工(业绩管理团队) 4.1公司

4。1.1 (零售)项目运作主管

a)负责分解下达的年度销量指标,按月下达各站考核指标。

b)负责核算加油站月度汽油、柴油、非油品完成率、价格到位率等数据。 c)负责牵头组织加油站的月度基础管理工作检查,并核算出各站得分. d)负责加油站日常管理工作、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

e)指导各加油站落实并完成月度业绩考核工作,指导各加油站按照个人业绩账户管理办法的二次分配。

f)牵头组织各加油站业绩考核政策的解读与考核指导,负责试行后效果分析及相关政策调整建议的提出。 4。1.2 综合管理部

a)负责组织召开月度加油站业绩考核会议。

b)负责核算加油站月度人均加油量,汇总各部门报送的考核数据,计算出加油站的绩效工资总额.

c)负责审核各加油站上报绩效工资的准确性,当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业绩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意见,避免出现工资大幅波动。

d)负责加油站工资制作、上报的审核与纠正工作,审核加油站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合理性。 e)负责加油站工资的按时发放。 4.1.3储运安全部

负责月度加油站的盘点工作,及时提供盘点数据及损益结果. 4.2 各加油站

a) 根据公司各部门核准的考核数据,制作加油站的绩效工资表。 b) 根据公司核准的绩效工资总额,做好油站的二次分配。

c) 做好业绩考核办法在加油站的学习与解读,按时制作上报工资单. 5、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加油站员工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绩效工资按照加油站的总体销售水平制定标准,与加油站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加油站管理状况的考核结果挂钩。

5.1 绩效工资的组成:

绩效工资包括:油品绩效工资、非油品绩效工资、各类专项奖、损益奖罚。 5.2 油品绩效工资:

5。2。1 加油站运营时间不满3个月(含):

5。2.1。1油品绩效工资计算依据:主要由月度实际销量与吨油业绩标准确定。 5.2.1.2、计算公式:

油品绩效工资=月度实际销量×吨油业绩标准

A、月度实际销量:包含加油站实际纯枪零售量及小额配送量。实际纯枪零售量是衡量加油站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根据各站月末盘点确定,小额配送量根据销售毛利与加油站挂牌价毛利进行折算。

如:某站当月发生0#小额配送量为10吨,该批销售毛利为200元,其挂牌价销售毛利为500元/吨,则这批小额配送量折算成零售量为:300/500*10吨=4吨

B、吨油业绩标准:

在加油站运营初期,由于销量增长处于培育期,实际纯枪零售量及折算后的小额配送量按照吨油提成60元标准计算。

每月月底,零管部向公司业绩考核委员会提供具体销售数据作为考核依据. 5。2.2加油站运营时间超过3个月

随着加油站基础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在加油站运行成熟以后,根据各加油站柴汽比、吨油毛利、月度考核得分等影响因素,在“销量增长、效益增长、兼顾公平”的原则基础上,逐步调整各加油站提成标准。

5.2.2.1 油品绩效工资计算依据:主要由月度实际销量、柴汽比系数与吨油业绩标准、月度考核系数确定。 5.2。2。2 计算公式:

油品绩效工资=月度实际销量×吨油业绩标准×月度考核系数。 其中月度考核系数适时推出。

A、月度实际销量:包含加油站实际纯枪零售量及小额配送量。实际纯枪零售量根据各站月末盘点确定,小额配送量根据销售毛利与加油站挂牌价毛利进行折算.

B、吨油业绩标准:按每个加油站当月平均吨油毛利达标率进行分档计算. 具体见下表:

分档(毛利达标率为“X”) 毛利达标率% X≤80% 80%1、毛利达标率是以到位价吨油毛利为参考基准,指实际吨油毛利与到位价吨油毛利的比率。

其中:

实际吨油毛利:指在到位价基础上剔除汽柴油挂牌降价损失、加油卡充值优惠折扣、加油累计卡(实物促销)费用以及内部促销(单项奖等)费用的平均吨油毛利。

到位价吨油毛利:指国家到位价销售时的油品平均吨油毛利(按照实际销

量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如:到位价毛利0#为700元/吨,93#为1000元/吨,当月销量为93#40吨,0#60吨,则到位价吨油毛利为:(40*1000+60*700)/100=820元/吨.

5。2.3、油品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

A、加油站油品绩效工资分配比例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加油站经理、前庭主管、加油员绩效分配比例为1.4: 1 : 1.

B、加油站经理对站内油品绩效工资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的,分配方案须经全体员工签字确认,并报公司备案审批后实施。否则不得任意进行二次分配。 5。2.4对于加油站运行初期执行保底工资标准,油站经理、前庭主管、加油员的保底工资标准分别为 元、 元、 元,以上工资均指未剔除个人缴纳保险、住房公积金收入。

5。3 非油品绩效工资:

5。3.1、非油品绩效工资按照加油站当月非油品销售收入的4%提取,油站进行非油工资的二次分配暂不按油品分配系数进行,原则上平均分配。

5.3。2对于开展非油品单项奖的,在计算非油品绩效工资时,其计算基数剔除非油品单项奖销售收入;

5.3。3、加油站经理对站内非油品绩效工资确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的,分配方案须经全体员工签字确认,并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5。4油品损溢考核:

对于油品异常损溢,未按照《成品油计量管理办法》执行的,按照《成品油计量管理办法》规定月底进行考核兑现。

5.5站经理的绩效考核兑现:站经理根据月度绩效考核分为三个等级:、优秀、良好、不合格。强制性分布比例为:优秀占20%,良好占70%,不合格占10%。对于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站经理,进行相应处置.

全年或阶段性评价结果按照【加油站经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加油站年

度奖励管理办法】执行。

5.6前庭主管的月度考核兑现:参考《前庭主管管理办法》执行。 5。7加油员工的个人业绩账户考核兑现: 参考《加油站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执行。 6、绩效考核特殊情况:

6。1、油品价格批零倒挂等情况下,因市场因素导致加油站销量异常增长达 30 %以上时,超出加油站正常月均销量指标的部分,原则上按照吨油业绩工资标准的70%计算业绩工资。

6.2、在确保市场平稳供应、实行控销等情况下,加油站突破限制、超量销售时,超量部分均不计吨油业绩工资。此限制,原则上不低于正常销量。

6.3、因实行控销、资源紧张等原因,导致加油站销量异常下降达30%以上,应对加油站适当补计销量,原则上补计销量后不超出加油站月均销量指标 80 %, 本条款涉及调整,由加管部提出建议,公司业绩委员会核准执行。

7、发放流程及控制

7。1、各部门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按时准确提供加油站绩效工资核算所需要的各项基础数据.各部门提供的考核数据应在5日前报人力资源岗,并于3日前将下一月度的考核预算指标下发至各加油站。

7。2、人力资源岗应在当月10日前组织召开前一个月的加油站业绩考核会议,确定各站业绩考核指标及得分情况,人力资源岗应将确认好的得分及时反馈至加油站。

7.3、加油站根据得分及时制作工资单,应于12日前上报工资单至人力资源岗。

7。4、人力资源岗应在13日前完成各站绩效工资的审核工作。

7。5、站经理根据绩效工资分配标准进行二次分配的,应将加油站员工的考核得分经过民主化程序进行公布并经员工签字确认,制作工资表上报。

7.6、人力资源岗审核加油站薪酬分配结果,对存在问题的,以书面形式反馈并可要求加油站重新计算并按要求上报。

7。7、人力资源岗汇总完各站薪酬数据后,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发放。

8、其它激励及修订:

8。1、公司可根据加油站经营业绩状况及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设立单项奖励与激励政策。

8.2、公司可根据加油站实际运行情况及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对本办法进行完善与修订. 9、附则

1、本办法自 年 月起试行。 2、本办法由 负责解释。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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